智盤管理系統銷售及安裝合同(精選3篇)
智盤管理系統銷售及安裝合同 篇1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智盤管理系統的銷售及安裝,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銷售范圍及工作職責
1、甲方委托乙方采購及安裝智盤管理系統,并由乙方負責設備清單的安裝調試,確保該系統正常使用運行。(一卡通的對接需甲方配合與園一卡通廠家商議,包括原一卡通的讀卡器采購、系統對接調試等)
2、乙方組織具備智盤管理系統專業知識的人員,進行甲乙雙方商定的智盤管理系統安裝工作。乙方須自行配備相關系統安裝設備及相關工具。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重大障礙及應急維護需要保障時,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調度。
2、乙方在維修維護過程中,由于工作疏忽或違反有關管理規定和安全規定,造成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賠償相關費用,甲方不承擔責任。
3、積極配合甲方與客戶及原一卡通廠商進行業務及技術上的溝通。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給甲方免費安裝智盤管理系統,甲方最終用戶享有該系統的使用權,乙方享有系統的所有權。
2、乙方負責系統升級工程質量等,并承諾給予整個項目一年質保;
3、乙方必須給予甲方提供系統正常使用的保證,包含機器的保修(除人為原因損壞需要更換零件外)、上門維護、免費培訓等。
4、乙方提供號碼做為故障報修電話,因變更報障電話,需提前一周通知甲方。
第三條 合同標的、價格
乙方愿意向甲方出售,甲方愿意從乙方購買“一卡通系統”一套,具體包含下列產品(以下簡稱合同產品):
序號品名單價(元)數量單位金額(元)
1筑波智能一卡通應用系統軟件V2.0 1套
2筑波智能一卡通第三方接入系統軟件V2.0 1套
3多媒體自助結算臺(包含筑波POS機控制軟件V1.0) 4臺
4小腰盤(IC卡(包含筑波智能卡嵌入軟件V1.0)) 個
斜紋碗(IC卡(包含筑波智能卡嵌入軟件V1.0)) 個
中碗(IC卡(包含筑波智能卡嵌入軟件V1.0)) 個
圓深盤(IC卡(包含筑波智能卡嵌入軟件V1.0)) 個
翹腳盤(IC卡(包含筑波智能卡嵌入軟件V1.0)) 個
大翹腳盤(IC卡(包含筑波智能卡嵌入軟件V1.0)) 個
大碗(IC卡(包含筑波智能卡嵌入軟件V1.0)) 個
八角方盤(IC卡(包含筑波智能卡嵌入軟件V1.0)) 個
淺盤(IC卡(包含筑波智能卡嵌入軟件V1.0)) 個
項目合計
合計:
將雙方協商項目整體折扣打八五折。
最終優惠報價=項目合計×85%=¥__.00(人民幣__元整)
注:
1、產品質保1年,一年后維護費用按設備價格5%計算。
2、產品不含扣費讀卡器,需要用戶自行向學校現有一卡通廠家采購
3、對接費用不含一卡通廠家收取費用。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項目總額為:人民幣__元整(¥__.00)。
2. 本合同價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1)合同簽訂后3個工作日內,甲需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額的50%{人民幣__元整(¥__.00)}作為預付款;乙方同時出具對應金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2)設備到場安裝驗收完成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需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額的50%{人民幣__X元整(¥__X.00)};乙方同時出具對應金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乙方開戶銀行名稱、地址和帳號為:
戶 名:
開戶行:
賬 號:
第五條 交付期限
1、合同簽訂生效后 2 個自然日內乙方應進場開始實施項目;
2、合同簽訂生效后智盤系統硬件設備7個工作日內到貨并安裝完畢。
3、設備安裝完畢后2個工作日內調試完畢。(調試需要元一卡通廠家配合,并且采購方需提供一卡通廠家的讀卡器及對設備接商務號。)
4、合同簽訂生效后30日內所有智能餐具到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對不及時將項目款費用支付乙方的,每延遲一天按項目總額的費用的3‰支付乙方違約金。
2、 乙方違約責任
由于乙方服務質量問題而引起的使用故障,由乙方負責解決,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七條、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即因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 戰爭、罷工、停電、政府和軍隊行為等)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有關義務時,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其它兩方應于不可抗力發生后十五(15)個日歷日內將情況書面告知對方,并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由于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或者沒有必要繼續履行的,甲乙雙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本協議附件與正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在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防城港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合同章(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聯 系 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開戶名稱:
銀行賬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智盤管理系統銷售及安裝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日期:
一、合作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就甲方使用乙方某某系統的相關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二、合同內容
1、乙方為甲方提供某某軟件系統和監控設備,費用合計為人民幣: 元。合同簽訂后,首付合同總額的50%,金額為人民幣:( );項目完工后付合同總額的40%,金額為人民幣:( 元).剩余10%余款運行3個月后付清,金額為人民幣:( 元).
