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勞動合同(精選29篇)
企業勞動合同 篇1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住 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_____(移動電話)
緊急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身份證或者其他證件復印件粘貼處)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確定勞動關系。
一、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一)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_______________)。
a.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個月)。
b. 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本合同第七條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c.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試用期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一)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具體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三、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一)乙方所在崗位執行工時制度(_______________)。
a.標準工時制。
b.不定時工時制。
c.綜合計算工時制。
(二)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休息日或節假日加班。
(三)乙方加班須征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勞動后,有權獲得相應勞動報酬。乙方所在崗位執行工資計發形式(__________)。
a.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______。其中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基數為__________元小時,事假扣除標準為__________元小時,病假扣除標準為__________元小時。
b.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
c.其他工資形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于每月_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經協商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四)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根據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承擔并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因工傷殘或患職業病以及生育,其有關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和當地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及當地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三)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甲方與乙方代表協商簽訂的集體合同有新的約定,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合同。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三)有關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八、經濟補償
(一)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當月工資。
(二)凡屬法律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規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
九、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一)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專項技術培訓,約定為甲方服務的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償付甲方培訓費用__________元人民幣,對已履行部分服務期的,按照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償付。
雙方可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約定具體服務期、賠償標準等并執行。
(二)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系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信息。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競業限制的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若乙方違反上述約定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元人民幣。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的實際損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雙方亦可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競業限制的范圍、期限、補償標準和違約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均可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規定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二)本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化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四)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五)乙方同意,在其處于聯系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托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系人”作為乙方的受委托人,該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六)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勞動合同 篇2
中小企業人員勞動合同范本一
甲方:___
乙方:___
經協商,乙方同意將其檔案委托甲方保管,為明確雙方責任,就檔案保管事宜商訂如下:___
一、 甲方:___
1、 負責乙方檔案的保管以及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按來函單位的要求出具乙方檔案中有關的證明材料。
2、 負責辦理乙方有了新接管單位后的檔案轉遞手續。
二、 乙方:___
1、 在合同簽定時,按合同期(每月 元)一次性向甲方交納檔案保管費共 元(中途終止合同,保管費不再退回)。
2、 應及時把合同期內形成的各種書面材料交給甲方整理歸檔。
三、 甲方不負責乙方的原身份、各種福利保險(如:___待業、醫療、養老等)以及本合同以為的其他管理責任。
四、 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簽;不續簽時,乙方應在期滿后一個月內將檔案轉出;逾期從第二個月起按月倍收保管費,逾期壹年甲方不負保管責任。
五、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通過協商解決。
七、 本合同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 乙方:___
蓋章:___ 蓋章:___
經辦人簽名:___
年 月 日
中小企業人員勞動合同范本二
甲方:___
乙方:___
經協商,乙方同意將其檔案委托甲方保管,為明確雙方責任,就檔案保管事宜商訂如下:___
一、 甲方:___
1、 負責乙方檔案的保管以及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按來函單位的要求出具乙方檔案中有關的證明材料。
2、 負責辦理乙方有了新接管單位后的檔案轉遞手續。
二、 乙方:___
1、 在合同簽定時,按合同期(每月 元)一次性向甲方交納檔案保管費共 元(中途終止合同,保管費不再退回)。
2、 應及時把合同期內形成的各種書面材料交給甲方整理歸檔。
三、 甲方不負責乙方的原身份、各種福利保險(如:___待業、醫療、養老等)以及本合同以為的其他管理責任。
四、 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簽;不續簽時,乙方應在期滿后一個月內將檔案轉出;逾期從第二個月起按月倍收保管費,逾期壹年甲方不負保管責任。
五、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通過協商解決。
七、 本合同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 乙方:___
蓋章:___ 蓋章:___
經辦人簽名:___
年 月 日
中小企業人員勞動合同范本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系甲方自__________公司借用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借用期間各自的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___
一、乙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__________公司派往甲方參加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甲方借用期間,須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完成甲方交給的工作任務。乙方如有嚴重違紀行為,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并通知__________公司,由該公司對乙方進行處理。
三、甲方承擔乙方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元/月,每月___日支付上月工資。
四、乙方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按國家規定由其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承擔。
五、甲乙任何一方若解除本協議,均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向對方支付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以乙方月工資為標準)。
六、甲乙任何一方若終止本協議,應于協議期滿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本協議自動延續一個周期。
七、因本協議的履行發生糾紛,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簽字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企業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年齡:
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地址:
戶籍所在地地址:
桔吉酒店所有員工均實行聘用制。為加強酒店管理,保障酒店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根據甲方用工的實際需要,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章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為年,試用期為個月。本合同有效期為自試用期屆滿后的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試用期不計入雙方勞動關系存續期間。
第二章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門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崗位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并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日常性工作任務,臨時性工作任務。本合同期限內,乙方不得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任何勞動關系。
第三條乙方完成的工作,要達到相關部門或公司管理層認可的標準,未達到標準的,屬于不勝任工作的情形。
第三章工作時間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列項制度:
(一)執行定時工作制,實行輪班,每班工作時間為小時,員工上班時間享受酒店提供的工作餐。但由于酒店工作性質特殊,乙方在周末、國家法定節假日輪班,屬正常上班,不享受加班待遇。乙方上班時間因工作崗位需要進行調整,乙方應服從安排。
(二)執行不定時工作制,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不區分正常工作時間和延長工作時間。
第四章試用期及其考核
第五條試用期間為個月,試用期內月薪______元,試用期滿并經甲方安排的人員考核合格后,乙方將轉為正式工;如考核不合格,則甲方可根據考核結果,單方解除本合同。
第五章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及國家有關規定要求辦理或持有執業資格證、健康證等從業證件的,由乙方自費辦理并交由甲方統一管理。
第六章勞動報酬及福利待遇
第八條乙方轉正后,每月工資人民幣元。其它各項津貼(如夜班費等)按酒店相關規定每月隨工資發放。甲方根據乙方每月工作數量和質量發放獎金。甲方每月日發放上月工資、獎金及各項津貼。
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七章社會保險
第九條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費用。但因酒店業員工流動率大,經得乙方同意,甲方每月在乙方工資外發放元人民幣作為乙方購買社會保險的費用,支付后由乙自行購買相關保險,乙方無權再要求甲方為其辦理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第八章勞動紀律
第十條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進行經濟往來。遵守職業道德,不得借工作之便收受回扣、“紅包”等。
第十一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達到解除本合同的條件,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且該類情形是乙方過錯致合同解除,乙方無權向甲方提出包括賠償損失之類的任何要求。
第九章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解除。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把甲方工作中單據及物品交接清楚后甲方結清乙方剩余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兼職,甲方認為影響本單位工作任務,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者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七)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乙方經甲方考評不能勝任工作。
(九)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曠工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二天,或累計超過三天的。
(十一)年終考核不合格的。
本條第(一)至(六)款、第(十)至(十一)款為即時解除,無需提前告知乙方即可解除本合同;第(七)至(九)款為預告解除,甲方30日內書面告知乙方或者不提前告知乙方時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即可馬上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況之一,需要裁減人員的,甲方根據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十五條受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不得解除合同:
(一)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合同期內,乙方如辭職,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且乙方完成本職工作后方可辭職,否則,甲方有權停發當月工資。
第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十章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乙方中途未經甲方允許擅自單方解除合同或違反法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對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乙方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和責任,同時需要遵守甲方相關規章制度。商業秘密主要包括:客戶信息、管理信息(財務信息、人事信息、營銷信息等)、技術信息、創新。乙方因違約而侵犯了甲方商業秘密、知識產權或故意損害企業利益,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賠償并解出雙方勞動合同關系。
第二十條乙方涉及培訓的,根椐工作需要,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和職業操守等各方面培訓的,乙方需要與甲方簽定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具體約定內容參照培訓協議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違法或違約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支付違約元,且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聘接收費用。
第二十一條乙方唆使、邀約本單位其他員工違約中途解除合同的,屬于破壞甲方單位生產經營的行為,應當向甲方支付元違約金的民事責任,且甲方有權將之移送公安機關追究行政法律責任,直至刑事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事故,應先與甲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亦可依照法律程序,提請國家機關裁決。
第二十三條乙方與甲方發生勞動爭議,應通過合法、文明的方式解決,不得潑鬧、干預、罷工等方式影響甲方生產經營秩序,否則,每日按照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的一切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第二十四條乙方與損害甲方單位利益的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的,若受到傷害,經依法認定后,按工傷待遇處理,且甲方應視情況對乙方支付見義勇為獎勵。
第二十五條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單方解除條件出現,甲方解除勞動合同通知送達乙方,合同即發生解除法律效力。如乙方對合同解除有異議,應通過勞動仲裁、訴訟程序解決,仲裁、訴訟未終結前,勞動合同關系處于消滅狀態。
第二十六條合同期內,甲方有權根據酒店的經營狀況對甲方制定的其他待遇及獎金的分配比例進行調整。
第二十七條乙方在市區內居留或暫住的相關手續(包括費用)由乙方自行辦理,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發生的一切違法責任和民事糾紛自行負責。
第十一章其他
第二十八條其他約定:
1、補充其他福利待遇的約定:參照甲方《員工手冊》和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2、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聲譽和企業利益,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各項規范;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3、乙方提出離職申請,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
4、乙方入職時,不得隱瞞個人實際情況(如:身體健康狀況、各種病史、工作經歷、學歷、證件真偽及家庭狀況等),有隱瞞個人實情的應承擔法律責任。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有關修改勞動合同的文件,雙方訂立的培訓協議、保密、競業限制協議,甲方的現行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安全規范、行為準則等)以及后續依法補充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相關附件,均是《員工勞動合同書》的組成部分,其效力與本合同條款相同。
第二十九條以下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居民身份證》、《入職登記表》等。
第三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捺印(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企業勞動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在平等基礎上友好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1.合同期限
11雙方同意訂立年期勞動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12試用期自_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工作內容
21甲方依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工作。
22乙方應完成的工作標準在《崗位聘用協議書》中約定。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31甲方按照實際工作需要和崗位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配備必要工作設備,并提供保障乙方健康和安全的工作場所。
32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能、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4.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41甲方根據行業特點,安排乙方實行標準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
42乙方執行工作制,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時。甲方因工作需要,可以適當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或安排乙方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加班,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43乙方從事現場施工的,由于工作性質特殊,需要連續作業或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44乙方工資待遇按照甲方相關制度執行。乙方工資____元/月試用期工資待遇按80發放,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執行工資標準。其余各類津貼、獎金等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4.5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
5.勞動紀律
51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52甲方的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屬企業機密,乙方須嚴格保密。
53乙方違勞動紀律的,甲方有權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批評、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
6.甲方義務
61對乙方進行法規、安全規程以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的培訓。
62對乙方進行崗位知識與技能培訓。
63按時向乙方支竿動報酬。
7.乙方義務
71服從甲方作出的工作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完成甲方交付的各項任務。
72在受聘期間,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兼任甲方安排的工作以外的任何其他職務;不得在甲方安排的工作時間從事與甲方安排的工作無關的`任何活動。
73乙方在工作時間或利用甲方提供的資金、資料及技術條件所完成的各項智力成果(包括文件、方案、文字資料、專利和著作權等)歸甲方所有。
74甲方可隨時要求乙方交還受聘期間有關甲方經營活動的全部文件。
75在受聘期間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從事任何與甲方有競爭性的活動,不得從事任何有損甲方聲譽、形象的活動。
76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8.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定
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1)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修改或廢止的。
。3)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8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勞動紀律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被機關收容教育或勞動教養的。
。6)乙方有其他違法行為的。
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30日以上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合理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崗位聘用期滿或因乙方不服從甲方安排而須解除勞動合同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合同變更達成協議的。
(5)甲方經營狀況發生重困難,在向工會說明情況并聽取意見,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
8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隨時要求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
。2)甲方違法強迫乙方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
85乙方自行要求辭職的,應提前30天以上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9.違約責任
91甲方無故不支付乙方報酬的,除支付乙方應得工資外,須加付乙方工資的____作為違約金。
92乙方擅自離職,須承擔如下賠償責任:
(1)甲方招聘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給甲方經營活動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各種培訓費用。
(4)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而造成的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
10.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調解無效時,仲裁機構為____市____區勞動爭議仲裁員會。
11.其他
13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13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12.雙方約定的其它事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簽字)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___ 日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__日
企業勞動合同 篇5
甲方(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
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乙方工作崗位及職責:
1、自合同約定之日起,乙方負責甲方郭店供電所宿辦樓建設工程質量監理。
2、熟悉工程條件、技術規范和設計圖紙,控制施工進度、保證質量要求。
3、嚴格執行現場監督旁站規定,按規范檢查和簽認承包人的每道工序,對不符合規定的部分要及時提出,要求承包人糾正,發現重大質量問題應及時報告甲方。
4、監督承包人的'各項試驗工作,包括取樣、試件制備、各種標準試驗和檢驗試驗。對任何有懷疑的試驗結果,應進行證實試驗,督促承包人整理各項試驗記錄、報告并分類歸檔。
5、按期現場核實和檢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計算表。
6、做好監理記錄和監理日記,定期和不定期向甲方報告工作。
7、必須嚴格履行監理職責,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
8、合同期間,對自己人身、財產安全負全部責任。
第三條、工作報酬: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資人民幣X元。
第四條、乙方應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和調遣。
第五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
3、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4、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六條、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3、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X年X月X日
乙方(簽字):
X年X月X日
企業勞動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住址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于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月,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月,試用期過后,由乙方本人自己申請轉正,經公司同意轉正之后底薪為_________元/月。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條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 。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十六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五條第7、8、項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第十八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八、其他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縣(區)
__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_______村(街)
身份:農業人口( );非農業人口( )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和省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個月。
二、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__任務,擔任_________工種。
乙方在生產、工作上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生產(工作)條件
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五、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作制(實行五天工作制后從新規定)。因生產工作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須經工會和乙方本人同意,并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三小時,連續加班不得超過三天。乙方如為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最低工資不低于當地同行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同等條件工人的最低工資標準,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形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每月___________日發放工資。超過當月發薪日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總額的1%賠償乙方損失。
4. 甲方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
六、保險和福利待遇
1.按照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的規定,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________%,乙方按本人工資的___________%,按月繳納退休養老基金。
2.因第七條第2款第(3)項和第3款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發給乙方生活補助費;合同期未滿的,加發失業救濟費,其標準為:工資每滿一年或距合同期每差一年發給乙方一個月的基本工資,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以一年計,工作時間(或合同期)超過十二年的,以十二年計。
3.甲方參照國家或省的失業保險有關規定向就就業服務機構繳納失業保險基金,乙方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按照《勞動保險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三至六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于本人原工資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資。
6.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省有關規定執行。
7.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為___________,公休假為___________,婚喪假為___________,探親假為___________。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2.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及甲方的實施細則,乙方屬于應予辭退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須征求工會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3.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應征入伍,或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為女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5.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但試用期經發現不合格的、因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另外,符合第七條第3款(1)、(2)、(4)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甲方應當征求本企業工會組織的意見。
解除合同,甲方應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是否續訂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如對方同意續訂合同,應辦理續訂合同手續。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手續,合同將視為自動續訂同一合同期限。
八、雙方需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自理( )。發給住房補貼(每月___________元)。
2.甲方自辦職工食堂,乙方伙食按飯菜成本收費( )。甲方負責乙方在外搭伙的管理費( )。發給伙食補貼(每月___________元)。
3.甲方按國家規定,每月發給乙方各種補貼___________元。
4.除第七條第2款外,屬于___________等情況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除第七條第3款外,屬于___________等情況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6.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后,乙方須為甲方服務___________年,否則,乙方須支付甲方所付培訓費。
九、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遇違約時,違約方應按本企業的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及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旨在確定甲乙雙方勞動關系,明確雙方責權利。有關條文的具體實施,甲方在不違背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政策的前提下制定實施細則。
十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用鋼筆或毛筆填寫,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章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鑒證人:簽章
鑒證機關:蓋章
合同鑒證時間:年 月 日
企業勞動合同 篇8
一、國有企業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1 總則
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無錫市勞動合同暫行規定》等有關勞動法規、規章的精神,為了規范公司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的行為,保護全體員工和公司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的健康發展,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2 勞動合同是員工和公司通過簽訂勞動合同來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以法律形式確定的勞動關系。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2 遵循的原則
2.1 要以公司的生產經營需要為前提,以定崗定員為基礎,符合公司實際,具有可行性。
2.2 要有利于增強公司活力,促進生產發展和勞動效率的提高。
2.3 要堅持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原則,尊重員工的選擇。
2.4 既要立足現實,又要考慮發展,避免朝令夕改,保持相對穩定。
2.5 要兼顧國家、公司和個人三者的利益,不能只顧一頭。
3 勞動合同的訂立
3.1勞動合同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是公司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的體現,凡本公司在冊員工均須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3.2 公司法定代表和黨委負責人,以及專職工會主席,可以以普通勞動者的身份,與上級主管部門簽訂勞動合同;其他員工均與公司法定代表人訂立勞動合同。
3.3 公司接收的大中專畢業生、技校生、部隊轉業干部、退伍軍人、從社會招收的新員工以及外省市、本市外單位調入的員工,均需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3.4 勞動合同的生效時間自雙方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都必須履行規定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3.5 勞動合同生效后,在有效期內,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內容的,需將變更要求書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應在30日內作出答復。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部分條款變更后,未變更的部分仍然有效。
4 勞動合同的內容和期限
4.1 勞動合同內容包括:
a 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
b 工作崗位;
c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d 勞動報酬;
e 勞動紀律;
f 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g 違反合同應承擔的責任;
h 雙方認為需要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4.2 勞動合同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兩種。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般不短于一年,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生效和終止日期。
勞動合同期限,為三種:
a 短期合同:期限為一至三年;
b 中期合同:期限為三至五年;
c 長期合同:期限為五年以上。
4.3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只約定生效日期,不約定終止日期。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約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
雙方在履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中,不出現約定的終止條件,勞動合同就一直有效,到達員工退休年齡或死亡時勞動合同就自然終止;履行中一旦出現約定的終止合同條件,合同應即終止。
4.4 確定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條件:
4.4.1 從社會上新招收的員工及外省市、本市外單位調入的員工先簽訂一年的合同,一年后考核合格再續訂合同。
4.4.2 新接收的大中專畢業生、技校生簽訂中期合同。
4.4.3 公司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根據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
4.4.4 年滿五十周歲以上的男員工和年滿四十周歲以上的女員工,合同到期后,本人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公司可給予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4.5 公司鼓勵政治素質高、技術業務好的員工簽訂長期合同。
4.4.6 下列人員訂立短期合同:
a 平時表現較差,完不成生產任務,經常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以及受各種行政處分,經教育后表現有所好轉的;
b 以病假為名,在社會上從事幫工、運輸、販賣、做生意等從事第二職業,且病假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5 公司員工初次訂立勞動合同或續訂勞動合同變換工種的,根據合同期限約定1—6個月的試用期。
勞動合同期限1年(不含1年)以內,試用期為1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1(含)—2(不含)年,試用期為2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2年—5年,試用期為3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5年(含)以上,試用期為6個月。
5 醫療期
5.1 醫療期是指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療休息在規定時間內,公司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5.2 員工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治療休息的,公司可根據下列規定給予醫療期:
5.2.1 累計工作年限未滿10年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未滿5年的,醫療期為3個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5年的,醫療期為6個月。
5.2.2 累計工作年限滿10年未滿20年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未滿5年的,醫療期為6個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5年未滿10年的,醫療期為9個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10年未滿15年的,醫療期為12個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15年未滿20年的,醫療期為18個月。
5.2.3 累計工作年限滿20年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未滿5年的,醫療期為12個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5年未滿10年的,醫療期為18個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10年的,醫療期為24個月。
5.2.4 員工在試用期內的,醫療期限按試用期天數的50%計算。
試用期1個月的,醫療期為半個月;
試用期2個月的,醫療期為1個月;
試用期3個月的,醫療期為1個半月;
試用期6個月的,醫療期為3個月。
5.3 員工病休醫療期滿需繼續停工治療休息的處理:
5.3.1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程度嚴重,醫療期滿仍不能正常工作,經公司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需繼續停止工作治療休息的,公司可再給予一定時間休息,在此期間的工資等各種福利待遇停發,保留廠籍。
5.3.2 員工因工負傷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恢復工作后舊病復發,需再次停止工作治療休息的,經公司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不限定醫療期。
5.4 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5.4.1 累計病休的醫療期自員工訂立勞動合同以后病休的第一天開始計算。計算辦法:
醫療期為 3 個月的,按6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醫療期為6 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醫療期為9 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醫療期為12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醫療期為18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醫療期為24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5.4.2 如果員工享受3個月醫療期,其病休的第一天起的6個月內累計滿3個月,視為醫療期滿。如在此期間醫療期未滿而正常上班,則下一個醫療期的計算周期應自6個月后再次病休的第一天開始計算,其余依次類推。
5.4.3 續訂勞動合同的,醫療期計算周期可從上一個合同期延伸至下一個合同期。
5.4.4 醫療期按規定的月平均天數計算:員工累計病休、連續病休30天為病休滿1個月。員工連續病休期間遇有的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同樣計算為病休時間。
5.5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病休或在醫療期計算周期內累計病休達到規定的醫療期限,視作醫療期滿。
員工非因工致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愈的.疾病,經市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退出勞動崗位,終止勞動關系,并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享受退休或退職待遇。
6 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和解除
6.1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合同中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員工退休、退職或死亡,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6.2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員工,在平時工作中表現較好的,根據公司的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合同期滿時雙方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如果該員工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公司在無特殊理由和原因的情況下,可同員工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6.3 合同的變更:公司因發展需要,為員工提供學習、住房、出國等條件的需變更勞動合同有關內容,變更內容由雙方協商確定;同時簽訂協議,作為合同的附件。
6.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6.4.1 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6.4.2 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如一個年度內違反勞動紀律3次以上、因本人原因連續滿3個月及以上或累計滿4個月及以上完不成生產或工作任務的);
6.4.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謀取私利,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4.4 違反勞動合同,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
6.4.5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6.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解除勞動合同:
6.5.1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6.5.2 員工不符合上崗要求或不勝任公司安排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后仍不能勝任的;
6.5.3 員工在職工交流站待崗滿六個月以上的。
6.6 公司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市規定嚴重困難企業標準,可按規定程序裁員。裁減之日起6個月內確需新招人員,可優先從裁減人員中錄用。
6.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6.7.1 員工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6.7.2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6.7.3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違反計劃生育的按計劃生育有關規定執行);
6.7.4 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而無正當理由的;
6.7.5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情況。
6.8 員工同時存在本規定6.4條、6.7條規定的情形,公司可依據本規定6.4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6.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員工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書面報告給公司):
6.9.1 在合同試用期內,員工對公司不滿意的;
6.9.2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公司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員工身體健康的;
二、國企勞動合同
國企勞動合同
合同范本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省_________市
現住址:_________
屬于:_________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準,同意招用乙方為臨時工,根據《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及_________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自愿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生產(工作)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_________,并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_________,保健食品費:_________元。
第四條勞動紀律
甲方應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_________。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周_________日工作制,每日_________小時制,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時,應控制每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雙方商定。
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崗位和承擔的任務定為每日_________元。加班工資:法定節日為_________元,公休假和平日為_________元:夜間工作的,每晚(班)發給乙方夜餐費_________元;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乙方勞動貢獻定為每月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如乙方從事的工作便于實行勞動定額考核經甲乙雙方商定,實行全額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結算,具體辦法雙方約定為:_________。
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發給乙方_________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用。
第六條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養老保險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每月甲方負擔_________元,乙方負擔_________元。乙方繳納金額,由甲方按月在乙方當月工資中扣繳。乙方如符合招工條件,單位又有指標,可招為勞動合同制工人,所繳納的養老保險可隨同轉移,合并計算繳費年限。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由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滿,根據其傷殘程度,由甲方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_________個月。醫療期內待遇應當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傷病假期間,由甲方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尚未痊愈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企業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___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_________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_________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探親,服務每滿一年假期為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為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準按事假處理。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合同期滿后即終止執行,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并經勞動部門批準,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3.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復工的;
(2)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屬于應予辭退的;
(3)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4.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規、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權益的;
(4)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或參加社會招工考試已被錄取的。
5.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3項規定的;
(2)患職業病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但因本條第3項(2)的規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或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負。房租按商品房標準收取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_____元;如乙方自行解決住房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_____元。
2.甲方自辦食堂的,按飯菜成本收費,不辦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費由甲方支付。甲方給乙方膳食補貼每月_________元。
3.甲方按國家規定,每月應給乙方各類補貼共_________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_________況下,甲方可解除合同。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_________情況下,乙方可解除合同。
6.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結算辦法:_________。
7.其他需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責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違約金_________元,賠償金_________元。
第十條因本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十五日內向本企業勞動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因開除,辭退違紀職工以及職工辭退,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可直接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調解無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選擇:_________。
1.按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篇三:勞動合同(國企正版)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1、
乙方不簽收甲方要求簽訂的《勞動合同補充協議》等合同的,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2、乙方不簽收甲方規章制度的,視為乙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勞動合同補充協議》及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提供的相關資料。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勞方:
合 同
。ü潭ㄆ谙蓿
編號:
書
動
甲
乙 方:
簽訂日期:20xx 年 4 月 1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20xx 年4月 1 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郵政編碼戶口所在地哈爾濱市阿城區和平街街道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 固定期限 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20xx年 4月 1日生效,其中試用期 無 ,本合同于 20xx年 3月 31日
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甲方生產、經營的區域或地點。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星期六、星期日,出差及參與工程項目建設除外。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按國家及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按月考勤于次月 8 日(公休日順延)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
為 (¥:元)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無 。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按 北京市最低生活費標準 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住房公積金。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手續,并承擔相應繳納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80%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按甲方有關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企業勞動合同 篇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元或按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范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元或按______執行。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______。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ㄈ﹪乐厥,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ㄋ模┍灰婪ㄗ肪啃淌仑熑蔚。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ǘ┮曳讲荒軇偃喂ぷ,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ㄈ┍竞贤喠r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ㄒ唬l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ǘ┮蚍乐喂I污染源搬遷的;
。ㄈ┥a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ㄈ┡毠ぴ谠衅、產期、哺乳期內的;
。ㄋ模┰诩追竭B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ㄔO征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ㄆ撸┝x務服兵役期間的;
。ò耍┘w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ㄒ唬┰谠囉闷趦鹊;
。ǘ┘追揭员┝、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ㄈ┘追轿窗凑毡竞贤s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后,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ㄒ唬┖贤谙迣脻M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ㄈ┮曳竭_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ㄋ模┘追揭婪ㄆ飘a、解散的;
。ㄎ澹┓伞⒎ㄒ、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ㄒ唬┘滓译p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ǘ┍竞贤谙迣脻M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ㄒ唬┘追娇丝刍蛘邿o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ǘ┲Ц兑曳降墓べY報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ǘ┮曳讲荒軇偃喂ぷ,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ㄒ唬┮曳交疾』蛘叻且蚬へ搨荒軓氖略ぷ饕膊荒軓氖录追搅硇邪才诺墓ぷ鞯;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ㄈ┘追讲脺p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贾夭〉倪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癥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三十九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企業勞動合同 篇10
摘要:在知識經濟迅速發展的今天,企業管理者越來越重視人才的重要性,招聘到優秀的人才,開發人才的潛能,將會給企業和公司帶來巨大的財富。因此根據勞動合同的要求,解決人力資源風險,有利于促進人才的發展,讓人才實現自我價值,更有利于企業或公司盈利,獲得利潤。文章將對企業人力資源現存風險出發進行分析和研究,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有效的措施。
關鍵詞:勞動合同管理;人力資源;風險
一、前言
我國出臺并頒布的《勞動合同法》對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有著巨大作用,因此,企業有必要認真學習法律法規,強化勞動合同管理,這有利于規避企業人力資源風險,促進企業的良好運營。
二、當前企業人力資源的主要風險
我國于20xx年在《勞動法》的基礎上修訂并頒布了《勞動合同法》,這一法律的頒布有利于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構建穩定和諧的勞動雙方關系,但是法律的出臺在給企業帶來便利的同事,也帶來了一定的問題,而這些問題值得企業進行積極解決。因此,在企業中,只有充分了解當前人力資源管理存在的主要風險,才能夠有的放矢,有針對性的進行解決,已達到預期的效果。
(一)人力資源管理成本的風險
在我國《勞動合同法》中,當企業雇傭方想終止雇傭合同時,必須給予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按照通常情況,補償金是合同終止前一個月的含稅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因此,這一補償金在很大程度來說是隱形的,這就給企業造成了一定的風險。有些人想通過不終止合同來規避這一風險,這一就不會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但是這種行為只是暫時性的,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ǘ┤肆Y源制度帶來的風險
我國現行的《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當勞動者在企業中連續工作滿十年的,并與企業連續簽訂兩次同期限勞動合同的,就可以與該企業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短期內的勞動合同會造成公司企業員工大規模流失,造成人才的出走,不利于企業發展。因此很多企業通過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來避免這一情況的'發生,使得雇傭方與勞動者的合作關系長久下去。雖然這一方法能夠使得員工的工作環境得以改善,但是員工在這樣的情況下會喪失工作的積極性,不利于公司的發展與創新。但是沒有新鮮血液的注入,企業的活力便會逐漸降低,不利于公司獲得利潤,在市場中占據有利地位。
。ㄈ┤肆Y源管理的風險
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主要是由管理不到位和管理過程不嚴謹而造成的。企業在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就雇用勞動者,如果企業在勞動者工作一個月之內補簽書面勞動合同,這是可以且合法的,但是如果企業的補簽時間超過了一個月,則是違反了法律的規定。針對這種情況,《勞動合同法》中指出企業除了支付在滿一個月而沒有達到一年的勞動者的雙倍工資之外,還需要與勞動者補簽書面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不愿意與企業確立勞動關系時,才可以終止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除了這個問題,還存在著勞動者工齡計算問題。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者不是因個人原因被安排到新的用人單位后,員工需要將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時間合并到新的用人單位,這一計算方法和以往相比有著一定的改動,使得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在進行計算時出現問題,形成風險。
三、針對企業人力資源風險的措施與方法
。ㄒ唬┱J真簽訂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只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了正式的書面的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關系才開始正式建立。如果雇傭方和勞動者已經建立起勞動關系卻沒有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則應該從勞動者開始工作的那一天開始的一個月的時間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同時,如果勞動者已經工作滿一年卻還沒有和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那么在法律上將認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已經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以,用人單位要和勞動者認真簽訂勞動合同,這有利于保障雙方的權益,避免發生糾紛。
(二)規避勞動合同簽訂帶來的風險
上文提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存在著一定的風險,因此企業應有意識地規避這一風險。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員工猶如一顆定時炸彈,勞動者期初會要求口頭訂立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是經過一段時間又反悔要求用人單位進行經濟補償。因此用人單位無論是在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還是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都要和勞動者簽訂書面協議,做到有理有據,避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煩。
(三)根據法律規定依程序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和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時,每一個過程都要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能隨意跳過步驟。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要提前一個月對員工進行書面通知,讓員工有一定的時間準備相關事宜。其次要向員工出具相關證明來證明本單位已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如果是員工主動提出辭職,那么根據規定企業是不需要支付辭退金的,但是為了避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煩,用人單位需要員工提交辭職信,來證明是員工本人主動請辭。
四、結束語
強化勞動合同管理,化解企業人力資源風險,這是有助于企業發展的重要方面,企業如果想長久發展下去,就要和勞動者搞好關系。同樣的,勞動者為了自身的權利和意義,也應該和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合同以維護自身權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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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波《強化勞動合同管理化解企業用工風險》[j]《上海企業》20xx年01期
[3]高杰《私營企業和諧勞動關系構建研究》[j]東北財經大學博士論文20xx-12-01
[4]楊麗君《企業勞動關系調整機制研究》[j]西南財經大學博士論文20xx-10-01
[5]代曉靜《民營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風險分析》[j]山西財經大學碩士論文20xx-02-25
企業勞動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編號:
甲方:醫療設備有限公司
乙方:
性別:
文化程度: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家庭住址:
注冊地址:
戶口所在地:
家庭電話:
編碼:
常用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起止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乙方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工作內容: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 工作。甲方根據經營管理的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及能力,可在與乙方商定后,依法變更乙方在工作內容和工作崗位。
2.工作地點:
3.乙方應當提高職業技能,并按照甲方制定的職位責任、工作規范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量,并且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的崗位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每周工作時間四十小時。
2.甲方因工作需要需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與乙方協商同意,非甲方安排或批準的不計加班。
3.國家法定假日加班,按國家法規支付加班費。其余時間加班,公司原則上安排同等時間調休,若因工作需要確實無法調休,則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4.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甲方規定,休息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或扣減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及公司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每月 20____日為甲方工資發放日。
2.乙方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 )方式確定:
(1)月薪制:每月為元。試用期乙方的待遇為元月。
。2)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方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元,使用期乙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元,績效工資考核發放辦法按乙方的業績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考核確定。
(3)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超過標準的勞動定額且在正常工作時間外完成的,按加班工資計算計件工資。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勞動任務不滿的,按當地最低工資發放當月工資。因乙方個人原因或能力不能完成勞動定額的,按當月實際完成量發放計件工資。
(4)年薪制:每年元,每月預付工資元,其余部分年終根據業績考核結果結算。
3.在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甲方支付乙方住房補貼元月(實行住房公積金后取消該補貼),交通補貼元月(連續半月以上未在崗工作的當月取消該補貼),崗位補貼元月,其他補貼。在試用期間甲方僅支付乙方住房補貼x元月,交通補貼
元月(連續半月以上未在崗工作的當月取消該補貼)。
4.銷售人員每三個月根據業績考核情況上下浮動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總額最低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
5、獎金分紅的發放按甲方相關規定和乙方業績考核執行。
6、每年年終根據全年度考核情況甲方可調整乙方工資和補貼。
7、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為稅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
8、甲方有權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在合同期間調整乙方的工資和補貼。
9、因不能勝任原崗位進行再培訓的,培訓期間工資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五、社會保險
1、自勞動合同訂立之日起,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保證執行國家關于特種作業、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種特殊保護的規定,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當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并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和甲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3.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應當保障乙方在工作場所內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
4.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應當負責及時救治,并按規定為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工資發放按國家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執行。
七、其他約定條款
1.乙方入職時接受甲方《員工手冊》及公司相關制度的培訓,勞動合同存續期間服從公司的管理,《員工手冊》及公司相關管理制度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培訓服務期:乙方由甲方出資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服務期未滿前因乙方原因導致勞動合同提前終止的,則乙方需按尚未履行的服務期賠償甲方所支出的培訓費用。
3.保密和競業禁止:乙方依法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從事技術、銷售、中層管理以上人員及其他原因為工作原因有可能接觸到甲方商業秘密的人員,應同時簽訂保密和競業禁止協議,并作為本合同附件。
4.乙方入職前及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提供虛假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件、從業經歷證明以及其他虛假資料的,甲方有權在發現后解除勞動合同并不支付乙方任何補償金、賠償金,并有權參照乙方所在部門的最低人員工資發放乙方勞動報酬,已經支付的補償金、賠償金及多發放的工資有權要求返還。
5.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的實際需要,派駐乙方到甲方的關聯企業工作,由甲方或者甲方的關聯企業履行甲方的合同義務。
6.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的變化,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適當調整。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事項,
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繼承單位繼續履行。
2.涉及勞動者切身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3.本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按照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和法律法規執行。甲方應支付的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后支付,如未履行完,甲方可暫不支付。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對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6.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補償金:
。1)在工作期間有打架斗毆行為的。
。2)在入職時使用虛假個人資料,有欺騙行為的。
。3)嚴重違反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的或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的失職、收受到賂,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5)泄露甲方商業、技術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未經公司許可,以公司名義進行與公司無關的活動,或在其他同行業公司兼職的。 (7)其他符合《員工手冊》中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條款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甲方的規章制度的相關規定辦理,如規章制度與本合同及相關法律相悖的,按照本合同法律法規執行。如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2.雙方發生爭執無法協商的,應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依法申請勞動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醫療設備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勞動合同 篇1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規定的崗位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工作時間
第三條: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需要,實行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時間為 小時。
第四條:中午 點至 點,下午 點至 點。勞動用工合同書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三、勞動報酬
第六條:乙方完成合同及規章制度的.崗位責任工作任務后,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基本工 資 元,正式上崗后每月 天 休,全勤獎 元,工齡獎每年 元。
四、規章制度
第七條:遲到、脫崗 分鐘以上,以 論處,員工遲到一次扣除 元。月累計 次,按扣除 處理, 一次扣除三天并扣除 。連續曠工 或月累計 次以上甲方給予開除處理;開除處理的員工, 不給予退還。
第八條: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仔細了解本合同內容。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即可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企業勞動合同 篇13
第一條1款從“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中選擇一項。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是規定了具體明確的起始日期和終止日期和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沒有規定具體明確的有效時間的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以完成一項工作和工程確定為合同起始和終止的期限。
第一條2款的生效日期可以遲于本合同簽訂日期或與其相同。試用期含在合同期內,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第一條3款填寫內容和1款對應:固定期限合同填寫合同“終止日期”;無固定期限合同填寫本合同“在規定終止合同條件出現時,勞動合同”終止;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填寫該項工作完成標準。
第二條填寫乙方擔任的“崗位或工種名稱”。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的崗位要求應使用書面形式說明或簽訂崗位協議書。
第四條4款從“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中選擇一種。
定時工作制是指對于職責范圍可以用固定工作時數限制的乙方實行的工作時間制度;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是指對于職責范圍不能受工作時數限制的乙方實行的工作時間制度。
第九條1款中“每月__日”填寫甲方發放工資日期。
第十二條中的社會保險在本市實行統籌的有養老、失業保險和大病醫療,其他社會保險按國家和本市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填寫規定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文件的名稱。
第十五條乙方的福利待遇是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
第十九條中的“客觀情況”指發生不可抗力或出現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一條2款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可根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等有關法規認定。3款的“重大損害”由企業內部規章制度來規定。4款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指(1)被人民檢察院免于起訴的;(2)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的;(3)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第三十二條免于刑事處分的。
第二十二條2款的.“不能勝任工作”指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中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
第二十三條中的“法定整頓期間”指依據《破產法》和《民事訴訟法》的破產程序進入整頓期間。“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根據北京市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認定。
第二十五條填寫適用的文件名稱。
第三十五條填寫受理勞動爭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名稱。
第四十條填寫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等文件的名稱。
其他注意事項:
1.當事人對本合同所列的條款需要補充完善的和當事人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可在相應條款后寫明。
2.本合同范本僅供用人單位制訂勞動合同書時參考;
3.勞動合同應使用鋼筆或毛筆填寫,不得隨意涂改。
企業勞動合同 篇14
案例回放:丁某在某公司工作7年,工作合同還有1年。該公司將被另一企業兼并。兼并后,如果丁某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公司將如何補償? 如果丁某繼續留在兼并后的企業工作,是否也有補償?
