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特許經營合同(通用17篇)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篇1
特許者:Q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被特許者:(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許方式和內容
2.1乙方自愿申請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后,乙方開辦特許企業。特許企業名稱:(以下簡稱特許企業)登記注冊地:法定代表人:職務:特許企業性質:經營地址:郵政編碼: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并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筑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特許企業的經營范圍。
3、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萬元。3.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后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再退還保證金。
3.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后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后的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6甲方帳戶所在地為: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干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并定期進行再培訓。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Q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4.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鑒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有權檢查和審核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
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于個),并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Q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后方可上崗
5.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注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范圍,應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5.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并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Q公司標志。5.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6.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范標準。
6.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6.3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于次月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甲方派出人員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系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商標”指甲方注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注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于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范圍,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注冊該商標的申請。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于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準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并使其處于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復制、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9.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后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險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特許企業的財產及雇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違約與處罰
11.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1.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范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于分立、合并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范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范;
1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3、合同解除或終止后雙方的責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后,乙方應在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注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3.2乙方應在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秘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志、商標、招牌和資料等;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志(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志)。
14、不可抗力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災、火災、水為、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中山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6、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為年,自20xx年6月1日起至年月日止。
17、附則
17.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后,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篇2
特 許 人:C連鎖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受 許 人: (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前言:
(1)乙方認可甲方是C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雙方均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布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C的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4)本協議中使用的小標題,均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釋義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詞應有如下含義:
C產品 由甲方統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產品。 C知識產權 屬甲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范圍內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C商標、商號、專利、外觀設計、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宣傳推廣用品 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吊旗、吊畫、海報、特價牌、購物膠袋等。
2.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區 街 號開設C連鎖店,專門銷售甲方統一配送的C產品。
2.2 甲方將其所有的C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C的經營活動。
2.3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稅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稅務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C連鎖店,并以此作為最終獲得C特許經營權的前提。
3.2 連鎖店內的電腦硬件及軟件按甲方管理系統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購置,此項費用合計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
3.3 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自我投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連鎖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并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甲方提供并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不能經營其他任何產品。
3.5 乙方在連鎖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按甲方所制定的統一價格銷售。
4.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適當的調配;
4.1.2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1.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1.4 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期支付貨款 月及給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造成企業形象重大破壞,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4.2 甲方義務:
4.2.1 負責C的原材料采購、產品設計、開發和生產,并負責依約向乙方提供C產品;
4.2.2 提供乙方成立C連鎖店時需由特許方即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4.2.3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向乙方提供C連鎖經營專業培訓(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陳列推廣、電腦操作等);
4.2.4 負責乙方的鋪面設計,并在在乙方開店前指定當地的管理機構負責向乙方贈送一定數量的宣傳推廣用品(包括吊旗、吊畫、海報、特價牌及購物膠袋等),贈品的數量由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根據乙方鋪面的具體情況來定;
4.2.5 負責制定和修改C連鎖店的經營手冊、經營守則;
4.2.6 負責在一定的范圍內維護乙方的獨家經營權。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權利:
5.1.1 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并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5.1.2 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負責連鎖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
5.1.4 有權對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員工不負責任造成乙方嚴重缺貨、影響乙方的銷售之行為進行投訴,并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復;
5.1.5 有權到甲方C網站上了解、查詢產品信息及行業發展最新動態;
5.1.6 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活動。
5.2 乙方義務
5.2.1 及時向甲方給付貨款;
5.2.2 按C的統一形象要求,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或由甲方指定的裝修公司進行店鋪裝潢),并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制的貨架、標志、牌匾、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2.3 確保連鎖店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以保證連鎖店經營業務的合法正常開展;
5.2.4 在連鎖店內只能按甲方規定的統一價格經營銷售甲方許可的C產品,不得經營其他任何產品,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產品價格,需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書面申請,并得到甲方的批準后方可實施。
5.2.5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供的C產品經驗收后,乙方應妥善保管,并負責驗收后的產品質量及所銷售產品的售后服務;
5.2.6 派專人管理貨物并應甲方及其指定管理機構的要求及時提供相關數據;