2、乙方為甲方提供某某軟件系統,如甲方有新增功能、模塊和系統升級需求,系統開發費用另行收費。在合同費用不改變、系統功能不缺失的前提下,乙方可以采用最新技術設備實現平臺應用功能。
三、合同雙方的關系
1、本合同中甲乙雙方均作為獨立合同人,雙方有能力并獨立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2、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對方的服務進行錯誤或虛假陳述。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功能標準,提供甲方需要的軟硬件。具體規定詳見《附件1》《附件2》。
2、乙方負責委托第三方施工單位完成本合同約定的軟硬件施工和安裝,由此產生的費用乙方承擔。
3、乙方負責相應建設項目的日常維護。乙方有義務從軟件驗收之日起一年內,對驗收完畢的軟件模塊出現非人為因素造成的錯誤和故障,進行免費維護。維護期內軟件發生故障,乙方應接到通知24小時內予以解決;若一周內未修復,免費維修期延長三個月。若維護期內系統故障因甲方使用不當或人為因素造成,維護費用由甲方承擔。免費服務期滿后,雙方另行協商簽訂服務協議。
4、乙方負責甲方對業務的使用提供技術支持和培訓,乙方提供服務的培訓應達到使甲方相關人員獨立正常使用,但同類內容培訓累計培訓12次,還需乙方繼續培訓時,甲方需追加一定的培訓費用,費用核定每天為5300元。
5、乙方在安裝系統過程中,保證甲方原網絡、設備、系統可以正常使用,同時不得對原有監控的使用和清晰度產生任何影響。因此產生的責任甲方有權利追究乙方責任,并要求其承擔賠償損失。
6、項目建設竣工后,乙方應當提供給甲方某某軟件系統整套使用安裝光盤,內容與合同規定的標準提供。
7、乙方對甲方使用的業務給予服務質量保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8、系統版權(本合同內提到的軟件相關模塊隸屬于某某公司研發的《某某軟件系統1.1》版本)甲方占10%,乙方占90%,涉及商業利益,雙方另行協商約定。
9、如乙方不能按時完成系統開發,應在合同約定完工日期前一周內,以書面形式(包括電子郵件和書面文字)向甲方提出延期的理由和申請,延期時間以甲方批準的時間為準,經甲方批準后方可執行。延期時間不得超過合作開發時間的一倍。若甲方不同意乙方的延期申請,則完工時間不予延長。如延期由甲方原因所致,乙方有權利延長工期,延期時間雙方另行協商約定。
10、甲方要求乙方所提供的任何文件都是無病毒,不得設臵任何惡意內容,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利不支付乙方任何費用,因此造成的損失,甲方將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11、乙方保證對該系統開發所涉及的技術內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權益,本合同內所有軟件項目技術內容均為合法獲得,因系統開發和使用等產生的知識產權糾紛由乙方承擔責任。
12、乙方保證為甲方開發系統所購臵的設備、硬件、備件等均為質量合格產品,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并合法獲取。因乙方購買的設備、硬件、備件生產權屬糾紛、知識產權糾紛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13、乙方對甲方因許可軟件及相關設備遺失、被盜、被錯誤使用或者擅自修改、計算機設備故障、操作失誤等情況造成的損失不負責任。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詳細的地理信息采集點,并對信息采集 提供相關的協調工作;
2、甲方負責工程項目的整體協調工作,積極解決乙方施工過程中遇到的需協調問題(如管道、過路、入樓、網絡基礎信息等);
3、雙方軟件系統在對接的過程中,甲方負責提供需要對接的軟件接口。因甲方不能提供技術接口,而無法實現系統融接,因此產生的問題,乙方不成但相關責任。
4、甲方為乙方維護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支持;
5、甲方保證對乙方所提供軟件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應該提供符合軟件正常運行的設備和環境(正常供電、通訊線路暢通、標準機房、電腦配臵、人員素質),如果由于設備和環境原因造成軟件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不承擔因此產生的責任。
6、甲方必須按合同約定的方式按時向乙方支付采購費,否則乙方有權利對甲方使用的業務進行關、停機處理,并對甲方所欠費用及滯納金進行追繳,直至提起訴訟。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無償開發合同規定之外的軟件功能。
8、 甲方如有軟件新功能開發需求,必須提交書面開發說明。
9、 乙方同意授予、甲方同意接收對本合同的許可軟件的非專有的、不可轉讓的使用許可,甲方應在規定的用戶許可范圍內使用許可軟件。甲方自己使用,不得將許可軟件向其他方提供、銷售、出租、出借、轉讓或提供分許可、轉許可、通過信息網絡轉播或以其他形式供他人利用。甲方不得對許可軟件進行全部或部分地翻譯、分解、反向編譯、反匯編、反向工程或其他試圖從許可軟件導出程序源代碼的行為,或私自在許可軟件的基礎上書寫或開發衍生軟件、衍生產品或其他軟件。甲方不得限制、破壞或者繞過許可軟件附帶的加密附件或乙方提供的其他確保許可軟件正確使用的限制性措施。甲方不得將許可軟件用于除甲方內部使用以外的其他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提供數據處理服務、應用服務、商業共享或其他軟件共享安排。甲方不得除掉、掩蓋或更改許可軟件上有關許可軟件著作或商標的標志。
五、工程進度
合同簽訂后5天內,通過系統調試使系統能成功運行。
六、工程的驗收
1、乙方驗收軟件的標準以雙方擬定的協議附件功能說明書作為通過的依據。
2、 驗收合格后,如甲方在使用過程中需要增加軟件模塊或者功能,乙方可根據改動情況酌情優惠收取模塊增加開發與維護費用,基礎模塊(構建維護子系統)可以同步免費升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如有一方單方面違約終止合同,違約方除彌補守約方因守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賠償金。
