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經理聘用勞動合同(精選2篇)
業務經理聘用勞動合同 篇1
用人單位:
地 址:
職 員:
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業務工作的需要,同意錄用乙方為本公司工作,根據國家勞動法規和本公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自愿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
合同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業務工作需要,在___崗位,承擔業務推廣、開發/業務管理的任務。
二、崗位要求
1、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公司的相關規定,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2、業務經理負責專賣店的銷售業務,負責對業務員、營業員的培訓、督導和管理,負責對客戶的跟蹤、聯絡和其他日常事務的協調。
負責每單業務的成本分析。
負責每月的經營情況及利潤分析。
3、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獎懲。
三、 勞動報酬:
1、業務經理薪酬:底薪20__元+當月總營業額的提成比例+總經理獎罰。
業務經理提成比例:
當月總營業額1萬元以下按2%提成。
當月總營業額1-5萬元按3%提成。
當月總營業額5-10萬元按3.3%提成。
當月總營業額10-15萬元按3.5%提成。
當月總營業額15萬元以上按4%提成。
2、分紅獎
業經經理每年年終按年度經營純利潤的5%進行分紅。
3、業務經理每月報銷手機費100元,憑當月月結話費單報銷,不足100元的按實際發生額報銷,超過100元的暫按100元報銷,以后視業務量的增加作適當調整。
4、其他事宜
工資發放核算時,以當月實收銷售現金額為準。
凡工程墻紙銷售價低于60元的,不計入當月的總營業額,不納入提成范疇。
四、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雙方一致同意的;
乙方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乙方不愿供職的;
乙方被判刑,送勞動教養以及有貪污、盜竊、賭博、打架斗毆、營私舞弊等嚴重問題,或因失職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失和屢次違反勞動紀律、店紀店規經教育不改的;
泄露公司機密、秘密造成損失程度達到辭退的;
有損害公司形象、聲譽的不良行為的;
不服從工作安排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合同一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
甲方辭退:
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的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乙方經再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乙方辭職:
因個人原因確需辭職的;
身體健康原因的;
公司規定允許的其他情形。
五、違反合同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按《勞動法》相關規定進行賠償。
2、乙方違反合同,在合同期未滿的情況下擅自離職的,按合同期間甲方所發給乙方的報酬的雙倍進行賠償。
若因乙方違反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按相應規定予以適當處罰賠償,必要時,追究其法律責任。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業務經理聘用勞動合同 篇2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勞動法》、《合同法》和本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聘用合同期滿后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第二條工作崗位
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現甲方誠聘乙方吉首市五里牌社區保障性住房項目辦公室工作崗位,并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第三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要求乙方實行每周工作五天制,工作時間累計每周不超過40小時。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第四條工作報酬
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薪金人民幣貳仟(¥.00)元。
第五條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六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單位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相關規定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或工作必須交接完畢后方辦理結算離職手續;如未滿合同期限又沒有履行通知義務的應當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予于甲方。
2、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_年_月簽約時間:_年_月乙方(簽字)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