案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瓕τ谑裁唇小翱陀^情況”,《勞動部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中這樣說:“本條中的“客觀情況”指:發生不可抗力或出現致使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其他情況,如企業遷移、被兼并、企業資產轉移等,并且排除本法第二十七條所列的客觀情況。”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八條的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丁某在外企工作六年,假使真的解除合同的話,可以獲得相當于7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當然有的單位在有些情況下也會愿意多給。同時單位也有權不解除與丁某的勞動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丁某和原來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將由新的單位繼承原單位的'位置繼續履行,合同上規定的內容對于新的單位和丁某均有約束力。所以假使能夠留在兼并后的單位工作的,是沒有補償金的。不過在計算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時,原來單位的工作年限到是可以計入新單位的。
企業勞動合同 篇15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聯系方式:
現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自 日起至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______月。
二、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內容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___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 條款。
A、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
B、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
C、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并享受國家法定假日(由乙方自主確定并申報甲方批準)。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甲方《員工考勤與享假制度》的各類假期并按規定請假(乙方病假,須持甲方認可的定點醫院病歷、報告單和病假證明,經部門審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準假)。
(三)、甲方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發生設備故障,需要乙方參加緊急處理或及時搶修而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受標準時間規定的限制。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并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時,甲方按照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報酬
(一)、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在次月發放。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__元,考核工資______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元。
七、社會保障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執行,同時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八、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員工考勤與享假制度》、《員工手冊》、《安全管理規定》、《職業衛生管理規定》等)公布后,作為本合同履行的依據。
(二)、乙方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指揮和調配,履行勞動義務和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任務。
(三)、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合同。
九、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書面形式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僭趹高^程中,向甲方提供的證明材料、勞動關系解除或終止等情況必須屬實。
②嚴格執行甲方的員工管理制度、崗位說明書和崗位操作規程。
、鄯䦶募追降闹笇Р⒖己撕细瘛
、芊霞追綅徫簧眢w適應能力和崗位技能接受能力。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達成變更協議的。
(五)、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者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員的;或者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提前三十日對工會或全體員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員工的意見,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六)、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2、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的。
3、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4、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十、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______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一)、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并嚴格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
十二、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勞動合同 篇16
甲方:地址:
乙方:住址:聯系方式: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規章制度,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勞動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乙方的工作內容為:,具體的工作要求以《職位說明書》為準,乙方的錄用條件及崗位能力必須具有完成最低每月計件工資的能力。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誠信合理的原則,向乙方說明情況后,可以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三條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計件工資,乙方的月工資總收入為計件工資單價乘于當月完工件數減去次品件數,具體計件工資標準雙方簽訂補充協議。甲方根據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規定,代扣代繳乙方個人所得稅及社會保險費用。
第四條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五條乙方所在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工作時間統一為:。
第六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七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八條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第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甲方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甲方制訂了《員工手冊》,乙方已經知曉所有制度內容。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規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甲方應當對乙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十七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四)乙方退休、退職、死亡的。
甲、乙方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一條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完全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甲方不得終止本合同,但經雙方協商一致,并且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也可以終止。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于本合同第十八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十四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__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間,甲方可以采取相應的脫密措施。
第二十五條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競業限制的范圍為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
第二十六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人民幣十萬元整。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保守商業秘密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人民幣十萬元整。
第三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企業勞動合同 篇17
《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逐步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出臺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發展職業年金、企業年金、商業養老保險。
日立公司(下稱公司)承認日立公司工會(下稱工會)為公司唯一的工會組織。公司與工會尊重各自的基本權利與義務,締結如下協議并真誠地予以遵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職工除下述各款的人員均為工會會員:
1.課長以上以及擔任相當課長以上職務的人員。
2.從事勞動、人事、培訓以及福利工作部門的主任和負責計劃的人員。
3.從事經營信息管理調查工作部門的主任及負責計劃的人員。
4.從事訂貨記帳及營業調查工作部門的主任及擔任相同職務的人員。
5.從事會計、秘書、總務及股票工作部門的主任。
6.公司領導及各工廠廠長的秘書和司機各一人。
7.負責警衛部門的主任及組長。
8.公司與工會支部協商指定的人員。
第二條被工會開除的人員公司原則上給予解雇。但解雇將對公司企業帶來不便時公司將與工會協商。
第三條公司制定就業規則及其他有關職工勞動條件的各項規則時,聽取工會或工會支部的意見,不制定與本協議相抵觸的條款。
第四條公司與工會或工會支部為和平地解決一切爭議,應按第九章及第十章規定的程序,迅速地解決公司與工會、工會支部或工會會員之間出現的不滿或糾紛。
第二章工會活動
第五條工會、工會支部及會員的工會活動由本章規定。公司不以工會會員參加正當的工會活動為由給予不同待遇。
工會、工會支部及會員在工作時間內進行工會活動時,應充分考慮公司的意見,盡量不給公司業務帶來障礙。
第六條工會、工會支部或會員必須在工作時間內舉行工會活動時,除下列各款外,應事先遞交書面報告,以得到公司諒解:
1.工廠工會委員和工廠申訴受理委員在處理及其調查本協議規定的申訴時,一周為8小時以內。
2.談判委員及專門談判委員出席委員會及專門委員會。
3.中央經營審議會委員及其專門委員以及工廠經營審議會及其專門委員出席審議會及專門委員會。
4.執行委員出席執行委員會。
5.評議員出席評議員會。
6.工廠委員會及其專門委員出席工廠委員會及其專門委員會。
7.其他工會支部應參加的相當于上述各款的勞動團體的會議。
第七條工會會員因工會活動離開公司工作時,應事先按規定的報告書通過所屬上級向公司申報。
第八條公司允許工會有工會支部從會員中選任專門從事工會工作的脫產干部和書記。
公司對專職從事工會工作者除按第十八條細則外,按下列條款對待:
1.不支付工資。
2.不支付交通津貼。
3.可與其他工會會員同樣利用工廠衛生福利設施。
4.公司不負擔各種社會保險及養老年金基金中雇主應負擔的保險費,但如有申請,公司可為其代辦交納保險費手續。
5.在適用有關就業規則方面,除因不從事公司業務而部分不能適用外,其余與會員相同。
6.在專職從事工會工作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7.專職從事工會工作期間的基本工資的變動與會員相同。
8.專職從事工會工作期間計算連續工齡。
9.專職從事工會工作結束后恢復原來工作。
第九條工會及其支部應通告工會干部的名單,所屬部課名、就任離任的日期及其書記的名單、錄用退職的日期。
第十條工會及其支部為進行工會活動,使用工會事務所及公司的設施、物品、場所時應事先征得公司的認可。
使用公司的設施等時不能用于工會業務以外的宣傳、廣告以及政治目的。工會及其支部需要宣傳、報道、通知等可使用規定的布告欄。
第三章人事
第十一條公司按本章規定的基準對工會會員進行公正的人事管理。
第十二條公司需要錄用職工時,從15歲以上的志愿者中經過權衡決定錄用者。
第十三條新錄用者經過3個月的試用期,以正式職工身份簽訂勞動合同。
試用期間公司可取消錄用。試用期滿14天后取消錄用時,應提前30天通知本人或支付30天的平均工資。
第十四條公司由于業務上的原因,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調動會員或改變會員擔任的工作。公司決定后應迅速與工會支部聯系。
公司在決定調動時應充分考慮會員本人的情況。
第十五條公司因業務上的原因認為有必要時,可派遣會員去公務部門、公共團體及其他公司工作。公司決定后應迅速與工會支部聯系。
第十六條公司錄用大量員工時,應事先與工會、工會支部聯系,聽取意見。
第十七條公司當會員大量調動、派遣、轉任時,應就有關基本事項與工會、工會支部協商。
第十八條工會會員有下列情況時,給予不同期限的休職:
1.因疾病、傷病(不包括工傷)長期缺勤者的休職(見下頁表)。
2.因事故缺勤已達1個月繼續缺勤時給予2個月休職。
3.派遣在外時為整個派遣期間。
4.就任國會議員、都道府縣知事、市町村長等公職給予必要的休職期限。
5.就任上款以外的公職,且公司認為必要時給予必要的休職期限。
屬第1款、第2款的休職,當公司確認其休職原因消失時,可提前讓其復職或根據情況予以延長。
屬第3款、第5款的休職期限后給予復職。
休職期限
缺勤開始時的連續工齡
休職開始日期
結核性
疾病
高血壓、癌、神經系統疾病及跌打損傷疾病
其他疾病
1年以內
缺勤已達4個月
17個月
14個月
12個月
1年至3年
缺勤已達6個月
20個月
14個月
12個月
3年至5年
缺勤已達6個月
21個月
14個月
12個月
5年至20__年
缺勤已達6個月
23個月
16個月
14個月
20__年至20年
缺勤已達6個月
29個月
24個月
18個月
20年以上
缺勤已達6個月
33個月
30個月
24個月
第十九條會員符合下列各款時,經審查后給予褒獎:
1.工作誠懇為人表率。
2.工作效率顯著出類拔萃
3.提出有益于業務或發現業務上問題的重大報告。
4.事業上有發明創造及刻苦鉆研。
5.防止了災害事故的發生或在緊急情況下建立功勛。
6.當他人遇難時積極搶救。
7.參加與業務有關的進修、教育、比賽活動,成績優異。
8.為國家、社會作出功績,成為公司職工的榮譽。
9.其他被公認為有必要給予褒獎的事跡。
第二十條會員工齡滿20__年、滿25年以及滿35年時給予褒獎。
第二十一條褒獎按下列方式授予:
1.獎狀;
2.獎品;
3.獎金;
4.獎勵休假。
褒獎將在公司內張榜公布。
第二十二條對有特殊功績的人給予特別獎勵。
第二十三條會員犯有第二十五條之事由,被認定程度輕微或有情可原或有明顯悔改表現時,免于懲戒處分,予以警告。
第二十四條會員犯有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的事由,可給予懲戒。
懲戒分為譴責、扣罰工資、停止工作及懲戒解雇四種。
1.譴責時交付處分說明書以戒將來。
2.扣罰工資時交付處分說明書,每次扣罰金額為一天平均工資的50%,一個月的總額為月工資總額的10%以內,以戒將來。
3.停止工作時交付處分說明書,停止其30天以內的工作時間,不支付工資。
4.懲戒解雇不需事先預告,隨時解雇。懲戒處分在公司內張榜公布,公司事先通知工會支部。
公司事先通知工會支部有關解雇和停工處分的決定。
第二十五條會員犯有下列各款事由,根據情節給予停止工作、扣罰工資或譴責處分:
1.無正當理由,隨意曠工。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早退或缺勤。
3.在廠內修理、制作私人物品或委托他人在廠內修理制作個人東西。
4.工作時間未經許可離開崗位或有消極怠工行為。
5.無正當理由,妨礙生產。
6.偽造欺騙有關工休、外出的手續、報告。
7.因喧嘩、酗酒、風紀不整等不良行為擾亂工作場所的秩序。
8.對公司和公司內人員進行中傷誹謗、敗壞他人信譽等不當行為。
9.不認真管理火源或未經許可私自點火。
10.違反有關預防災害及保健衛生的規則或指示。
11.因消極怠工、管理不周或工作不認真造成破壞性災害、重大業務事故或影響了公司的信譽。
12.在公司的設施內(除公司宿舍或公司住宅)未經許可張貼傳單或廣告等。
13.在業務上欺騙公司給公司造成損失。
14.嚴重損害公司職工的名譽。
15.類似上述委不得體的行為。
職工對上述行為給予幫助、共謀、教唆或煽動者,與上述處分相同。
第二十六條會員屬下列各款時給予懲戒解雇處分,但可酌情給予停工或扣罰工資的處分:
1.無正當理由,無故連續7天以上曠工。
2.對公司的人員施行暴力威脅或綁架關押他人。
3.未經許可拿走或企圖拿走公司物品。
4.未經許可攜帶對公司秩序、安全衛生有害的物品。
5.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破壞、丟失、濫用、藏匿公司的設備、動力、資材、機械、工具、產品、文件或宣傳物等。
6.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做了自己權限以外的行為或無故不遵守上級指示。
7.在工作中,接收不正當的禮品或詐取錢物,以謀私利。
8.依據刑法被判為有罪。
9.泄露或企圖泄露公司的重大秘密。
10.偽造經歷、采用欺騙手段進行公司。
11.未經公司同意,受雇他人。
12.經常受到懲戒處分、警告,但無悔改之意。
13.屬前條各款,情節嚴重。
14.類似上述很不得體的行為。
會員除上述第8款和第12款外,對其他各款的行為提供幫助、進行共謀、教唆或煽動的,與上述處分相同。
會員作出上述行為,公司認為其出勤將給工場秩序帶來很壞影響時,在作出懲戒或處分決定前,令其休職。
第二十七條會員屬下列各款的可給予退職:
1.因本人原因申請退職。
2.到達退休年齡。
3.調任所屬公司。
第二十八條會員屬下列各款的給予解雇:
1.根據第二十六條給予懲戒解雇處分的。
2.神經和身體殘疾或因老弱疾病等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
3.業務能力或業務成績明顯低下的。
4.第十八和第1款、第2款的休職期滿后的。
5.就任第十八條第4款公職,沒有辦理休職或休職期滿后沒有復職的。
公司在根據本條第3款作出解雇決定前,為激發其工作能力,應先考慮調換其工作崗位。
第二十九條公司在不得已情況下解雇會員時與工會或工會支部協商。
第三十條屬第二十八條第2款和第4款的解雇,應提前30天預告或支付30天的平均工資。如支付工資可相應縮短預先的日期,按第二十八條第2款和第3款,公司向本人預告解雇時,如本人提出申請,可按所剩預告天數支付平均工資后隨即解雇。
第三十一條屬第五十四條第4款公傷休假期間及第五十四條第9款生育休假期滿后30天內不可解雇。
公傷休假者治療3年尚未痊愈,須取得公傷保險年金待遇后給予解雇。
第三十二條退休年齡為60歲。
第四章勤務
第一節勤務
第三十三條會員每天就業時間為8小時45分。分為實際工作時間8小時和休息時間45分,每天工作起始和終了時間的分配與工會支部協商。
公司因電力、煤氣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可以在平均一周的實際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范圍內調整每天的工作時間。
就調整工作時間的上下班時間分配與工會支部協商。
總部和分店的就業時間另與工會協商確定。
第三十四條由于業務上不得已的原因,公司可與工會協商延長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實際工作時間(提早上班、加班、臨時召回上班),延長實際工作時間一天不超過4小時,一周不超過12小時。但是,確有緊急業務情況時,屆時與工會支部協商確定延長實際工作時間。從事有害業務延長實際工作時間一天不超過2小時,一周不超過6小時。
第三十五條18歲以上的女子超時勞動及深夜勞動事項按勞動基準法及有關法令執行。從事第三十八條交接班工作不受上述規定限制,工作至下午10時30分。
第三十六條公司不讓未滿18歲的會員超時勞動或深夜(下午10時至上午5時)勞動。
從事第三十八條交接班工作不受上述規定限制,可讓16歲以上男子深夜工作。
第三十七條因災害等不可避免的事故及緊急情況下,可不受前3條和第五十二條第1款規定的制約,在必要的限度內延長實際工作時間或在休假日工作。
延長實際工作時間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三十八條公司因業務上的需要可讓會員交替上班。
交替上班的就業時間及交接方法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三十九條因業務的需要,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可不按常規的工作時間上下班,而采取特殊的時間上下班。
上述特殊工作時間制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四十條警衛人員、汽車駕駛員、宿舍管理員等屬勞動基準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3款規定的人員,不適用本章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之規定。上述工作者的實際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及休假日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四十一條因業務上的關系,需要每周工作6天的工作,原則上每周工作6天。
上述每周需工作6天的工作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四十二條公司因業務需要,可安排會員出差。出差期間作為工作時間,但如有上級的指示,可不受上述的限制。
出差旅費另與工會商定。
第四十三條公司因業務需要,可派遣會員外出工作(依據勞動者派遣法的派遣)。
第四十四條因業務需要,可安排會員值班,有關值班規定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四十五條對給未滿1歲的嬰兒哺乳的女子如有申請,可去哺乳場所一天兩次,每次有30分鐘的哺乳時間。
第四十六條會員出勤、下班、因公外出必須辦理規定的手續。
遲到、早退或工作時間需辦私事外出時,應得到公司認可。
第四十七條會員缺勤時應通知規定的手續得到公司認可。
因私傷病達7天時,應遞交醫師診斷書,這時應由公司指定的醫師出具證明。
因傷病以外的原因缺勤時應說明具體的理由。
第四十八條會員因下述事由不得已遲到、早退時,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1.行使選舉權等其他公民權。
2.因工負傷,治療疾病。
3.執行公務。
4.天災事故。
5.交通中止等其他事故。
6.為預防傳染病而切斷交通或公司認為有必要停工的情況。
第四十九條會員屬下列各款時,不允許進入工場或退出工場:
1.被認為風紀不整或有礙于衛生。
2.攜帶不屬業務用的火器、兇器及其他危險品。
3.其他類似第2款的事例。
第五十條會員出入工場時除經過規定手續、得到許可外,不得將日用品以外的物品帶入或帶出工場。
第二節休假日、年休假日和工休
第五十一條會員的休假日為下列各款:
1.星期日。
2.星期六。
3.年末年始(12月31日至1月3日)。
4.國民節日。
5.7月16日(公司創立紀念日)。
6.勞動節。
7.本條第1款與本條第4款的國定節日重疊時為星期一。
8.5月4日。
因業務關系不能休息時,根據與工會支部的協定給予倒休。
第五十二條因業務工作需要,根據與工會的協定可讓會員在上條休假日里勞動。但不安排未滿18歲的會員在上條第1款的休假日里勞動。
18歲以上女子的假日工作依據勞動基準法及有關法令辦理。