2、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未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或未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引發糾紛,由責任方承擔所有責任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并對另一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3、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軟件的開發,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索賠,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費用總金額的1%。逾期超過10天仍不能完成的,甲方有權利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系統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利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對系統進行修改直至驗收合格,限期整改仍未達標,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承擔合同總額15%的違約金。直到整改合格。
八、其他事項
1、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有效期為五年。
2、違約責任約定:
2.1、一旦出現下述違約事件之一,守約方在提前30天書面通知違約方的情況下,有權取消和終止合同:
2.1.1任何一方發生破產、解散或與債權人達成任何安排或進行公司重組或接管或任何一方解散;
2.1.2 任何對本合同的實質違約;
2.1.3一方違約,經守約方書面通知,違約方有能力補救而未能在30日內進行補救的。
2.2一旦出現下述違約事件之一,甲方可以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而立即終止本合同:
2.2.1乙方的任何行為對甲方知識產權造成損害;
2.2.2甲方的管理或控制或其業務發生任何實質性的變化;
2.2.3本合同因任何原因到期或終止不應影響任何一方已對另一方發生的權利,并且不解除一方按照本合同承擔的存續的任何義務。
3、保密:
3.1 甲乙雙方對彼此之間相互提供的信息、資料以及本合同的具體內容負有保密義務。
3.2 乙方要對甲方的管理信息系統、業務、生產有關資料和數據信息保密。
4、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給雙方造成損失的,無須承擔違約責任,但雙方應努力減小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影響或損失。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嚴重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第三方電路故障等不可抗拒的客觀事件。
5、合同附件與本合同一并保存,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蓋章后即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聯系人:
授權代表人簽章:
乙方:
地址:
電話:
聯系人:
授權代表人簽章:郵編: 傳真: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智盤管理系統銷售及安裝合同 篇3
項目名稱: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本合同由 (以下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協商一致簽訂。
1、定義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詞的含義在此予以確定。
1.1 “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1.2 “開發服務”是指由乙方提供的與計算機軟件設計、開發、調試、測試、實施等相關的技術應用、組織配合、用戶試用等全過程。開發服務的成果最終將以軟件產品的形式體現。“升級服務”也是“開發服務”的一種表現形式。
1.3 “性能驗收試驗”是指為檢驗本合同規定的性能保證值所進行的試驗。
1.4 “設備”是指甲方所有,并根據合同將其技術服務委托給乙方的設備、裝置、材料、物品、專用工具、備品備件和所有各種物品,如本合同所列示和規定。
1.5 “工具”是指乙方提供,并根據合同用于為甲方提供技術服務的設備、裝置、材料、物品、專用工具、備品備件和所有各種物品。
1.6 “現場”是指甲方為合同標的所選定的地方。
1.7 “書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或簽名的文件。
2、合同標的
2.1 甲方同意將 項目委托給乙方,乙方同意承擔該系統項目日常系統運維。
2.2 乙方應根據合同的要求,派遣合格的有資格的技術人員,并配備必要的技術裝備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照約定的要求完成審計廳本級人事管理系統日常運行維護工作,并向甲方提供證明完成服務的書面文件。
3、 合同服務范圍和期限
3.1 服務的內容與范圍:
項目類型名稱描述
3.2服務的時間范圍: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
4、 合同價格
本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 )
5、 付款方式和付款時間
5.1 付款方式:銀行轉賬。
5.2 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 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合同款的 %,服務期滿一年并提交維保報告后 個工作日內,采購人一次性付清尾款。乙方自收到合同款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開具發票給甲方。
5.3 乙方收到甲方款項后開具正式的發票給甲方。
6、 質量資質
乙方應具備完善、有效的日常運行維護保證體系,并嚴格按照相關的規章制度執行。
乙方應指定專人負責對甲方的服務事宜。
乙方的日常運維人員必須對所服務的目標有足夠的運維經驗。
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必須符合軟件兼容的國際、國家技術標準,確保開發的產品可靠穩定運行。
