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接送安全協議(精選2篇)
小學接送安全協議 篇1
尊敬的各位家長:
首先,感謝您長期以來對東荀小學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為了孩子的安全,家庭的幸福,特呼吁家長配合學校做好以下工作:
1.嚴禁家長使用三輪車接送孩子上學,嚴禁孩子乘坐無牌、無證或不具備接送要求的車輛和超載車輛。
2.配合學校對您的孩子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教育他們在上學和放學的路上嚴格遵守交通“八不準 ”(即:不闖紅燈、不逆向行走、不穿越護欄、不乘黑車、不搶道、不跳車、不爬車)。
3.根據《青少年預防傷害辦法》中的有關規定,12周歲以下的少年不許騎車上路或到校上課。
4.家長接送學生上下學也要遵守我校校園交通安全制度,接送車輛不能在學校門口、道路中間停留,保證道路暢通。如發現學生放學無按時回家,請及時與班主任聯系。
5、家長要切實關心孩子的安全,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上學放學途中做到不亂穿馬路,不騎飛車,不在公路和河邊追逐玩耍,放學要及時回家。
6、因不按上述要求所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7、家長接送孩子離開學校后,發生的一起安全問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8、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家長、學校各執一份。
學生姓名:
學校: (蓋章) 家長(簽名):
二○一四年九月二日
小學接送安全協議 篇2
培優班(以下簡稱甲方)
學生家長或監護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預防和處理學生人身傷害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和《湖北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的有關條款,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都有責任教育學生重視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2、甲方應制定有關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學生學習,使學生做到有章可循。甲方應利用各種宣傳工具,通過集會、班會和安全課等多種形式,向學生介紹安全常識,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3、甲乙雙方都應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不準學生抽煙、酗酒。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抽煙、酗酒,甲方應及時制止,學生在校外期間因抽煙、酗酒而發生傷殘事故,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4、甲乙雙方都應教育學生不準進網吧、進電子游戲廳等,在校外期間進網吧、進電子游戲廳等而發生的傷殘事故,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5、甲方應承擔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發現學生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教育。在校期間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理,并及時通知乙方。
6、學生午休、放學后、節假日等不在學校學習期間而發生的-切安全事故,甲方-律不承擔任何責任。
7、學生不得擅自離校,有事必須以書面形式請假并經甲方批準方可離校,甲方應將學生離校情況及時通知乙方。如學生擅自離校,甲方必須立即通知乙方,在學生擅自離校或請假離校后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8、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不得騎摩托車,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返校和離校。如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到校,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9、甲方應掌握學生健康資料,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如實告知甲方,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甲方應根據學生實際情況,采取必要措施。若乙方未告知或乙方告知病情后,甲方又采取了必要措施,仍發生安全事故,甲方不予承擔責任。
10、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其它意外情況如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甲方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并及時通知乙方。如甲方已采取措施但仍發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11、學生在校期間發生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傷害及自殺、自殘事件;在具有風險性、對抗性的體育活動中發生意外事故,如甲方已采取防范措施和救助措施后,仍發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12、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