會員在休假日勞動后,應在2周內給予相應天數倒休。
第五十三條根據第三十四條和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常規工作時間結束后至第2天工作時間開始止連續工作8小時以上,第2天為休息日。
第五十四條會員能夠申請下列的休假,但是,會員應在當天工作開始前申請預定休假的天數:
1.年休假
連續工齡1年內每年10天
連續工齡1年以上2年以內每年12天
連續工齡2年以上3年以內每年13天
連續工齡3年以上4年以內每年13天
連續工齡4年以上5年以內每年14天
連續工齡5年以上6年以內每年15天
連續工齡6年以上7年以內每年15天
連續工齡7年以上8年以內每年16天
連續工齡8年以上9年以內每年17天
連續工齡9年以上20__年以內每年18天
連續工齡20__年以上每年20天
休假年度為3月21日至第二年3月20日,年末如有余數則轉入第二年,但僅限于第二年,不能再續轉。
如會員申請休假時間有礙于業務正常進行,則更改其休假時間。
2.慶喪休假
(1)婚姻(包括結婚日) 5天
(2)妻子生育2天
(3)喪假
、俑改浮⑴渑、子女死亡7天
②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5天
③配偶父母死亡3天
3.調動休假
因工作調動,公司認為有必要搬家時給予下列時間,但不包括旅行所需的天數:
單身赴任
攜家屬赴任
家屬阻撓
外地
3天
6天
4天
附近地
2天
4天
3天
市內
1天
2天
2天
4.工作休假
因工負傷或患病為醫師的診斷書所提出的時間,這時應由公司指定的醫師出具診斷書。
5.公務休假
(1)就任都道府縣市區町村會議員的會員出席議會或執行其他業務的時間。
(2)根據勞動工會法、勞動基準法、職業穩定法執行公職以及根據公安委員、教育委員、農業委員、民生委員等法令執行公共性職務的會員執行公務所需要的時間。
(3)作為證人、鑒定人、旁證人出席法院或相應的機構活動時所必需的時間,但與私人有關的出庭不予公假。
(1)(2)(3)款規定的休假如不妨礙公務,公司可依其申請更改其休假期。
6.遭災休假
遭受天災(火災、地震、風災、水災等)給予公司認為必需的時間,與會員分居的受到會員撫養的家屬也參照上述規定辦理。
7.交通中斷休假
因天災或其他事故交通中斷不能出勤時給予必需的時間。
8.防病休假
同居住者或居住地附近發生傳染病患者時,為預防傳染病,禁止通知或公司認為必要的歇工時間。
9.生育休假
預產期8周(多胎為10周)以內以及產后8周為產婦休假時間。但產后6周,本人申請復工,且醫師認可時,公司可準許復工。
10.其他休假
經期勞動有顯著困難的女子如提出休假每月可給予2天。但是如有必要休假2天以上,可以給予延長。
第五十五條因天災、電力限制、機械故障或公司方面的原因,給予必需的工休。
第三節連續工齡
第五十六條連續工齡以月為單位計算(未滿月舍去)。從會員錄用之月算起,至解雇或退職之月止。經過試用期后正式錄用者連續工齡從試用之月起計算。
第五十七條因合并等原因,公司接收其他公司的人員將原公司的工齡與本公司工齡合并計算為連續工齡。
培訓生、技校生及臨時職工被錄用為正式職工后,計算其正式職工前的工齡。
第五十八條第十八條規定的休職期間按下列方式計算連續工齡:
1.第1款(長期病假)的休職期間計算連續工齡。
2.第2款(事故缺勤)的休職期間計算連續工齡。
3.第3款(派遣者)的休職期間計算連續工齡。
4.第4款及第5款(就任公職者)的休職期間計算連續工齡。
第五章報酬
第一節總則
第五十九條會員的報酬均由本章規定。但與公司本部和分公司所規定的實際工作時間與就業天數不同時,另與工會商定。公司不對非工會會員給予不同的有差別的待遇。如工會有意見,將聽取之。
第六十條公司不以女子為由給予女子比男子差的報酬。
第六十一條報酬分為工資、退職金、年金、休業津貼及其他報酬。
第六十二條有關退職金與年金另與工會商定。
第六十三條工資分基本工資、附加工資、職務工資(除計劃職員)、撫養和地區津貼及其他津貼。
第六十四條標準內工資水平另與工會商定。
伴隨標準內工資水平的變化,必要時可修改本章有關工資的規定。
第六十五條公司根據成績原則上每年支付兩次獎金。
第二節基本工資
第六十六條基本工資作為月工資每年增薪一年。
第六十七條中學、高中、工業中專、大學畢業后直接進入公司初次基本工資與工會商定。
除上述以外的人員的初次基本工資可個別決定,但其最低額度另與工會商定。
第三節附加工資
第六十八條附加工資按職務種類、職務等級及特種職務確定。計劃職務的附加工資分為定額部分和考核部分。定額部分根據出勤天數支付,考核部分經考核后支付。
特種職務、監督指導職務、主要職務以及間接或直接技能職務的附加工資經考核后支付。
工師、主事的考核率等同。
第六十九條附加工資按下列公式分別計算:
1.定額部分
定額
------×出勤天數(以規定工作日為準)
20.58
休假日、節日等參照第七十七條及第七十九條。
2.考核部分
基本工資×考核率
第七十條上條的定額及考核率的平均數和最低數與工會另行商定。
出勤天數為工場平均出勤率以上時,考核率不低于最低數。
計劃職務的考核項目為職務、技能、勤懶;特種職務、監督指導職務、主管職務及技能職務的考核項目為技能、勤懶。
第四節職務工資
第七十一條職務工資支付給監督指導職務、主管職務及技能職務的人員。
職務工資率根據對職務的評價后制定的職務等級確定。
第七十二條職務工資按下列公式分別計算:
1.監督指導職務主管職務
職務工資率
------×實際工作時間
164.66
2.技能職務
非承包者
職務工資率
------×實際工作時間
164.66
間接承包者
評定基準(一)人員
職務工資率×1.06
----------×實際工作時間
164.66
評定基準(二)人員
職務工資率×1.06
----------×實際工作時間×有關工場工作效率數
164.66
直接承包者
職務工資率×1.12
----------×實際工作時間×效率數
164.66
效率的計算方式等承包制的實施細則與工會支部商定。
3.特種職務
根據職務內容參照上述各款。
第七十三條職務工資率與工會另行商定
第七十四條暫行職務工資率如下:
1.職務等級
職務等級第1級至第4級的人員被任命下術職務以下者,適用下述工資率:
職務種類
職務等級
主管職務
技能職務
1級
2級
3級
4級
4級工資率
4級工資率
3級工資率
3級工資率
5級工資率
5級工資率
4級工資率
4級工資率
2.年齡調整
(1)技能職務年齡在23歲以上,為4級以下職務者適用4級工資率。40歲以上5級以下職務者適用5級工資率。
(2)主管職務年齡在25歲以上,為3級以下職務者適用3級工資率。
第七十五條初任工資率如下:
(1)主管職務
學校畢業后直接進廠者為2級工資率。
(2)技能職務
技;蛉樟⒐I?茖W校畢業后直接進廠者為3級工資率。
中學畢業后直接進廠或相當于上述者為2級工資率。
第七十六條職務變動時按下述辦法辦理:
1.職務提升時直接適用提升后的職務級。
2.職務下降時下述期間仍適用原職務級,期滿后改為下降后職務級:
(1)因本人責任為3個月。
(2)因公司原因(包括工傷)為6個月。
3.支援廠外派遣外了時為外出全部時間。
第七十七條公司對監督指導職務、主管職務及技能職務非承包者屬下列
情況作為100%出勤對待支付職務工資,對技能職務的承包作為100%實
際成績效率對待支付職務工資:
1.第六條第1款至第3款公司認可的工作時間內的工會活動。
2.第四十五條的哺乳時間。
3.第四十八條第1款、第2款行使公民權、因工負傷及因疾病治療遲到、早退或外出時間。
4.第五十一條的年末開始、國民節日、公司創立節、五一節。
5.第五十四條第1款的年休假。
6.第五十四條第3款的調動休假。
7.第五十四條第6款的遭災期間為下列時間(略)。
8.其他與工會支部商定的期間或時間。
第七十八條公司對監督指導職務、主管職務及技能職務的非承包者屬下述情況作為50%出勤支付職務工資,對技能職務的承包者作為50%實際成績效率支付職務工資:
1.第四十八條第4款至第6款因天災事故、交通工具中止等其他事故,以及預防傳染病而遲到、早退的時間。
2.第五十四條第6款遭災期間中超過前條第7款的時間。
3.第五十四條第7款的交通中斷休假。
4.第五十四條第8款的預防休假。
5.第五十四條第10款及其他的休假期間2天以內的期間。
6.上述各款以外的與工會支部商定的期間或時間。
第七十九條公司對下列時間的情況不支付職務工資:
1.第五十一條第1款、第2款、第7款、第8款的休假日及缺勤日。
2.遲到、早退及因私外出時間(不包括第四十八條的第1、第2、第4、第6款及第一百零七條的情況)。
3.第四十九條的禁止進入工廠的時間。
4.第五十四條第2款的慶喪休假。
5.第五十四條第5款的公務休假。
6.第五十四條第10款及其他休假超過2天的`期間。
7.第一百二十七條禁止就業的時間(工資計算月達一個月的期間)。
8.第一百二十八條因限制就業被縮短的時間。
第八十條公司對會員不從事本職工作而從事零雜工作時,對從事零雜工作時間的效率作中下處理:
1.因無工作(本工作沒有的狀態)命令從事的零雜工作作為90%的實際效率對待。
2.有本職工作,被命令從事零雜工作作為100%實際成績效率對待。
第八十一條公司當會員無工作可做時,對無工作時間的效率作為82%實際成績效率對待。
第八十二條承包者的效率的支付不低于82%。
第八十三條公司對會員從事重勞力、危險、有害、高熱等屬特殊工資率的工作或屬臨時特殊工資率的工作時,根據其程度支付特殊工資率。
有關特殊工資率及屬特殊工資率的工作以及屬臨時特殊工資率的工作種類與工會另行商定。
第八十四條公司于基準月內當承包者的工廠平均效率超出107%時,調整為107%,低于93%時,調整為93%。
效率為107%至93%之間時,不進行調整。基準月原則上為增薪的實施之月。另外,是否把工資表修改之月作為基準月與工會協商后決定。
第五節津貼
第八十五條公司向會員支付撫養地區津貼。撫養地區津貼與工會另行商定。
第八十六條撫養親屬指以下所述親屬,與會員一起生活、依靠會員的收入維持生計者:
1.配偶(包括事實配偶)。
2.60歲以上的直系親屬。
3.18歲以下的直系親屬及弟妹。
4.患重殘疾的直系親屬及兄弟姐妹。
5.此外,由市區町村長證明被撫養者屬3代親屬以內的親屬,且公司認為合適的人。
第八十七條會員符合下列各款時,直接履行規定的手續向公司申報:
1.成為新職員或復職后有撫養親屬。
2.有了新的撫養親屬。
3.撫養親屬死亡。
4.撫養親屬中有人不具備撫養條件。
第八十八條撫養地區津貼從前條第1款或第2款的申報之日所屬之月開始支付;從前條第3款和第4款的申報之日所屬之月的第二個月起停止支付。
第八十九條公司對下述會員超時工作10小時以上給予10小時、不滿10小時給予相應的超時津貼:
1.總公司及分公司從事主管職務的營業員及相當于營業員的計劃職務人員。
2.總公司及分公司從事主管職務的營業技術員及相當于營業技術員的計劃職務人員。
但不包括進廠1年以內的人員及常駐國外的人員。
第九十條公司對會員根據第三十四條和第三十七條加班時對其加班每1小時支付下述加班津貼:
基本工資+附加工資(屬規定的勞動日)+營業津貼
-----------------------
164.66
+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的小時工資×30%
第九十一條公司對會員根據第三十七條、第五十二條,在第五十一條規定的休假日加班時,雙休假日加班每小時支付休假日加班津貼。
基本工資+附加工資(屬規定的勞動日)+營業津貼
-----------------------
164.66
+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的小時工資×40%
對第五十一條第3款年末年始出勤的待遇另定。
第九十二條屬前2條會員在深夜(下午10時至上午5時)加班時,除支付前2條規定的加班津貼外支付深夜工作津貼。
深夜工作津貼對每小時支付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的小時工資的30%。
第九十三條公司對會員從事第三十八條規定的交接班工作時支付交接班津貼。
交接班津貼的標準另與工會商定。
交接班津貼根據上述的標準,在考慮交接班的種類和內容的基礎上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九十四條公司對會員從事第三十九條的工作,根據工作的內容及期間支付津貼。
津貼額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九十五條公司對會員從事第三十八條規定的交替工作時支付交替津貼。
交替津貼對交替工作每小時支付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的小時工資的30%。
第九十六條公司對會員從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日值班或深夜值班時支付日值班或夜值班津貼,其金額另與工會商定。
第九十七條公司除本節規定外,按需要另設津貼時,其津貼的種類及額度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六節工資的計算及支付
第九十八條公司向會員明確說明其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為止工資的明細科目、在該月的工資支付日里予以支付,但工資支付日為休假日時提前一天支付。
工資支付日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九十九條公司在支付工資時扣除下列各款的金額:
1.所得稅、都道府縣及市町村民稅。
2.各種社會保險費。
3.公司宿室修理費或宿室租用費。
4.每月規定的工會費。
5.日立公司互助會會費及個人負擔費和貸款的月歸還費。
6.厚生年金的個人負擔費。
7.住宅貸款及特別貸款的償還費。
8.住宅分期付款費及銀行分期付款費。
9.向職工銷售物品費。
10.其他與工會支部商定的費用。
第一百條公司在會員遇下列各款情況需籌集費用時,對其申請可在工資支付日之前,支付既往的工資:
1.本人或撫養親屬結婚、生育、喪葬。
2.本人或撫養親屬遭遇天災或其他災害或受傷、患病。
3.本人或撫養親屬因不得已的事由返回故鄉一周以上。
4.其他與上述各款相應的情況。
第一百零一條公司對會員符合第五十四條第4款時,停止支付那個期間的工資,而支付第六章規定的工傷休假補償費。
第一百零二條公司在會員取得第五十四條第9款的生育休假時,不支付休假期間的工資。
第一百零三條公司對第五十二條的倒休日或第五十三條通宵加班后的倒休不支付工資。但撫養地區津貼不受此限制。
第一百零四條公司根據第五十五條讓會員休息時不支付工資而支付休業津貼。
休業津貼的金額如下:
1.因天災事故、電力限制、機械故障等原因休業,休業1小時支付工資的75%。
2.因公司業務原因休業,1小時支付小時工資的82%。
但是由于經濟形勢急劇變化,造成減量生產時的休業,在同一個工資計算月份內,第2次前,休業1小時給予小時工資的90%,第3次以后,給予小時工資的95%。
第一百零五條會員缺勤時的工資按下列處理:
1.出勤天數不滿工資計算月全月時,基本工資、撫養地區津貼及其他津貼全額支付;附加工資、職務工資按第六十九條及第七十二條處理。
2.從工資計算月第1天起對月終連續缺勤時,不支付該月的工資。
第一百零六條公司對會員屬于第十八條第3款或第5款時,不支付該期間的工資。
第一百零七條公司對會員缺勤開始后7天內沒有申請請假或沒有得到公司同意的缺勤、遲到、早退、工作時間私自外出時,不支付該時間的工資。
第一百零八條公司對會員在工作時間組織工會活動或爭議行為時,除第六條第1款至第3款外,不支付該期間的工資。但屬第六條第1款至第3款時,不支付加班津貼。作為爭議行為的明顯的對抗手段,公司關閉工廠時與上同。
第一百零九條根據第二十四和第3款或第一百零一條至一百零八條不支付工資時,對每小誓明顯的對抗手段,公司關閉工廠時與上同。
第一百零九條根據第二十四和第3款或第一百零一條至一百零八條不支付工資時,對每小時,按下列公式調整工資額度:
基本工資+附加工資(除去額定部分)+營業津貼+其他津貼
---------------------------
164.66
其他津貼指常駐津貼、駐在津貼、調整津貼、沖繩特別津貼、支援津貼、宿室勤務津貼
第一百一十條日工資額的計算將1個月就業天數定為20.58天,小時工資額的計算將1天工作時間定為8小時。
第一百一十一條本協議的小時工資如下列:
基本工資+附加工資+職務工資+特別工資率營業津貼+其他津貼
--------------------+---------
164.66 164.66
第一百一十二條本協議的平均工資為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平均工資。
第七節其他工資
第一百一十三條公司對會員上下班所需交通費,每月超過300日元的費用以交通補助費支付。但是利用一站不到的交通工具時全部由個人負擔。
第一百一十四條按前條公司為會員購買月票,當會員在月票有效期內退職時,收回月票。
第六章災害補償
第一百一十五條公司當會員負傷、患病或死亡時,依據本章規定,給予補償或救濟。
第一百一十六條根據勞動災害補償保險法及其他有關法令,會員因業務負傷或患病時,給予必要的醫療費用;治愈后如留有殘疾時給予補償;如因工死亡時給予遺屬必要的補償并提供喪葬費。
第一百一十七條公司對第五十四條第4款的工傷休假職員每天支付扣除所得稅以后的平均日工資。如職員依據勞動災害補償保險法,享受病假補償待遇、傷病補償年金以及依據勞動災害保險特別支付金規則享受病假特別支付費、傷病特別年金,根據其金額限度,不支付本條規定的補償費。
在享受工傷休假期間,如工資水平提高,上述病假補償費也相應增額;工資水平降低時,將按勞動基準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予以減額。
第一百一十八條有關工傷疾病及醫療補償的范圍、殘疾補償的殘疾等級、遺屬補償費的范圍及順序等,均按勞動災害補償保險法及其他有關法令。
第一百一十九條會員非因工負傷、患病留有殘疾時,根據殘疾程度作如下區分給予支付殘疾救濟費:
殘疾程度
殘疾補助費
終身生活不能自理
40天日工資+(工齡×3天日工資)
終身喪失勞動能力
30天日工資+(工齡×2天日工資)
只能從事輕便勞動
20天日工資+(工齡×1天日工資)
上述殘疾補助費在會員傷病治愈后立即支付。
第一百二十條會員因重大過失負傷或患病時,公司不支付全部或部分病假補償費、殘疾補償費或殘疾補助費,但只限于行政官廳認定的因工負傷或患病的情況。公司依據本條,在接受行政官廳認定時,聽取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安全衛生委員會的意見。
第七章福利衛生
第一百二十一條公司為了提高會員的福利衛生,努力改善充實公司宿室、食堂、哺乳室、運動場等其他福利衛生設施。
第一百二十二條公司與工會及工會支部努力發展福利互助會。
第八章安全衛生
第一百二十三條公司為工廠的安全衛生采取必要的措施。
公司為實現上述目的,在每個工廠設立安全衛生委員會,必要時,建立設施;貸款購置安全衛生用具;配備醫生。
會員為防止危害、預防災害及保持衛生,遵守公司制定的必要的事項。
第一百二十四條安全衛生委員會由工廠長指名的委員及選任的委員組成,但委員中的若干名由工會推薦。
委員長招集安全衛生委員會,就審議的內容向工廠長申報。
其他有關安全衛生委員會的工作的必要事項由工廠制定。
第一百二十五條公司為防止危害,預防災害及保健,對會員進行有關安全衛生的教育培訓。
第一百二十六條對會員每年進行一次以上的健康診斷。
除上述規定,認為有必要時,對全部或部分會員進行健康診斷或采取預防接種等防疫措施。
第一百二十七條公司對患傳染病及精神病或勞動將導致病情惡化等醫師認可的人員,停止其就業。
第一百二十八條公司對下列人員作為健康照顧者采取限制就業、縮短工作時間、改變工作內容、治療等保健需要的措施:
1.年齡20歲以下,就業6個月以內者。
2.結核病毒轉化陽性反應不滿1年者。
3.因病或身體虛弱需要一定保護者。
4.孕婦。
第一百二十九條按照勞動基準法及有關法令,公司禁止或限制不滿18歲及孕婦、產后不滿1年的女子從事有毒有害工作。
公司不讓缺乏經驗和未掌握必要的技能的人員從事有危險的工作。
作為培訓對象的人員不受上述的限制,給予必要的技能培訓。
第九章申訴處理
第一百三十條申訴指對勞動待遇、作業條件,以及人事管理等與勞動協約、就業規則有關的各項規定的解釋或運用有不平不滿的意見。
第一百三十一條會員對公司的申訴均按本章的程序予以解決。
第一百三十二條工廠申訴處理委員會由公司代表和工廠申訴處理委員(以下稱工廠委員)雙方各3人組成。
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由公司代表和工會方面的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及有關的工廠委員雙方各4人組成。
工廠委員原則上從100名工會會員中挑選2名以內,然后以每增加50人至100人遞增1人的比例從工會會員中指定。
第一百三十三條工廠委員接受工廠會員有關申訴處理的委托后,對事實進行調查并認為妥當的話,向公司該課長提出申訴。
課長應對申訴迅速向工廠委員答復。課長的答復未能解決問題時,課長可以直接召集工廠申訴處理委員會會議與工廠委員協商,在3天內努力解決。
第一百三十四條該申訴通過上述階段仍沒有解決時,工廠委員可將對該申訴協商的經過記載書面向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
某申訴涉及兩個課以上的問題或牽涉到整個事業所的問題,實際上在工廠申訴處理委員會無法處理時,可將該申訴提交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受理。當工廠申訴處理委員會意見一致和本人有異議時,可通過工廠委員向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
第一百三十五條對上訴的申訴,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應迅速召開會議,努力在7天內予以解決。
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對多數工廠內存在同一種類的申訴或事業所處理委員會正在審理的申訴有同一性質問題從另一工廠提出時,經過核實可以合并處理。
第一百三十六條通過上述階段仍解決不了的申訴可移交事業所談判委員會。
第一百三十七條申訴的處理得到本人認可或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意見一致時,表明該申訴已最終解決。對該事項不能再通過其他形式作為申訴提出。
第一百三十八條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必要時安排書記員作記錄。
第一百三十九條申訴處理委員姓名及所屬單位名稱雙方互相通知。
公司為處理申訴安排申訴處理委員出差時,對出差費用公司給予工會支部以補償。
第十章團體談判及爭議處理
第一百四十條公司與工會及工會支部互相間的團體談判均在本章規定的談判委員會內進行,雙方應真誠努力解決問題。
團體談判原則上在工作時間內進行。
第一百四十一條團體談判在下述事項內進行:
1.有關勞動待遇事項制定協議協定。
2.根據協議協定,公司與工會或工會支部決定的協議協定的內容。
3.修訂協議協定。
4.公司與工會或工會支部之間有關第一百三十條規定的申訴。
第一百四十二條公司、工會或工會支部計劃舉行團體談判時,通過書面或口頭將談判事項及出席談判人員相互進行聯系,協商談判時間、場所等為順利開展談判工作的事項。
第一百四十三條公司與工會及工會支部進行團體談判通過中央談判委員會及事業所談判委員會。
上述談判委員會由公司總經理和事業所所長指定的公司方面的談判委員和工會、工會支部指定的工會方面的談判委員各15名以內的人員組成。談判委員會必要時,可設專門委員會處理特定的事項。
企業勞動合同 篇18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現居住地住址: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合同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崗位(工種)工作。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四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五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六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七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本省勞動工資有關規定及本單位獎金、津補貼制度,確定乙方勞動報酬形式,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經協商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基本工資人民幣 ,其他工資按計件抽成。
第九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10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六、社會保險
第十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請求,直接付給乙方社會保險費等 壹佰伍拾元,由乙方自行交納。
七、雙方約定的事項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其他事項的約定:
1、乙方愿意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中寫明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同時,愛護甲方的財物,維護甲方的利益。當乙方在簽署本合同
時,視為乙方已經熟知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并愿意遵守。
2、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絕不將甲方的經營情況和業務情況向第三方泄露;不將業務檔案、業務憑證等資料復制或轉借第三方。
3、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制定新的規章制度,也可以對原有的規章制度進行修訂。
4、在本合同條款與國家新規定及甲方新規章制度相抵觸,乙方同意服從國家新規定和甲方新規章制度。
5、甲方對模范遵守勞動紀律、規章制度或違反紀律、規章制度的乙方,可以進行獎勵或處罰。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記載變更內容,注明變更日期,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成立。變更勞動合同,可以訂立《勞動合同變更書》,也可以就有關內容協商簽訂專項協議。專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具有與勞動合同同等的約束力。勞動合同未變更的部分應當繼續履行。
第十三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調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ǘ┍竞贤跐M,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若本合同期滿后,乙方仍在甲方工作,甲方未表示異議的,本合同自動延續。
。ㄈ┘滓译p方解除本合同應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本合