如乙方嚴重不能履行上述義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7、 技術服務的總體要求
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必須符合行業通行的質量標準和國家強制執行的質量標準。
乙方在提供的日常運維服務的過程中必須采取有效的管理制度保證所提供的服務質量是可以控制的,水平是一致的,管理是規范的。
乙方在提供的服務的過程中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對甲方正常工作的影響。
8、 承諾與約定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乙方提供的服務有缺陷和錯誤,或者由于乙方技術人員錯誤,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索賠。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現乙方提供的服務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修改;如乙方不能按期修改,甲方有權拒付相應款項。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按時給付款項,并積極配合乙方的實施和維護工作。
在本合同的現場實施期間,甲方應積極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9、 合同的變更、修改與違約
本合同一經生效,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對本合同的內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單方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對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修改、取消或補充的建議。
如果乙方有違反本合同規定的行為時,甲方將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后5個工作日內確認并作出修正,如果認為在5個工作日內來不及糾正時,應提出修正計劃。如果得不到糾正或提不出修正計劃,甲方將保留暫停履行本合同的一部份或全部的權利。對于這種暫停,甲方將不出具變更通知書,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和索賠將由乙方負擔。
如果甲方行使暫停權利后,甲方有權停付到期應向乙方支付暫停部分的款項,并有權將在執行合同中,預付給乙方的暫停部分款項索回。
10、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合同簽字生效后發生的非有關方所能控制的,并非合同方過失的、無法中止的、不能預防的社會和自然事件,由于不可抗力而影響合同義務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義務的期限相當于不可抗力事件的時間,但是不能因為不可抗力的延遲而調整價格。
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盡快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以書面文件通知另一方審閱確認,受影響的一方同時應盡量設法縮小這種影響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誤,一旦不可抗力的影響消除后,應將此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如雙方對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估計將延續到三十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如果不可抗力使交貨時間嚴重影響了合同的執行,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遺留問題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妥善解決。
11、 稅費
根據國家有關稅務的法律、法規和規定,乙方應該交納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稅費。
本合同總價格為含稅價,乙方提供的軟件產品、技術資料、服務等所有稅費已全部包含在合同價格內。
12、 分包與外購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范圍內的服務進行分包。乙方需分包的內容和比例應征得甲方同意,否則不得分包。
乙方對所有分包部分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責任。
13、 知識產權及保密條款
甲方應合法使用乙方提供的數據基礎表、疑點表及相關資料,并保證不對乙方所提供的資料進行任何的修改、拆解、解密、復制、出租或出借等侵犯乙方知識產權的行為,否則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14、 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凡與本合同有關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后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解決,如仍不能解決,任何一方有權提交簽約地或履行地工商管理部門仲裁或人民法院審理。
15、 其它
本合同經雙方法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鑒證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正本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任何一方向對方提出的函電通知和要求,如系正式書寫并按對方下述地址派員遞送或掛號、航空郵寄、電報、傳真或電傳發送的,在取得對方人員或通訊設施接收確認后,即被認為已經被對方正式接收。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電話:
開戶名稱:開戶名稱:
銀行:銀行:
帳號:帳號:
稅號:稅號: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