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前班安全接送協議書(通用2篇)
學前班安全接送協議書 篇1
尊敬的 同學家長:
關愛孩子的身心健康,保證孩子的人身安全,是學校和家長的共同責任,為確保學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接送協議,望家長理解配合。
一、學生于早上8:20、下午2:00在家長的陪送下準時入校,中午11:55、下午3:35準時在校門口將孩子接走(如遇雷雨等特殊天氣,請家長根據情況提前到校與老師聯系)。
二、送孩子入校時,必須將孩子親自送進校門,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在孩子未進校門之前,一切安全問題由家長負責。
三、孩子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缺席、遲到,如果身體不適,應及時打電話或親自向本班教師請假。
四、接送孩子入校或離校時,原則上由孩子監護人接送,如有困難委托他人接送時,請將委托人的姓名、年齡、特征及與孩子之間的關系告訴本班教師,方可履行接送手續,安全責任由家長和被委托人負責。被委托人在法律上不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由家長負全責。
五、孩子來校、離校路上及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責任由家長負責。
六、請各位家長按時來校接送學生,如有特殊情況請與班主任老師聯系,否則出現任何意外事故,由家長負全責。
家長(簽名): 班主任(簽名):
電 話 : 班主任電話:
被委托人(簽名): 被委托人電話:
時間: 年 月 日
學前班安全接送協議書 篇2
收購方(甲方)銷售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購銷時間與數量
1、購銷時間為年
2、甲方負責收購乙方生產的合格生鮮牛奶,收購量斤/天。根據季節和生產情況變化,每天允許 %的浮動。
第二條 計價標準
以優質優價為原則,生鮮牛奶價格由基礎價和附加價兩部分組成。
1、基礎價格:以現行國家標準規定的理化指標、感觀指標和細菌指標(1級)為基礎,且不含抗生素,生鮮牛奶 元/斤(以省原料奶價格協調工作領導小組公布價為準)。
2、附加價格
淡旺季基礎價格調整:
第三條 質量要求
1、生鮮牛奶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生鮮牛奶收購標準,包括:《生鮮牛乳收購標準》GB 6914—86、《鮮乳衛生標準》GB 19301—20xx、《無公害食品生鮮牛乳》 NY5045—20xx。
2、禁止交售下列生鮮牛奶:
(1)未取得健康證明和未經檢疫奶牛生產的奶;
(2)產犢7日內的初乳(生產牛初乳產品除外);
(3)有抗生素類藥物殘留的奶;
(4)患乳房炎、結核病、布魯氏桿菌病及其它傳染病的奶牛產的奶;
(5)摻雜使假、變質、有異味和被污染的奶;
(6)其它不符合國家衛生安全質量標準的奶。
第四條 結算方式
1、甲方應支付乙方
2、付款方式為現金。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依法變更或解除。
2、當發生不可抗力情況時,當事方應在事件發生后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方可調整購銷計劃。
第六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果。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