同規定的解除條件執行。國家勞動法律法規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定的制度的。具體約定如下:
。1)一個月內曠工2日(含2日)以上,半年內累計曠工3日(含3日)以上的;
。2)一個月遲到、早退3次(含3次)以上,半年內累計5次(含5次)以上的;
。3)吸毒、斗毆、盜竊、搶劫、賭博等;
。4)被發現在應聘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如離職證明、教育學歷、個人簡歷等)與事實不符的;
。5)未經甲方同意,為其他機構或個人提供有關服務而接受任何方面之報酬的;
。6)其他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定制度的行為。
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具體約定如下:
。1)行為不端損害本單位名譽的;
。2)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不良影響或經濟損失。
第十四條 勞動合同續訂
勞動合同期滿,一方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
合同。續訂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在勞動合同期滿前與乙方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五條 離職手續
。ㄒ唬┮曳皆诮K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最后工作日之間,按甲方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項、文件、資料、各種辦公物品等,須全部清點移交甲方指定人員。
。ǘ┮曳皆诮K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還須按甲方規定填寫辦理《離職會簽單》。
(三)甲方在乙方辦完上述手續后為乙方出具離職證明,并辦理檔案及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甲方不能及時為乙方辦理相關手續,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1、乙方未按甲方規定辦妥離職手續;
2、乙方未按時領取和簽收離職通知和離職證明的;
3、乙方不配合,致使甲方無法將有關離職文書送達乙方的;
九、其他
第十六條 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以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從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莆田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際規定及甲方規章制度執行。沒有規定,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企業勞動合同 篇19
本協議由_________機械制造公司在_________州_________市的工廠(以下稱公司),同代表本協議第一章承認并提及的談判單位工人的_________工人國際聯合會及其所屬的第_________號地方工會(以下稱工會),達成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本協議中出現的“他”或“她”或有關的人稱代詞,只是出于文字表達的需要,這樣使用,并不意味著有性別上的區別。
第一章承認
第一條公司承認工會是公司全體全日制和正規非全日制生產和維修工人在集體談判中的唯一代表。這些工人包括:檢查員、班組長、儲運員和車間事務員,但不包括:實驗工程部雇員、制圖員、辦公室職員、推銷員、專職人員、保衛人員和工段長。
第二章一般條款
第一條付薪日
頭班工人的付薪日為每周的星期五,第一和第三班工人的付薪日為每周的星期四,如果這兩天剛好是法定公休日,公司則應提前一天支付工資。在特殊情況下,經雙方同意,可以更改付薪日。本協議所覆蓋的工人在前一個工作周所提供的服務應該得到報酬。所有的工資支票都應在正常付薪日期的正常工作時間內發放。如果公司縮減工作日,工人則可在星期四12:00(中午)之后領取工資支票,日期應按正常付薪日期落款。
第二條體檢
公司指定的醫生在對已經雇傭的工人進行體格、精神/心理檢查或醫學化驗后,如果該雇員及其醫生提出書面請求,應將此檢查或眼睛檢查的報告提交給該雇員的私人醫生。
第三條公司薪給雇員
管理人員不得從事本協議限定的工作,但下列情況例外:
A.教育和/或培訓工人和受訓的管理人員;
B.從事遇到困難時期的必要工作;
C.從事新產品開始生產時的必要工作,當然,被正式安排本款所指的這類工作的工人,應在安排的工作中發揮助手作用;
D.從事必要的試驗工作;
E.受訓的管理人員不得取代談判單位工人,但談判單位的工人可以用來指導受訓的管理人員。
第四條維修工作的轉包
A.只要有設備和合格的人員,公司就不得把分配給談判單位的工人所從事的維修工種的維修工作轉包出去,但下列臨時情況除外:
(a)有必要替換曠工的工人時;
(b)有必要替換已獲準請假的工人時;
(c)有必要替換休假的工人時;
(d)有必要替換因受傷或確實生病而缺勤的工人時。
B.雙方理解并同意本條規定的公司義務不適用于下列情況,即在有資格從事該工作的維修工人處于裁員而缺乏維修工人從事所需要的工作時,并同意本協議包括的維修工人的補充人員每周安排5個工作日。
C.公司不得將工人在正常工作周內正常從事的一部分維修工作轉包在星期六或星期天進行,除非這些工人被安排或提供的是每周6天的工作。
第五條非全日制工和臨時工
不得雇傭非全日制工人和臨時工來達到強行裁減正規全日制工人的目的。臨時工只能短時雇傭,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只有度暑假的學生可達3個月。如果臨時工的雇傭期超過3個月(包括學生),就應視為享有年資的正式工人。
第三章紀律處分
第一條理由
除非有充分正當的理由,公司不得對享有年資的工人行使指責、停職或解雇的處分權。
第二條通知
在因處理_________一事件而要求享有年資的工人離廠之前,公司經營者應將該工人的代表,如果他在廠里,或他不在廠里時的任何其他工會代表,召集到指定的辦公室或地點,目的在于通知他們該工人將被要求離廠,并聽取該工人對自己處境的陳述。當然,這種會議不構成聽證會,這時候工人代表的到場只是為了接受該工人將被要求離廠的通知,并聽取該工人的陳述。涉及欠債不還、遲到和曠工的案例,必須在聽證會后方可要求工人離廠;但雙方同意,在安排處分聽證會之前,應通知部門工會代表或其代表出席聽證會。
第三條處分聽證會
在工人被送出廠后的48小時內,雇員關系部經理或其代表應在指定的辦公室舉行處分聽證會。該工人有權出席聽證會,其工人代表或工人代表的代表有權在聽證會上代表該工人,而且雙方應允許傳證人到場,以便證實案件的全部事實和情節。工廠工會委員會主席,如被要求,可以出席處分聽證會。
第四條聽證記錄
公司應在聽證會之日起的5個工作日內,向工廠工會委員會主席提供上述第三條所規定的聽證會的書面記錄文本,包括公司的處分說明,如果有的話。對處分結果提出陳述,如有的話,其時限應從工會收到該記錄時算起。
第五條對處分提出不滿意見
如果工人對本章所稱的公司處分提出不滿意見,那么,應按意見陳述程序的第一步驟進行;如果是對解雇提出不滿意見,可按第三步驟進行。如果最后證明對工人的處分理由不夠充分和正當,那么,應該恢復該工人在遭受處罰前的身份,而由此造成的工資損失,如果有的話,也應予以賠償。
第六條書面批評
在書面批評入檔后1年內,如果沒有任何違反處分的行為,則應將書面批評從工人的就業檔案中撤出去。
第七條試用工
雙方理解并同意,本章不適用于試用工。
第四章請假
第一條因私
A.在特殊情況下,經過事先安排,公司允許工人短期離開工作崗位處理私事的現行作法仍將繼續實行。在此種特殊情況下,工人的年資應予以保留并累計計算,并讓其恢復請假前的工作崗位,如果有關年資的條款規定這么做,而且工人在休假期滿時又回到了工作崗位的話。
B.超過3個規定工作日的假期并經雇員關系部經理同意的適當的假期,都應向工會提供請假條副本。
第二條因工會事務
根據工廠工會委員會主席或主任的書面通知,應準許下列工人脫產請假:當選為農具工會和工時委員會代表的工人;當選為地方工會選舉委員會成員的工人;參與公司合同談判的工會代表,以及從事申訴程序仲裁準備工作的地方工會代表。雙方同意依據本條被準許脫產請假的工人每次不得超過5人。
第三條因兵役
A.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不得違背義務兵役法及其修正案規定的公司對應征入伍提供此法律及修正案所規定的服務的工人應盡的義務。
B.參加和平隊的工人應享受同加入美國武裝部隊的工人同樣的優惠條件并應在同等條件下再次受雇。本條款僅包括一次應征入伍。
第四條因為陪審團提供服務
A.如果工人被要求為陪審團提供服務(包括為大陪審團服務),或在提供此服務前依法被要求出庭接受陪審團委員會的審查質詢,或被傳喚作證和揭發證詞,或在記錄法庭訴訟過程中提供證言,那么,他為提供此服務損失的必要時間的正常報酬(如屬計時工,按正常工時的小時工資率計算;如屬計件工,按其職業勞動等級的小時工資率計算,以每周40小時為基礎,但不包括換班或超時獎金和所有其它獎金及獎勵性報酬)與提供引服務所獲得的賠償的差額應得到賠償,但在工人根據正常工作安排不為工廠工作的任何一天(節假日除外),提供此服務時不得支付此賠償。
B.要獲得享受賠償資格的工人必須:
(a)立即將收到的召喚提供此服務的回執通知其工長;
(b)向工長提供適當的從事這種服務的證據。
C.如果頭班或二班的工人上午結束這種服務,則須報到繼續完成當天其余時間的工作。如果該工人沒有報到繼續工作,則賠償只限于截止結束服務之前損失的實際時間。如果該工人中午12點后結束服務,則當天無須再回崗位工作。
D.上第三班的工人可以選擇不上提供服務前或緊接服務后的那個班次。該工人在不上班前須向直接主管通告自己的選擇。
E.公司依據本條款支付報酬的時間不得計算為每日的超過工時。
第五條因喪事
A.工人直系親屬死亡時(如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夫、妹夫、姐妹、妯娌、孫子女、祖父母、繼子女、繼父母、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女婿、兒媳以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和祖父母),如參加葬禮按要求可在死亡發生后的3個自然日(不包括星期六、星期天和節假日)內享受3個正常工作日的喪假(如工人當時不在,事后亦可享受同樣天數的喪假)。工人在通知公司后可選擇親屬死亡當天而不是死亡之后的第二天計為休假的第一天。
B.在為此事提出書面申請后,工人在正常工作日享受的休假(不包括星期六、星期天和節假日)應得到報酬。計時工的報酬應按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率計算,計件工則按其職業勞動等級的工作率計算,但這兩種情況都不包括換班、加班獎金和其它形式的獎金或獎勵性報酬。如此計算的工時不得計作超時工時。
第六條因批準的假期
工人將批準的假期用于與請假申請中所述內容不同的目的,應受到紀律處分。工人休假期滿后如不報到工作,則應視為自動辭職,除非他有令人信服的理由。
第七條年資的保留和累計
如果工人在批準的假期期滿后回到原崗位,則其休假期間的年資應予保留并累計計算。
第八條獎勵工時的獲得
A.享有年資的工人如每個工作周都全部完成正常安排的工時,不包括日超時工時,星期六、星期天或不上班的日期,可以獲得獎勵工時。
(a)即使工人在一個工作周內利用部分,而不是全部正常安排工時從事下列活動而缺勤,也有資格獲得獎勵工時。這些活動包括為陪審團提供服務、奔喪、工會事務、節假日、休獎勵工時假和經公司安排的不得超過一星期的年假,以及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工人享受因工傷而獲得的賠償津貼的時間。
(b)每個工作周出全勤的工人可獲得1小時獎勵工時。
B.公司應對獎勵工時安排倒休,并應盡力滿足工人提出的休假要求。工人應至少提前1周通知自己的直接主管,但在緊急情況下,也可以不用提前1周通知。獎勵工時可以累計到4個或8個小時休一次。
C.如果依據本條休假的工人人數嚴重地影響了生產和維修的要求,則可對休假的人數進行限制。如果工會對影響生產和維修要求的程序提出疑問,則可立即同雇員關系部經理一起審查此決議。
D.計時工的獎勵工時津貼按其正常小時工資率計算,計件工則按其職業勞動等級的小時工資率計算,均不包括任何獎金。累計并轉入下一年度的獎勵工時的津貼,如緊接財政年度第一次支付期開臺之后的工時,將按工時獲得年度年底的工資率確定。獎勵工時休假或津貼支付將先考慮最早轉入的獎勵工時。
E.如果工人已享有年資,獎勵工時在下列情況下將予支付津貼而不予安排休假:
(a)解雇
(b)辭職
(c)退休
(d)裁員
(e)死亡
(f)請假6個月以上
第五章安全衛生
第一條安全規章和規定
公司和本協議包括的工人、工會及其代表應遵守全部合理的關于衛生、安全設施和衛生條件的工廠規章。
第二條保護服和保護設備
公司應為其認為必要的崗位提供專門的保護服(如手套)和安全設備。如安全靴在從事安排的工作期間損壞,公司將在每個合同年內,按購買單核實的價格向工人提供_________美元的補償。公司將向有年資的工人提供新的安全眼鏡,安排指定的檢測員進行檢測,并每年向工人支付_________美元的修理或更換眼鏡費。
第三條破損工具
公司將用斯納普恩、克拉夫斯曼以及其它大家共同認可的公司制造的同類產品來替換公司要求的工人個人使用的陳舊或已被損壞的工具。公司將向維修工人提供一個安全的維修工具的場所,但條件是,如果工具遺失,公司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安全委員會
A.公司同意工會可以指定5名工人,其中須從第二班和第三班各指定一人,擔任公司安全委員會成員。
B.公司安全委員會將根據公司指定的主席的安排召集會議,討論工廠的安全和衛生事宜并提出建議。公司將向參加會議的委員提供報酬,如屬計時工,按正常小時工資率支付,如屬計件工,按其職業勞動等級的小時工資率支付。
C.安全委員會會議記錄,包括所有建議記錄,由委員會的管理人員保留。應向每一位委員提供一份記錄,并向雇員關系部經理提交記錄以便歸檔供工人參考。
第六章工會代表性
第一條一般代表性
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代表工會的應是下文所稱的部門工會代表、工廠工會委員會成員、工廠工會委員會以及工會研究工時問題的代表。雙方理解并同意本章確認的每位工人代表應為試用期期滿的工人。
第二條工會部門工人代表
A.權限
在采取申訴程序的第一個步驟時,應由工會部門工人代表代表工會,其權限限于根據被其確認為部門工會代表服務地域內的申訴程序處理有關的不滿意見。
B.人數
每50個工人或每擁有50名工人的部門應設一個部門工人代表,這類代表至少應有6人。
C.義務和責任
(a)部門工人代表在作為工會代表按照第七章申訴程序第一步驟處理不滿意見時,應被允許脫產履行其責任。但部門工人代表只有在應申訴工人或雇員關系部經理的要求,并在此要求經其工長批準后才可離開崗位。
(b)離開崗位的工人代表在離開前或回來后應通知其工長或工長指定的他不在時的代理人。如工人代表出于A款所稱的原因需要進入他本人部門以外的權限范圍時,須通過工長或工長指定的他不在時的代理人獲得離開本部門的書面許可,并在處理有關的申訴前通告準備進入的部門的工長。
(c)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工人代表每周至多可以離開崗位3個小時,由公司支付報酬。此時間的補償,如屬計時工,應以其正常工時小時工資率為基礎;如屬計件工,則以其職業勞動等級的小時工資率為基礎,兩種情況均不包括換班或加班獎金以及任何其他形式的獎金或獎勵性報酬。
第三條工廠工會委員會單個成員
在按申訴程序第二步驟處理不滿意見和出席會議時,工會應由工廠工會委員會的代表來代表。
A.權限
工廠工人委員會單個成員的權限限于在他被認可作為工會委員會的成員提供服務的區域內按申訴程序的第二步驟處理不滿意見。
B.人數
工廠工會委員會由5人組成,其中1人為主席,3人從工廠不同的地域范圍內選舉產生,其中有1位成員必須一直是上第二班或第三班的工人。
C.義務和責任
(a)工廠工會委員會成員在作為工廠工會委員會單個成員處理申訴程序的第二步驟的不滿意見時,或按第四條所規定的工廠工會委員會成員行使其責任時,應準許其脫產履行其職責。
(b)準備離開崗位的工廠工會委員會成員在離開前或回來后,應通知其工長或工長指定的他不在時的代理人。如工廠工會委員會成員出于A款所稱的原因需要進入他本人部門以外的權限范圍時,須通過工長或工長指定的他不在時的代理人,獲得離開本部門的書面許可并在處理有關的申訴前通告準備進入的部門的工長。
(c)工廠工會委員會主席,如果需要,每周應允許他有12個小時的時間履行其委員會主席的責任。其他工廠工會委員會成員,如需要,每周應允許其有4個小時的時間履行其作為工廠工會委員會成員或本章許可的委員會會議成員的責任。允許時間的補償,如屬計時工,應以其正常工時小時工資率為基礎;如屬計件工,則以其職業勞動等級的小時工資率為基礎,兩種情況均不包括換班或加班獎金,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獎金或獎勵性報酬。
第四條工廠工會委員會
A.權限
工廠工會委員會應作為一個整體在第三步申訴程序和仲裁程序中代表工會,并應在本章第五條指定的特殊或日常會議中代表工會。
B.義務與責任
為了實現工廠工會委員會的目標,工廠工會委員會可根據本條規定使用第三條所規定的允許使用的特權。
第五條聯席會議
公司和工會都認識到通過充分討論來消除誤解的價值和重要性,以及為了在本協議管轄內保持和諧的關系。雙方同意,將根據任何一方提出的請求,公司和工廠工會委員會舉行聯席會議,并為此達成如下共識:
A.任何一方至少應在希望舉行會議的前5天將包括希望討論的主要問題在內的暫定議程遞交對方。在會前或會上經雙方同意可把附加議題列入會議議程。
B.這些會議并不是要企圖回避和/或代替申訴程序。
第六條代表的替代
本章所指的每位代表都應有如下述條款中規定的經資格認定的替代人,這位替代人在代表缺席的情況下可在同一地區以同樣的權限工作。
第七條資格認定
A.工廠工會委員會的主席應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的20天內,把本章所指的代表及其替代人名單書面通知雇員關系部經理。名單中應標明經認可的代表及其替代人姓名、所在部門及其地點。公司不得承認任何未經認定資格的代表或者雖已被認定資格但還尚未完成試用期的代表。
B.雇員關系部經理應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的20天內,書面通知工會在第一步申訴程序中處理申訴的監察人及其替代人的全部名單,詳細寫明每位監察人有權處理申訴的部門和地區,還應寫明監察人的替代人既可在監察人缺席的情況下代替監察人行使權力,也可取代監察人。雇員關系部經理應在監察人名單發生變化時立即將有關變化情況通報工廠委員會主席。
第八條工會工時研究代表
A.工會應派一位工會工時研究代表接收公司進行的為時不超過4周的培訓。該雇員培訓結束后應回到他原先在工廠的日常工作崗位上去。
B.工會工時研究代表只有在同公司工時研究人員進行聯合研究時才能履行其義務。當因永久性獎勵工資標準而引起不滿意見時,包括因在第一步和第二步申訴程序中雙方對所估計的獎勵工資標準的變化或新的附加內容未能達到滿意的解決而產生不滿意見時,公司或工會可以要求對此進行聯合研究。在涉及到據估計的獎勵工資標準發生變化時,這些已經變化了的內容和新增加的附加內容應納入聯合研究的范圍。應盡最大努力在第三步會議召開之日前完成聯合研究任務。
C.工會工時研究代表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參與制定新的獎勵工資標準,只是在現存的獎勵工資標準成為爭議的對象時,或應公司或工會按本條B款規定進行聯合研究的要求時,方可采取行動。
D.公司同意自本協議生效之日開始,對工會工時研究代表因參與聯合研究和分析資料工作而失去的工作時間付給報酬。每人每周最多可獲得3小時的報酬。如工會工時研究代表每周研究時間超過3小時,超過的時間應由工會付給報酬,但公司將支付按其直接要求所花費的時間和按其直接要求在聯合進行工時研究和資料分析時所花費時間的報酬。他們所花費的這種時間將根據每個工會工時研究代表直接計時收入付給報酬。這種方式包括計時工,或者是職業勞動等級計時工和計件工,但不包括換班或加班工資或其他形式的任何獎金或獎勵性工資。
E.如果公司要把工會工時代表調離談判單位,工會工時研究代表的替代人應由公司出資培訓,其間應按該雇員的直接工時收入支付其工資。
F.如果是上述第五款所述以外的行動而引起的對工會工時代表替代人的培訓費用則應由工會完全承擔。
G.在挑選替代人時,工會應提交5位工人的名單,這5人必須符合公司規定的資格要求。公司將從這5人中挑出2個它認為有能力完成這項任務的候選人,然后工會再從這2人中選出1人接受培訓。
第七章申訴與仲裁
第一條申訴
申訴的定義是,_________雇員或工會同公司就解釋、應用或所謂違反本協議條款時所引起的爭議。
第二條申訴程序
應努力通過申訴人同其班組長或指定的代表人之間進行非正式的磋商來解決申訴問題。如聲稱受到侵害的雇員提出要求,那么適當的部門工會代表須參加這種非正式磋商。雙方同意,所有的申訴須在引起申訴的事件發生后的5天內提出。
第一步驟--在受害雇員與車間工會代表和雇員的班組長之間進行。
A.如果申訴未能通過上述非正式方式達到解決,那么,申訴可寫成文字材料并由受害雇員和部門工會代表簽名后遞交班組長。所有這類申訴書須在引起申訴的事件出現后5天內呈交班組長,并須說明申訴中列出的事件違反了哪章哪條以及所尋求的具體解決辦法。
B.班組長應會同雇員和部門工會代表討論申訴問題,如果申訴沒有得到解決,應在上述A款規定的接到申訴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對該申訴提出書面答復。
C.任何申訴如在第一步申訴程序以后仍未能解決,并在班組長在第一步申訴程序中作出書面答復后5個工作日之內仍沒有將申訴材料遞交第二步申訴程序,該申訴只能在班組長的書面答復基礎上進行解決,而不再具有要求進一步處理的資格。
第二步驟--在工廠最高負責人或其指定的代表和申訴發生地區的工廠工會委員會成員之日進行。
A.公司代表應會同適當的工廠工會委員會成員討論按上述規定向第二步申訴程序遞交的申訴。如果申訴沒有得到解決,那么應按C款在第一步程序中的規定在收到書面申訴之日起正常安排下的5個工作日內,對申訴提出書面答復。
B.任何申訴如果在公司代表作出書面答復之日起的5個工作日內沒有遞交給第三步程序,那么該申訴只能在公司代表的書面答復基礎上進行解決,并將不再具有要求進一步處理的資格。
C.如任何以書面形式遞交給雇員關系部經理的申訴涉及到紀律處分和年資問題,可按申訴程序的實施規定在引起申訴的事件或條件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申訴案卷直接遞交第三步申訴程序處理。一般性的申訴,安全和衛生方面的申訴,以及班組長處理權限范圍以外的有關主要問題的申訴,可以采用第二步申訴程序進行處理。
第三步驟--在雇員關系部經理和工廠最高負責人或其指定代表和地方工會的工廠工會委員會之間進行。
A.如果在第二步申訴程序完成后,申訴仍未解決,那么應在工廠工會委員會和適當的公司代表之間,在公司代表于第二步程序中作出書面答復后10個工作日內舉行會議進行討論,工廠工會委員會主席應在議定會議日期之前,至少提前3個工作日向雇員關系部經理遞交要求在會上討論的申訴目錄,包括每項申訴的編號和工廠工會委員會對每個申訴作出的簡短說明。
B.同關系部經理應在會議討論申訴后的最多5個工作日內,把公司第三步程序處理的每項申訴作出的書面答復送達工廠工會委員會及其受害雇員本人。
C.任何申訴如在公司于第三步申訴程序作出書面答復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沒有將申訴檔案遞交到第四步或第五步申訴程序(如果第四步程序被取消的話),那么該申訴只得在該書面答復的基礎上進行處理,并不再具備要求進一步審理的資格。
D.雙方同意并理解,工會可選擇讓其國際代表參與第三步程序。如果工會決定采用這種辦法,那么第四步申訴程序就將自動取消,尚未得到解決的申訴將只能按C款規定的第三步程序提交給第五步申訴程序(仲裁)予以處理。
第四步驟--假如第四步程序沒有依照上述第三步程序條款由工會取消的話,那么這步程序應在雇員關系部經理、工廠最高負責人和/或其指定代表和地方工廠工會委員會主席,以及國際聯合工會的國際代表之間進行。
A.如果在第三步程序完成后還存在尚未解決的申訴,那么,該項申訴應在雙方適當人員于雇員關系部經理在第三步程序作出書面答復之后舉行的首次會議上進行討論。國際代表或其指定代表應至少在預定會議日期前5個工作日向雇員關系部經理遞交將預備在會上處理的申訴目錄,其中包括申訴的編號和國際代表或其指定代表對每項申訴所作的簡要說明。
B.所有呈遞給第四步申訴程序的合格申訴在處理該申訴的會議結束后10個工作日之內,向地方工廠工會委員會主席以及受害人本人作出書面答復。
C.所有經過第四步程序處理,且沒有在公司第四步程序書面答復之日后10個工作日內呈遞給第五步程序處理的申訴,應在上述答復的基礎上予以處理,并不再具有要求進一步處理的資格。
第五步驟--涉及到說明和執行本協議條款并通過本申訴程序進行了處理的申訴,也只有這類申訴才可以提交下面所規定的仲裁程序予以處理。如果工會希望將申訴遞交第五步程序處理,那么它就必須在公司于第三步或第四步程序中作出書面答復(如果有的話)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申訴以書面通知方式送達雇員關系部經理。仲裁處理程序應在通知發出后7天內由雇員關系部經理和/或其指定代表和工會共同選定的仲裁員開始進行。如果各方在規定時間內沒有選出仲裁員,應請求聯邦協調與調解委員會派出一個由5名同組成的專家組。雇員關系部經理和/或其指定代表和工會都有權從專家組名單中劃去2人。要求仲裁的一方可首先劃去1人,然后由另一方劃去1人;雙方各再劃去1人之后,剩下的一人便是被選中的仲裁員。如果仲裁員能判斷雙方所陳述事實的相互關聯性,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有權向仲裁員陳述所要求的觀點。仲裁員的裁決應是最終的和有約束力的,并應制成書面形式。應向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送達經過簽名的裁決書副本。仲裁員無權對本協議的.條款進行替換、變更、刪節或增加內容,但有權引用和解釋本協議條款,以便了結據此處理的申訴案件。各方負擔各自的費用,仲裁員處理申訴的費用應由公司和工會對等負擔。
第三條協議的約束力
工會和公司在第二、三、四步申訴程序中所達成的一切協議對有關的雇員都是最終的和有約束力的。
第四條時限
雙方同意并理解,在任何一步申訴程序中所確定的時間限制,都可在雙方相互理解的情況下予以延長。
第五條國際代表的調查
國際聯合工會的代表和/或其代表,在向雇員關系部經理發出書面通知后,可以在工作時間去工廠調查已上訴到第三步或第四步(如果沒有取消的話)申訴程序的申訴案件。條件是這種調查不應妨礙和干擾公司的工作日程。
第六條獎勵工資標準引起的申訴
涉及到獎勵工資標準而引起的申訴可按第十四章第十一條I、J、K款的規定,從第三步驟(在進行并完成檢查和聯合研究程序之后)開始予以處理。
第八章年資
第一條年資的確定
工人年資確定的范圍應適用于因缺乏工作而被暫時解雇、解雇后雙被重新召回工作崗位的人員和另有具體規定的其他人員。
第二條定義
A.年資一詞是指工人根據連續工作所享有的公司年資和部門年資的有關等級。
B.本章在涉及工人時使用的“有資格”和“有資格的”一詞是指據認為工人在正常監督條件下能圓滿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具備的素質。
第三條試用期
工人最近一次連續工作的頭3個月被視為試用期。在此期間,公司方面不負繼續雇傭他的責任,解雇試用工人也不應成為雇員提出申訴的理由。試用期滿,工齡應當從雇傭期開始的第一天(也就是受雇的最早日期)算起。
第四條建立年資名錄
A.工廠年資
根據已經建立起來的現有的工廠年資名錄,工廠年資名錄應包括除試用期以外的所有工人。
B.部門年資
(a)所有工人都應根據部門年資來確定工廠年資。
(b)如同本章第六條規定的臨時解雇也算作工齡的那樣,一個工人如從一個根據其部門年資已經確立了其工廠年資的崗位上調到一個新崗位上時,應按其調入的部門年資來臨時確定其工廠年資。調動后的工人仍將保留原部門年資并予以累計計算,如原部門需要,他必須返回原部門工作。
(c)因除缺乏工作被臨時解雇以外的其他原因,由按其部門年資已永久性的確立了其工廠年資的部門調入另一新部門的雇員,應根據他調入新部門的日期算起的部門年資來確定全部的長期的工廠年資。
(d)按本章第三條的規定,新雇員在公司工作滿3個月后,其姓名和年資計算日期應記入工廠年資和部門年資名錄,在后一個名錄中,其受雇日期自其3個月試用期期滿時算起。
(e)所有具有年資的雇員都享有兩種年資,即工廠年資和部門年資。然而,這兩種年資都將受本章條款的約束。
第五條年資的中斷
A.在雇員被臨時解雇和被召回重新恢復工作時,公司將首先考慮其年資問題。
B.在雇員被臨時解雇或在解雇之后又被召回重新工作時,公司可根據當時的特殊環境指定一些仍需要其服務的雇員留下。這些雇員,不管其年資如何,都可留下或被召回重新工作。事實上這些被指定留下的工人不會影響其正常年資的確定,而且還可迅速恢復其因_________些特殊原因被中斷了的年資。
C.本章條款不適用于下列情況:在編制年冊清單和進行年休假期間,或因機器或設備損壞和大修、缺乏原料、顧客取消或改變訂單、水災、火災以及其他惡劣氣候的出現等原因,必須臨時解雇職工3個工作日或不到3個工作日期間。
第六條暫時解雇
當必須裁減_________一崗位上的雇員人數時(上述第五條提出的情況發生時除外),其裁減的程序如下:
在_________一部門內裁減勞動力時,具有年資的工人享有下列的權利:
A.應首先從受影響的部門裁減試用人員,之后再從部門年資最低者開始裁減具有年資的雇員。但是,在任何情況下,留在部門的工人都必須是能夠勝任工作要求的人員。
B.公司應按下列順序把從受影響的部門裁減下來的工人安排到其他部門:
(a)首先,要滿足公司用人的需求,如果有這種需求的話,應在該雇員工作的原有部門另行安排工作。如果該部門沒有空缺位置,那么就按公司的要求在工廠的其他部門予以安排。
(b)其次,如果按第一步驟不能安排的話,那么該雇員只要能工作,可讓其替換該部門的試用人員。如果該部門沒有他能勝任的由試用人員從事的工作,那么可讓他替換在其他部門從事他能勝任的那種工作的試用人員。
(c)再次,如果按上述兩個步驟還不能安排,那么可讓他取代從事他能勝任的那種工作的具有最低工廠年資的雇員。
注:雙方同意,根據上述規定,不論是采取安置還是替換措施,該工人都必須具備公司認可的勝任工作所需要的能力。
第七條召回崗位
A.一旦出現_________些工人回崗的機會(本章第五條規定的情況除外),被工廠解雇的工人將根據其自身的工廠年資情況被召回崗位重新工作,但不管什么情況,他們必須具備勝任工作所需要的能力。
B.根據第六條的規定,被裁減的雇員或本條A款所提及的雇員此后將被召回該崗位重新工作,在此崗位上他們的工廠年資根據他們原先的部門年資將被確定為部門年資,但不管什么情況,他們必須具備勝任工作所需要的能力。
第八條解雇和召回雇員名單的寄送
應向雇員關系部寄送和提供將被解雇或召回的雇員名單,并應在工人被解雇或召回之前將名單復印件提供給工會主席。如果_________雇員年資被中斷的話,應在名單中作出說明。
應在預定解雇之前至少提前3個工作日將有關情況通知將被解雇的雇員。
涉及到有關解雇或召回崗位問題的申訴程序不得改變,除非在自解雇和召回之日起5個工作日之內向公司提出申訴。
第九條年資的終止
已獲得年資的任何工人都可因下面原因中的任何一個原因失去年資和工作:
A.如果他辭職的話--不管是(1)通知公司,還是(2)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連續曠工3個工作日。
B.如果他被解雇的話。
C.如果他在被工廠臨時解雇(也就是從工資名單上被暫時除名)之后,接到公司按他最新地址發出的召其回崗的書面通知10天以內不到崗報到的話,除非確實生病或有其他適當的理由。已被解雇并希望仍保留其年資權利的工人須將其住址通知公司。
D.除因正式請假、工廠造成的工傷或服兵役以外而造成的缺勤時間同其缺勤前的年資相等者。
第十條從年資名錄中調出
A.任何在此之前已被提升或調入薪給階層工作崗位和/或調到本協議不包括的任何工作崗位上去的工人和后來又回到本協議所履蓋的工人群體或單位的工人,其部門年資和工廠年資應予累計計算并予以重新確立。
B.任何在本協議生效之后被提升和調動,并在此后4年內又回到了本談判單位的工人,應享有上述A款所規定的工人的權利。
C.當根據上述A款或B款調出,而后又不是按照自己或公司的請求調回本談判單位的工人,應回到他調離以前的工作崗位上去。如果那一崗位已不復存在或者他的年資又不足以使他回到那一崗位上去的話,那么應根據本章的規定對其另行分配工作。
第十一條關于職位空缺消息的公布
A.當有的部門必須增員時,公司將根據本條的規定按照下列程序公布有關職位空缺的消息。
B.例外情況:公司在下列情況下將不得公布職位空缺的消息:
第十二條工會官員的年資
國際聯合會地方工會主席、副主席、工廠工會委員會委員、車間工會代表、工會工時研究代表和工會安全委員會代表在任職期間和在所代表的領域,在涉及到解雇、召回、裁判或復職的問題時,將把年資名錄提高到實用法所能允許的程度。
第十三條殘疾雇員
成為終身殘疾不能再在原崗位工作的工人,或由軍隊退役、體力上和心理上不再適合于原崗位工作的雇員,都應由公司按下列程序把他調到他所能從事的其他工作崗位上去:
A.應以分配職位空缺的方式安置殘疾雇員,如果有這種分配機會且該殘疾人又具有從事這種工作的能力的話。
B.如果沒有上面提到的職位空缺分配機會,也沒有該殘疾雇員能夠從事的由試用人員占據的職位空缺分配機會的話,那么就去查閱工廠年資名錄,從年資最低的工人查起,直到找到一個該殘疾雇員能夠從事的工作崗位為止。
C.雙方同意,對于任何具有年資的工人都不應棄之不用,因為他們在年資方面享有的權利高于殘疾雇員。那些沒被安置的雇員將按照本章的有關條款予以重新分配。
D.為實施本條的規定,對于妨礙該雇員從事_________類工作的身體健康情況,必須由一名醫生予以書面鑒定。根據公司的要求,在任何時候都可以書面鑒定進行重新鑒定。
第十四條年資名錄
公司將編纂載有每位工人姓名、所在部門名稱和年資起始日期的年資名錄。若在年資名錄中發現差錯,必須隨時予以糾正。年資名錄將每兩個月向工會提供一次。
第十五條班次挑選優先權
在部門年資的基礎上進行的班次挑選應有利于年資雇員,并須按下列條件辦理:
A.在新工人受雇的頭3個月期間將不實行班次優先挑選權,也就是說,工人在受雇的頭3個月內既可不行使班次優先挑選權,也可不使這一辦法對自己不利。
B.根據這一規定,雇員在任何一個6個月期限內,只能行使一次班次優先挑選權。
第九章年假計劃
第一條資格
A.按下面的規定,工人在享受年假的當年,必須工作一段時間才有資格休假或享受帶薪休假。
B.工作在500小時以下者,可享受按以下第二、三、四和五條規定的休假帶薪比例計算出來的帶薪休假待遇,但是,如果不休年假,他可有權得到報酬。
C.在年休假當年工作在500小時以上者,將有資格享受下面條款確定的按適當比例計算出來的帶薪休假待遇。
第二條一周
自其受雇之日起連續工作滿1年但不到2年者,將享受1周假期,其間帶薪標準按其收入的2%計算。
第三條二周
自其受雇之日起連續工作滿2年但不到20xx年者,將享受2周假期,其間帶薪標準按其收入的4%計算。
第四條三周
自其受雇之日起連續工作滿20xx年但不滿20xx年者,將享受3周假期,其間帶薪標準按其收入的6%計算。
第五條四周
自其受雇之日起連續工作20xx年或連續工作20xx年以上者,將享受4周的假期,其間帶薪標準按其收入的8%計算。
第六條計算方法
A.年休假,自其受雇之日起滿52周后,立即開始執行。
B.根據收入百分比確立的休假帶薪標準是在雇員總收入的基礎上計算出來的。總收入包括:
(a)任何獎金或在這期間因加班而獲得的加班費。
(b)不休年假所獲得的收入。
(c)不休法定節假日所獲得的收入。
(d)不休喪事假所獲得的收入。
(e)按本章第十三條規定在圣誕節閉廠期間所獲得的收入。
(f)根據本協議第四章第四條規定因向陪審團提供服務所獲得的補償金。
(g)根據第四章第八條規定,因享受獎勵工時所獲得的收入。
(h)因失去工資收入而獲得的工人補償金。
(i)因失去工資收入而獲得的疾病和事故福利金。
(j)因失去工資收入而獲得的失業補償金。
第七條在取得資格日期以前終止工作
在取得資格日期以前不論以何理由而終止工作的雇員將失去休假或帶薪休假的資格。
第八條以付薪取代休假
對雇員不應只給予帶薪休假權利給予放棄休假的權利。
第九條休假工資的發放
如果休假申請在預定的休假日期前兩周得到批準,休假工資應在休假日期預定開始時發放。如果度假時間增加,比如,享有兩周假期的雇員提出要求,先休一周,過些日子再休第二周,而他的這一要求又得到了批準的話,那么每周的工資應分別發放。
第十條休年假期間的法定公休節假日
在雇員休年假期間如出現第十章第三條規定的_________個法定公休假日,年休假期應允許向后順延一天。額外增加的這個年假日應放在年假休完后的第二個工作日。雙方理解并同意,對額外增加的這個節假日不再付薪,因為在他休年假期間出現的這個法定公休節假日已經被全額支付了法定公休節假日工資。
第十一條年假期間閉廠
如果公司認為有必要在年假期間閉廠,并在該年4月1日前把準備閉廠的計劃通知工會和雇員的話,不應對此提出反對意見。
第十二條年休假的安排
公司在年休假期應安排每個雇員休假,在安排過程中,應盡量滿足每個有資格享受年假的工人對休假時間提出的要求。
第十三條圣誕節期間的閉廠
A.除應要求繼續工作的工人外,公司將在圣誕節前一天(或把這一天看作是圣誕節前夕假日)開始,直到新年元旦(或者把這天看作是新年假日)期間安排圣誕節閉廠。在此之前或之后安排的正常工作日缺勤的工人將得不到圣誕節假日工資。
B.在其他方面合格的所有工人都將得到包括輪班獎金在內的8小時工資。如果是計時工,則以固定的計時工資率計算;如果是計件工,則按其職業勞動等級的計時工資率計算。
C.根據第十章第三條B款1、C款1到C款5規定的各種條件,不應發生重復支付節假日工資的情況。
D.對在閉廠期間(公休節假日除外)應要求進行工作的雇員,將在其年資的基礎上,予以首先安排工作。在閉廠期間工作的雇員,將獲得其工作應得的正常補償金,還可得到第十三條B款規定的閉廠報酬或獲得同等的雙倍工時工資,但不應得到公休節假日工資和其他補償金。
第十章工時與加班
第一條工作周
A.公司確定的40小時工作周,從前一個星期日的午夜12:00時開始,一直延續到下個星期日的午夜12:00時為止。
B.定義
(a)“每日”一詞是指從雇員開始工作之時起的24小時時間。
(b)“星期六”一詞是指星期五午夜到星期六午夜之間的這段時間。
(c)“星期日”一詞是指星期六午夜到星期日午夜之間的這段時間,而“法定公休節假日”一詞是指法定公休節假日前的那個公歷日的午夜到公休節假日當天午夜的這段時間。但開始在星期日午夜前工作周的第一天上班的第三班工人,或者他們的工作日是在節假日午夜前開始的,情況例外。在此情況下,該日將被看作是星期一或是緊接節假日后的第一天。
第二條加班獎金
A.對超過每天8小時和每周40小時工作的所有時間,將按計時工資率和工人固定的直接計時工資率的二分之一支付報酬。
B.對星期六的工作時間,按計時工資率和工人固定的直接計時工資率的二分之一支付報酬。
C.對在星期日工作的時間,加倍支付報酬。
D.對下面第三條所指的公休節假日工作的時間,如果有的話,也加倍支付報酬,這種報酬不算下面第三條所規定的范疇。
E.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為同一天或同一小時支付兩次加班費或獎金,頭班工人不得同時領取加班費和第二班獎金,二班工人也不得同時領取加班費和第三班獎金。
F.任何部門若需要加班或指定一些特殊的工作崗位加班,應在部門工人之間和在經常從事需要加班的特殊工作崗位以內,將加班時間和次數分配均衡、合理、得當。
G.公司應及時將加班任務通知工人。
第三條法定公休節假日、節假日報酬和支付節假日報酬的條件
A.應在下列法定公休節假日向雇員支付工資:
新年元旦
復活節前的星期一
先烈紀念日
7月4日
勞動節
感恩節
感恩節后的第一日
圣誕節除夕
圣誕節
新年除夕
須按下列條件執行:所有雇員將獲得8小時工資,如以計時支付,則按正常的小時工資率計算;如以計件支付,則按職業勞動等級的小時工資率計算,包括輪班獎金在內。
B.雇員將根據下列條件在上面所指的節假日得到報酬:
(a)如果他們是非全日制工、臨時工或試用工;以充分正當的理由被暫時中止或解雇的工人;接到公司要求但拒絕或不愿在節假日到崗工作的工人,則不能享受節假日報酬。
(b)在法定節假日之前或之后的正常安排的工作日缺勤的雇員,將不具有享受節假日工資的資格(根據以下C款和D款的規定)。所獲得的獎勵工時假將不得累積為一個可獲得報酬的節假日,在任何一個規定的節假日遲到半小時或不到半小時的雇員,就應被取消享受節假日報酬的資格。
C.在法定節假日前和/或后的正常安排的工作日缺勤的雇員將不具有資格接受節假日報酬,除非這種缺勤的原因是下面所列舉的原因之一,此外已在有法定節假日的工作周工作了部分時間的工人也可例外:
(a)工人造成的工傷。
(b)由值班醫生出具證明雇員確實在患病。
(c)雇員直系親屬死亡(指雇員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夫、姐妹、妯娌、女婿、兒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祖父母死亡),如果有要求的話,雇員應提交有關證據。
(d)休年假。
(e)為陪審團提供服務。
D.如果法定公休節假日正好同星期日趕在一起,應把下星期一作為假日(如果星期一也是法定公休日,則把星期二列為公休假日);如果同星期六趕在一起,則把星期五作為法定公休假日(如果星期五也是法定公休節假日,則把星期四作為法定公休假日)。
第四條簽到
已完成上個工作日的工作,并已在規定時間和規定班次簽到的雇員,如果沒被分配其他工作,應得到4小時工作報酬,除非他已被提前告之不要上班和他在完成自己正常班次開始4小時以前,就已失去了工作。此外,由于發生公司無法控制的諸如火災、水災、其他不利氣候條件、爆炸、供電不足等因素而造成的雇員失去工作的情況,也不適用于此款
第五條下班后被召回干其他工作的工資
如果雇員在完成正常班次的工作離崗后又被召回干另外工作,那么根據下面的條件他應被允許干最低兩小時的工作,即他至少應得到不少于2小時的工作和得到按分配的工作崗位工資率計算的且不低于其正常小時工資率的報酬。如超時的話,這種工作2小時的部分時間應按適當的工資率付酬。
根據本條在第二班或第三班被召回工作,且已為其工作時間領到加班費的工人,將不再得到輪班獎金。
第六條休息時間
公司的現行政策允許雇員在每個工作班次中間休息最多10分鐘時間,以便用快餐,本公司對這段時間的現行付酬辦法將不作任何變動。
第七條班次工時
A.正常的班次工時如下:
(a)第一班:上午7:00至下午3:30,外加非工作時間的半小時用餐時間。
(b)第二班:下午3:30到午夜12:00,外加非工作時間的半小時用餐時間。
(c)第三班:下午10:00至上午7:00,外加非工作時間的半小時用餐時間。
B.如果工人連續操作的話,正常班次工時如下:
(a)第一班:上午7:00至下午3:00,接受此任務的工人另加20分鐘的就餐付薪時間。
(b)第二班:下午3:00至11:00,接受此任務的工人另加20分鐘的就餐付薪時間。
(c)第三班:下午11:00至上午7:00,接受此任務的工人另加20分鐘的就餐付薪時間。
第八條清掃時間
所有工人可在本班工作結束前10分鐘停止生產性工作,以便從事必要的清掃或其他整理工作,也可在本班工作結束前5分鐘離開工作區,以便整理個人衛生和其他事宜,公司為這段時間付薪的現行慣例依然不變。
第十一章管理權
第一條根據本協議條款的規定,公司已經授予并將繼續單獨授予管理工廠和指揮工人的權利,包括指揮、計劃和操作工廠經營權,向工人分配工作權,制定和改變工作計劃權,雇傭、提升、降職、停職或因故解雇工人的權利,或因缺乏工作職位和其他合法理由裁減工人的權利,引進新的經過改進的措施或設備以更換現有的生產方式或設備的權利,以及決定是否生產或購買商品或服務的權利,等等。
第十二章協議之效力
第一條協議之效力
在本協議生效之前實施的,包括本協議第一章確立的談判單位的職工在內的所有就業條件,在本協議生效之時將全部不再有任何約束力和效力。本協議將就其所涉及的一切問題終止和取代過去的一切做法、協議、程序、傳統、條例或規定。
第二條協議之條件
雙方認為,在本協議談判達到高潮期間,雙方在沒有約束、高壓、恫嚇或其他限制的情況下,享受并“行使了對任何問題都提出了要求和建議或提出了反要求和反建議的權利與機會”。雙方還認為,其他第三方沒有義務就此間提到或沒提到的任何問題,即使是單方或雙方在談判或簽署本協議時還不了解或沒有考慮到的問題,舉行談判或集體談判。在本協議實施期間,根據本協議規定,本協議的條款可以被替換、更改、增添、刪除或修改,但只有通過雙方自愿協商、達成文字修正案后才可進行。
第三條協議之合法性
如果主管法院宣布本協議中的任何章、條、款為非法內容,它們將自動從協議中被刪除。其余的章、條、款如果不受被刪除的章、條、款的影響,在本協議實施期間仍將繼續完全有效。
第十三章保障計劃
第一條集體醫療保險
本協議包括的所有年資工人及其家屬都有資格享受公司提供的集體醫療保險計劃的福利待遇,其福利待遇和條件在說明文件G中作了規定,如自愿加入了優惠供給者網計劃,其福利待遇和條件則在證據文件I中作出了規定。有關工人為其個人或家屬享受這種保險待遇須按下列情況交納費用:
A.對于經批準休假或處于被臨時解雇30天或30天以上的享有資格的工人來說,如果該工人在休假或被解雇期間已交納了保險金,他或其家屬可享受這種待遇。但保險金須在他應支付的那個月的第一天之前支付。
B.如果配偶雙方都有資格享受工人福利待遇,只有一個人有資格享有家屬福利待遇。
C.工人保險將因工人就業終止而終止。
D.所有工人都應按要求簽署一項本人或家屬加入保險的申請,申請書簽名后方能生效。
E.由于非職業或職業事故、工傷或生病而不在班上工作的工人將享受集體醫療保險的待遇,工人在其享受傷殘保險期間不須交納任何費用,但不得超過26周。
F.下文規定的福利待遇應同其他集體保險覆蓋的范圍相協調。如果受保人從其他保險計劃獲得了醫療保險、牙醫保險和大病醫療保險或服務的話,按照說明文件G和I中所提到的福利計劃的這種福利待遇,連同其他這類的社會待遇,將被減少到一定程度。但不會超過這項計劃和其他這類計劃所規定的必要的、合理的和傳統費用開支的100%。
G.如果一個有資格享受這種待遇的工人也被其他集體福利計劃當作一名家屬對待的話,那么公司將被認為是主要的保險人,公司將根據由此提供的保險標準支付全額福利費用。如果一個有資格的工人家屬在享受本項保險計劃的同時,還受到其他集體福利計劃的資助的話,本項計劃所提供的保險將不再適用,除非其他項目保險計劃提供的保險費標準與本計劃不同,本計劃將補足其差額。
第二條集體人壽保險
工人在退休之前將享受以下人壽保險待遇:
A.工作2個月但不足2年:6000美元
B.工作2年但不滿4年:8000美元
C.工作4年但不滿6年:10000美元
D.工作6年或6年以上:120xx美元
第三條因事故死亡和致殘福利待遇
如果一個按本章第二條受保的人受了傷并在受傷之日起40天內遭到下文所規定的損失的話,公司應根據本政策的各種規定支付:
A.殘廢大額賠償金;
B.因從手腕或其以上處失去一只手,或從踝骨或其以上處失去一只腳,或喪失一只眼睛,給予大額賠償金的一半;
C.上文B款所規定的一人以上的大額賠償金,但是對因同一事故而受傷遭受的損失支付賠償金總額不應超過大額賠償金。一個人的大額賠償金的數額,應根據本章第二條列舉的保險類別來確定。
第四條喪失工作能力保險
A.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公司將向享有年資的雇員支付疾病和事故補償金,該種補償金的數額為每周補償金的60%,即不超過185美元,時間不超過26周,從以下日期計算:
(a)非工業事故的第1天;
(b)患病的第8天;
(c)住院的第1天;
(d)院外動手術的第1天。
B.任何完成試用期的雇員都有資格加入喪失工作能力保險,如果該雇員加入并又在崗位上工作的話,此保險將自他加入之日起生效。如果該雇員不在崗位上工作,保險將從他返回工作崗位之日起生效。
C.無論根據任何日期確定的周補償金數額都只相當于周基本收入額,包括按計件工資計算的收入,但不包括輪班獎金,如果是計件工,將按確定日期以前的連續13周的平均周基本收入計算。每年的第一個確定日期是1月1日。在確定這種周補償金的過程中,雇員在這13周內被暫時解雇、制定工人周補償金支付辦法、制定住院補貼辦法、休假或經批準制定周補償金而缺勤等將不包括在內。但因獎勵工時所得到的休假和金錢、喪事、為陪審團提供服務、休年假、因工會事務和公休節假日將包括在內。
第五條醫藥處方計劃
公司按說明文件G和I的規定提供醫療處方計劃。
第六條同工人補償計劃的關系
如果一個雇員因臨時完全喪失、部分永久性喪失或全部永久性喪失工作能力,而申請加入工人補償計劃,公司將支付每天35美元的補償金,最多支付3天。
第七條牙齒保險計劃
公司將按說明文件H規定提供牙醫保險項目。
第十四章工資
第一條工資類別和工資率
A.表明勞動等級和工資率的計時付薪工作分類表附在說明文件A內;表明勞動等級和工資率的獎勵工資工作分類表附在說明文件B。
B.為特殊雇員制定的特別工資率分類表附在說明文件C。
C.自協議生效之日起,所有上述工資率立即生效,直至協議終止。對于上述所有工資率的調整應按適當的工資率進行。
D.列入說明文件C的雇員應享受說明文件C所列舉的工資;工資率的調整依照本章第一、二、三條中的規定執行。依照本章規定,若_________一雇員由說明文件C所列舉的工作崗位正式轉入其他工作崗位,他將不再享受說明文件C列舉的工資率。
第二條普遍增加工資
A.普遍工資率--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立即開始的付薪期內有效。由說明文件A、B和C所列出的雇員的各種工資率將是在本協議生效期間予以支付的工資形式。
B.一次性工資支付
(a)從1994年1月份第一個預定工作日起,工資單上現有的談判單位雇員,將有資格獲得一筆按照基礎工資率計算的相當于其上一年1%工時的一次性收入。這筆工資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的第一個付薪期內支付。
(b)從1995年1月份第一個預定工作日起,談判單位工資單上現有的雇員,將有資格獲得一筆按照其基本工資率計算的相當于上一年2%工時的一次性收入。這筆一次性工資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的第一個付薪期內支付。
第三條生活費津貼
本條所列的生活費津貼,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
A.按下面第2條確定的生活費津貼百分率將適用于上述第一條所列的工資率,其結果出現的每工時的零頭美分將加入按上述第二條計算的適當的工資率。
B.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生活費津貼的上下調整,將在美國勞工部勞工統計局公布的官方消費價格指數變化的基礎上,按本條的后續規定進行,時間將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到本協議終止時為止。
(a)在協議實行期間,生活費津貼調整將依據以下基礎進行,而依據勞工統計局統計的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的平均生活費用指數和據此以后的每年這3個日歷月份的平均指數進行調整,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為止。
(b)如果工資基點出現增減時,勞工統計局統計的這3個月歷月份的平均消費價格指數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低于_________點。
(c)按上述(A)款規定,在任何3個日歷月份實行的生活費津貼額均按以下計算方式獲得:以勞工統計局公布的上述3個日歷月份消費價格指數的平均數為基礎,如果該指數(以1967年的指數為100)每增加或降低0.9,那么津貼就應是第二條所述的工資率的0.11%,
編號:甲方(用人單位)乙方(員工姓名)
甲方:
乙方:
企業勞動合同 篇20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法律法規,經雙方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試用期滿后,如考核合格,予以錄用,簽定此合同。
第二條 合同期限為下列第 2 項
1.無固定期限。
2.固定期限。自 年__月_ __日起至_____年__月 日。
3.以完成 工作為限。
第三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工作崗位或工作內容。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簽訂本合同前必須先簽訂公司《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此合同方可生效。
2、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制訂本單位內部規章制度,并對乙方實施管理。
3、依據生產(經營)特點和乙方的工作崗位(內容),制訂專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等有關事項。
4、告知乙方所從事工作的危險性和可能造成的職業危害,并在上崗前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安全和職業技術培訓,并針對乙方的工作環境,按規定為乙方提供安全保護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
5、甲方不得無故解聘乙方人員,保證乙方工作的合理性和穩定性。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
2、乙方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六條 勞動報酬的確定和支付:
1、乙方人員基本工資為 元/月。
2、甲方每次月16日左右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3、乙方在工作期間如發生以下情況,公司有權不予發放工資:
(1)在公司工作不滿兩月的;
(2)未經公司同意擅自離職的;
(3)未經公司許可參加公務員、研究生、教師、事業編、駕駛證、工程師等職稱和職業考試的,并因參加以上考試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4)在公司入職考核或其他不定期考核中成績嚴重不合格(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后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一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款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原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
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后為甲方工作期限在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七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__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機關(蓋章) 鑒證員(蓋章)
鑒證時間: 年 月 日
企業勞動合同 篇21
甲方(聘用單位):
乙 方(受聘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及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一、甲 方
單 位: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二、乙 方
姓 名:
性 別: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第二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法定解除條件或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暫定從 年 月 日起至完成 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及備案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限(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1、 無試用期。
2、 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需要擔任: 職務。
二、根據甲方對于崗位管理要求,乙方的工作區域、工作要求及具體工作地點由甲方決定。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以及乙方工作能力,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合理安排和調整。
三、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守確定的崗位職責和規范要求,乙方同意并承諾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規定工作任務,并接受甲方的管理和考核。
第四條 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法定假日休息。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以 季度/年度 為綜合計算周期,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 勞動報酬(貴司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予以調整)
一、試用期工資:根據甲方現行的工資制度,乙方試用期內的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及甲方規定的各種津貼、福利)為:¥ /月。
二、試用期滿轉正后工資:試用期滿后,乙方的正式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及甲方規定的各種津貼、福利)為¥ 元/月。
三、上述工資金額指包含職工個人所應承擔的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法定保險福利費用以及個人所得稅的金額。另外上述乙方的工資中,也已經包括由于甲方工作計劃以及特殊情況的需要,乙方適時加班的加班補貼以及乙方未完成本職工作范圍需要的加班費用,同時也包括乙方上下班交通費、電話費等的補貼。
四、甲方根據公司的經營效益和乙方個人的考核表現和業績發放獎金。甲方對發放獎金的次數、時間和數額沒有明確的規定,完全由甲方根據其實際經營效益和乙方實際績效來確定。
五、甲方的工資支付周期為每月 01 日至當月 30/31 日。甲方于次月 日前通過轉賬或現金方式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按規定應由乙方繳交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當月工資中代為扣繳。甲方因遇不可抗力或資金流轉困難等特殊情形而需要延遲發放乙方當月工資并且已履行了協商和告知程序的,乙方應當表示理解和配合。
六、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二、福利待遇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恤費等,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工作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酒后駕車等,防止在工作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有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從事特種作業者進行專門培訓的義務,乙方應予配合參加。甲方將上述培訓考核成績作為對乙方考核成績的一部分。
四、乙方在向甲方報到時應當提交由甲方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有效體檢證明原件。
第八條 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遵照執行。
二、乙方在合同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規章,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具體如下: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服從甲方管理。若乙方違反《員工手冊》或其他規章制度,造成甲方利益受到損害,如企業聲譽的損害、財產的損壞等,甲方根據嚴重程度,可采取一次性罰款措施并可酌情決定是否開除。
2、嚴格執行甲方的規章與制度。如果乙方違反合同規定,貪污受賄,嚴重玩忽職守或有不道德、粗魯行為引起或預示將引起嚴重損害到他人人身和財產利益,乙方觸犯刑法受到法律制裁等,甲方有權立即予以開除。乙方貪污受賄或損害他人人身和財產利益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完全賠償責任。
3、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4、無論在受聘期間或離開甲方以后,乙方必須對所掌握和了解的與甲方相關的一切業務資料和信息絕對保密,不得有任何泄漏;否則,甲方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和相應的經濟損失。
5、乙方因合同終止或其他原因離職時,應主動交回所有業務資料和與業務有關的通信、備忘錄、客戶清單、圖標資料、電腦文檔以及甲方所配備的通訊設備、辦公設備和勞保用品等。
6、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第九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簽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不予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嚴重違反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及施工質量管理規定的;
4、因責任事故或管理責任造成5000元以上損失的。
5、造成嚴重拖延工期,影響工程進度造成甲方被罰款或扣減工程款的,或在甲方規定期限未完成工作的。
6、在規定期限內未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務的,對甲方工作造成重大影響的。
7、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等違法、違紀行為的;
8、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9、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秘密,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10、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1、公司考核連續兩年為不合格人員的;
12、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13、其他甲方內部規定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3、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4、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消或者解散的';
5、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的。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可以終止本合同的情形的。
三、勞動合同的協商解除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2、由甲方提出協商解除并經乙方同意的,甲方應當按照法律相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3、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之日即為本合同解除之日。甲、乙雙方均應當按照本合同中相關規定做好退工手續和工作交接。
四、勞動合同的續簽
1、續簽勞動合同,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續簽的勞動合同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違法解除。
第十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一、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 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為乙方辦理檔案、資料和社會安全保險的轉移手續。
三、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合同的,乙方應歸還甲方一切物品,一次性清償所欠甲方債務,歸還屬于甲方的一切文件及全部電子文檔資料等。
四、有關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政策與標準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統一辦理。
五、乙方單方提出解除勞務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且不得離崗,以便甲方有時間重新招聘,接續乙方原來的工作。乙方違反本項約定,應承擔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勞動爭議處理
合同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工作所在地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抵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四、其他需要約定的事宜:乙方承諾自入職之日起嚴格遵守甲方保密制度及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和要求,如有違反,同意按照甲方有關制度及國家法律法規承擔相應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 方: 乙 方:
公章:
負責人(簽字): 簽字或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企業勞動合同 篇22
甲方(單位):名稱 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 民族:________ 戶籍所在地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
四、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五、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六、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榻趧雨P系,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試用期 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且因為本合同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
(二)勞動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任務需要及乙方崗位意向,安排乙方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1的規定),甲方根據單位有關規定及乙方實際情況安排工作時間(具體見
第五條)。
2、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甲方根據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范和管理。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 甲方安排乙方每天工作量不超過8小時,如超出8小時需加班部分根據加班時間予以補休。每周工作五天半,按工作需要實行單雙休。月休假保證在6天以上(包括六天)。 具體安排為: 夏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顣r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2、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帶薪年休假(5天年;工作年限每增加________年、年休假增加一天;以15天為上限)、婚假(15天)、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假期時長均遵照《勞動法》、《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規定。
3、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4、如果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5、當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與休息時間。
第六條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資結合本單位工資制度及乙方工作崗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
2、工資構成方式為:基本工資項目提成工資年終獎;竟べY分為實習工資,適用期工資和轉正工資三種! ≡囉闷诨竟べY為元月;正式聘用的 基本工資為元月。個人當年所得基本工資提成不足元時發放保底工資,保底工資元年! ∫曳巾椖刻岢晒べY計算方式:單個項目提成完成項目數量。單個項目提成比例為該項目簽訂資金總額的3%-6%。個人所得提成根據實際工作量、工作完成質量等因素在項目組內分配。每個項目完成后,需結算該項目個人所得提成額,由公司存檔并通報個人。
3、甲方每月____日支付乙方(上月)基本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當年的保底工資及提成在農歷春節前一次性發放。
4、如乙方在合同期內因故離職,需提前結束合同,乙方當年個人應得保底工資扣除20%,余下金額離職當月一次性發放。
第七條保險福利
1、甲方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按時以當地最低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
2、乙方應提交辦理社會保險所必需的真實資料。
3、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依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4、在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社會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工資按照國家的規定和甲方規定執行! 6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相關待遇,按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項所稱重大變化主要指甲方調整生產項目,機構調整、撤并等。
3、由于通貨膨脹、物價指數上漲,和國家有關規定的變更,甲乙雙方每年就工資部分進行協商一次。雙方達成一致時,變更本合同;如最終無法達成一致,乙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第九條合同的終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應即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3、
第八條第3款所述情況;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實習期或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其他情形!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__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________年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5、如因乙方個人原因需要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提前____日(試用期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認可,可以解除本合同。如甲方不認可,乙方仍要解除本合同的,則乙方須承擔相應的違約金,違約金為月工資額。如乙方未交接離職或曠工超過15天,視為違約,違約金為月工資額的二倍,并且甲方有權不予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擔任重要職務或執行關鍵任務并經雙方約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在試用期內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
(4)、《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本合同終止或解除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____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的續訂
1、本合同期限屆滿后,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續訂。
第十三條商業秘密
1、乙方為掌握商業秘密的員工時,甲乙雙方終止合同或乙方解除合同前一個月內,乙方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工資標準隨崗位變動而調整。
2、掌握商業秘密的乙方離職后,須在半年內不到生產同類產品、經營同類業務或具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不得使用在甲方工作時的保密資料或成果。如果乙方未按此約定執行,甲方將追究其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3、乙方在合同期內及離職后,不能向任何人泄露甲方的商業、技術秘密及甲方所擁有的一切資料。如有違反,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4、乙方不得拿在甲方的工作作為自己的畢業設計或答辯,如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沒有時間完成畢業設計的,可與甲方協商,由甲方確定乙方的畢業設計及答辯范圍。
第十四條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有《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補償辦法按《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3、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
第十條第6款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為乙方所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和招聘費用。賠償辦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勞動爭議的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乙方:
年月日
企業勞動合同 篇23
企業自行擬定的勞動合同文本,必須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廣東省勞動合同管理。
第十四條勞動合同期限分為:
(一)有固定期限的(臨時工合同期不得超過1年);
(二)無固定期限的;
(三)以完成某一項任務為期限的。
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適用于常年性技術崗位和工種。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必須明確終止和解除合同的條件。
第十五條勞動合同雙方可以約定試用期限,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內的,可不實行試用期。
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的單位與原有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如工種、專業對口的,可不實行試用期。
重新就業的合同制工人,如工種、專業對口的,可不實行試用期。
第十六條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一)雙方協商同意的;
(二)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已經修改的;
(三)企業合并、停產、轉產或依法宣告破產的;
(四)因工致殘,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后,應在15日內作出答復。逾期不答復,視為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沒有變更,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勞動者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或調換崗位。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發生事故或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二)因生產、工作需要,單位內部機構或工種、崗位之間的臨時調動;
(三)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三章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十八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試用期內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用人單位歇業、停業、依法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五)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六)因生產經營、技術條件發生變化,經勞動行政部門確認,用人單位無法調劑安置的富余人員;
(七)勞動合同所約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條件出現的。
第二十條企業解除勞動合同應當征求本企業工會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6個月內需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依據本規定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四)、(五)、(六)、(七)項以及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合同范本《廣東省勞動合同管理》。
第二十三條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用人單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
(三)用人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約定條款,或者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
(四)用人單位不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五)經用人單位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六)符合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轉移工作單位的;
(七)勞動者出國自費留學、出境定居的;
(八)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二十四條勞動者被開除、除名、辭退、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第二十五條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規定的;
(二)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者醫療期雖滿但經縣級以上醫院確認仍在住院治療的;
(三)勞動者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的(國家另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五)勞動者在享受法定休假、探親假期間的。
第二十六條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本規定第十九條第(一)、(二)、(三)項,第二十三條第(二)、(三)、(四)項除外),必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用人單位未能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的,應當支付該勞動者當年1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的補償金。
第二十七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勞動合同所約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的;
(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合同條件出現的;
(四)企業關閉或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終止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終止合同的。
第二十八條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終止后,如確需留用,經雙方協商同意,可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對在本單位轉為合同制職工的1986年9月30日(含本日)以前參加工作的原固定工(含干部,下同),其勞動合同期滿時,用人單位不愿以原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作為最低標準續簽勞動合同的,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一次性發給生活補助費(修訂)。
第三十條生活補助費標準為原固定工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補助1個月的工資。月工資標準按本人原勞動合同期滿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計算,但本人月工資超過所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所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計算(修訂)。
第四章集體合同
第三十一條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簽訂集體合同。集體合同方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簽訂;沒有建立工會的企業,由職工推舉的代表與企業簽訂。
集體合同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年。
第三十二條集體合同簽訂后應當在7日內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三條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對企業和企業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職工個人與企業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規定。
企業勞動合同 篇24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1、根據有關規定,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協議,共同執行。
2、本協議期限為(年/月),自月日止。
3、工作任務:
3.1甲方安排乙方在,
3.2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3乙方應完成工作任務,執行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4因甲方生產(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崗位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配。
4、勞動報酬: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遵守按勞分配原則,結合工作價值,根據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崗位,依法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為元(人民幣)/月,其它各種福利、津貼均含在當月的勞動報酬中而不再另行計發。
5、勞動紀律:
5.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中寫明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同時,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5.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直至按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或解聘。
6、協議的終止、變更、續簽和解除:
6.1本協議期限屆滿時即終止,由于生產、工作需要,在雙方同意條件下,可續簽協議,并應提前1個月辦理續簽協議手續。
6.2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協議有關內容并辦理協議變更手續。
6.3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生產經營狀況解除本協議。
6.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6.4.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企業又不加以改善的`;
6.4.2甲方違反勞動協議或法律、行政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6.5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協議,均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7、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給對方成經濟損失,應視其后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8、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凡屬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
9、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勞動合同 篇2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甲方(單位):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所處的部門、工作任務、工作地等,乙方應接受調整。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業績確定工資報酬,在本單位內參照適用同工同酬待遇。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3、甲方按月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核結算乙方的獎金。
第四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
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五條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因其它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說明理由,并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第七條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后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
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系。
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八條商業保密及競業禁止
1、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秘密,包括客戶信息、相關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限于勞動合同期限。
2、乙方自雙方勞動關系以任何形式結束之后,在兩年內不得與甲方形成競爭關系,此條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工作。
3、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須向甲方賠償_________萬元違約金。
第九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當事人嚴重違背本合同約定條款而導致本勞動合同解除的,則須向對方承擔違約金十萬元。
第十條其他事項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由于經常接觸甲方公章等印鑒,所有涉及乙方與甲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證明、欠條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的一律無效,對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條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守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達地址發生變動,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達,即視為履行了通知義務。
第十一條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
合同文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本合同甲方加蓋騎縫章。
甲方: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日期:_______________
企業勞動合同 篇2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
地址: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承擔任務,擔任______工種。
乙方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勞動(工作)條件
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
第四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并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如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____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賠償乙方損失。
4.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乙方按不超過本人工資的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2.因
第七條第2款第
(2)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________年(滿半年不滿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計算)發給乙方1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________年發給相當于乙方標準工資1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12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3.甲方參照(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向待業保險機構繳納待業保險基金,乙方待業期間可享受待業保險待遇。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的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于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6.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7.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是:(略)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停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并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補貼;
2.甲方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補貼項目,每月應發給乙方共計___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6.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后,乙方應為甲方服務________年。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___元;
7.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
第九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是:
第十條爭議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鑒證機關:______(蓋章)
合同鑒證人:______(簽章)
合同鑒證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勞動合同 篇2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 _____鄉鎮___________村 編碼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曳交加袓徫还しN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并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曳降墓ぷ鞯攸c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曳綉J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曳竭`反服務規范和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以_______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追奖WC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顧客服務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采用以下第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_日。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企業勞動合同 篇28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名稱: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聯系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前 個月是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從事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其身體健康情況,單方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并同意薪隨崗位而變更。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罰。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甲方因生產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具體的休息休假的條件、程序和需要辦理的手續,按甲方的規章制度規定來執行。
四、勞動報酬及支付時間
(一)乙方的工資按月發放,試用期工資是元(試用期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試用期后乙方的工資是元(含加班工資),工資=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加班工資。具體如下:
1、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人民幣 元;
2、加班工資 元,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乙方同意加班工資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計算基數,休息日加班的優先安排補休,被安排補休的公司不支付加班工資(加班時間的確定及加班的程序見公司的規章制度)。
(二)發薪日期
甲方每月 日左右發放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調薪
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實際經營狀況、內部規章制度、對乙方的考核結果,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和工作內容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但調整的工資不可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乙方同意購買社會保險,并主動向甲方提供購買社會保險需要的材料。乙方故意拖延或不辦理購買社會保險的,屬于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不支付經濟補償。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另簽訂書面的《培訓與服務協議》,如果約定的服務期與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期不一致的,以后到期的為準。
(二) 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及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不管是在勞動合同期內,還是在離職后,乙方都應遵守甲方的保密規定,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影響甲方的經營和形象,或與甲方競爭市場,損害甲方的利益。甲方可根據實際需要決定是否與乙方簽訂《競業限制合同》,約定競業限制的范圍,經濟補償的數額、支付方式,限制的年限及違約責任等。
八、解除和終止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及甲方的規章制度規定執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規定的離職程序,辦理工作交接及其他離職手續。只有在乙方按照甲方的離職程序辦理完工作交接及其他離職手續后,甲方才與乙方結算所有的債務(包括工資、加班工資、經濟補償等),并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企業勞動合同 篇29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旅游公司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導游資格證號碼: 導游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1、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時開始生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二、工作內容、要求
1、甲方安排乙方擔任導游工作!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3、甲方要求乙方將《導游資格證》掛靠甲方公司!
三、工作待遇
1、甲方負責購買三險(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
2、工資采取與經濟效益掛鉤考核的辦法,多勞多得!
3、乙方組團出游,乙方獲利潤的10%酬金!
4、帶游客到河源大賓住宿提5%酬金。
5、由旅行社委托的接:150元次!
6、外出帶團300元次!
7、公司提供勞動保護,公司根據規定配發工作服,帶團外出含個人旅游保險,利用淡季對導游進行各地景點考察學習!
8、一個月有四天休假,休假時間由公司安排,員工也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提出安排休假時間!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2、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必須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第27條、第31條和第32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法》第29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可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五、經濟補償與賠償
1、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執行勞部發號文件關于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的規定。乙方依據《勞動法》第32條第(二)第(三)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應按勞部發號文件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依法支付賠償金!
六、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均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ǘù砣嘶蜇撠熑撕灻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蓋章日期:
簽名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