5.2.7 對C網上商店有推廣宣傳的義務,對經營區域內的網上客戶提供服務的義務,并獲取協議利潤;
5.2.8 積極參予甲方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5.2.8 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對C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C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 特許加盟費用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以現金或匯票形式向甲方指定帳戶支付特許經營加盟費 元;合同保證金 元;合計 元。
7. 貨物配送、調換及運輸
7.1 甲方以進貨價按每平方米 元至 元的金額向乙方連鎖店提供首次配貨量。
7.2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根據乙方的市場情況統一配貨,在開業X個月內某種銷量不超過該品種進貨總量的%,乙方可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申請調換的貨物保存完好,并由甲方審批后給予一定比例的調換。
7.3 開店之日,乙方應提前天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在收到款項后,組織發貨;開店之后,乙方要求甲方發貨前,將貨款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在確認收到乙方貨款后,安排發貨;乙方到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所屬倉庫提貨,每次配貨周期不少于X天。
8.承諾及保證
8.1 甲方對X連鎖店的商標、商號、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無權作任何處置。
8.2 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經驗等有形、無形的資產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并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9.違約責任
9.1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依約向甲方支付貨款。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支付貨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應交而未交總額的千分之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一個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追回貨款;
9.2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后,應依約向乙方發放貨物。否則,按上述條款同等執行。
10.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X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生的X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報告。
11.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并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 若執行該意向書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 一般條款
12.1 本合同的簽訂地為甲方所在地。
12.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后即時生效。
12.3 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甲方(特許人):C連鎖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乙方(受許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篇3
特 許 人:C連鎖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受 許 人:
(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前言:
(1)乙方認可甲方是C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雙方均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布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C的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4)本協議中使用的小標題,均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釋義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詞應有如下含義:
C產品 由甲方統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產品。
C知識產權 屬甲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范圍內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C商標、商號、專利、外觀設計、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
宣傳推廣用品 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吊旗、吊畫、海報、特價牌、購物膠袋等。
2.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區
街
號開設C連鎖店,專門銷售甲方統一配送的C產品。
2.2 甲方將其所有的C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C的經營活動。
2.3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稅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稅務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C連鎖店,并以此作為最終獲得C特許經營權的前提。
3.2 連鎖店內的電腦硬件及軟件按甲方管理系統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購置,此項費用合計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
3.3 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自我投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連鎖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并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甲方提供并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不能經營其他任何產品。
3.5 乙方在連鎖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按甲方所制定的統一價格銷售。
4.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適當的調配;
4.1.2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1.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1.4 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期支付貨款
月及給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造成企業形象重大破壞,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4.2 甲方義務:
4.2.1 負責C的原材料采購、產品設計、開發和生產,并負責依約向乙方提供C產品;
4.2.2 提供乙方成立C連鎖店時需由特許方即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4.2.3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向乙方提供C連鎖經營專業培訓(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陳列推廣、電腦操作等);
4.2.4 負責乙方的鋪面設計,并在在乙方開店前指定當地的管理機構負責向乙方贈送一定數量的宣傳推廣用品(包括吊旗、吊畫、海報、特價牌及購物膠袋等),贈品的數量由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根據乙方鋪面的具體情況來定;
4.2.5 負責制定和修改C連鎖店的經營手冊、經營守則;
4.2.6 負責在一定的范圍內維護乙方的獨家經營權。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權利:
5.1.1 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并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5.1.2 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負責連鎖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
5.1.4 有權對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員工不負責任造成乙方嚴重缺貨、影響乙方的銷售之行為進行投訴,并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復;
5.1.5 有權到甲方C網站上了解、查詢產品信息及行業發展最新動態;
5.1.6 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活動。
5.2
乙方義務
5.2.1 及時向甲方給付貨款;
5.2.2 按C的統一形象要求,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或由甲方指定的裝修公司進行店鋪裝潢),并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制的貨架、標志、牌匾、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2.3 確保連鎖店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以保證連鎖店經營業務的合法正常開展;
5.2.4 在連鎖店內只能按甲方規定的統一價格經營銷售甲方許可的C產品,不得經營其他任何產品,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產品價格,需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書面申請,并得到甲方的批準后方可實施。
5.2.5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供的C產品經驗收后,乙方應妥善保管,并負責驗收后的產品質量及所銷售產品的售后服務;
5.2.6 派專人管理貨物并應甲方及其指定管理機構的要求及時提供相關數據;
5.2.7 對C網上商店有推廣宣傳的義務,對經營區域內的網上客戶提供服務的義務,并獲取協議利潤;
5.2.8 積極參予甲方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5.2.8 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對C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C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 特許加盟費用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以現金或匯票形式向甲方指定賬戶支付特許經營加盟費
元;合同保證金
元;合計
元。
7. 貨物配送、調換及運輸
7.1 甲方以進貨價按每平方米X元至X元的金額向乙方連鎖店提供首次配貨量。
7.2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根據乙方的市場情況統一配貨,在開業X個月內某種銷量不超過該品種進貨總量的%,乙方可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申請調換的貨物保存完好,并由甲方審批后給予一定比例的調換。
7.3 開店之日,乙方應提前天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賬戶,甲方在收到款項后,組織發貨;開店之后,乙方要求甲方發貨前,將貨款匯至甲方指定賬戶,甲方在確認收到乙方貨款后,安排發貨;乙方到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所屬倉庫提貨,每次配貨周期不少于X天。
8.承諾及保證
8.1 甲方對X連鎖店的商標、商號、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無權作任何處置。
8.2 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經驗等有形、無形的資產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并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9.違約責任
9.1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依約向甲方支付貨款。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支付貨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應交而未交總額的千分之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一個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追回貨款;
9.2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后,應依約向乙方發放貨物。否則,按上述條款同等執行。
10.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X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生的X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報告。
11.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并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 若執行該意向書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 一般條款
12.1 本合同的簽訂地為甲方所在地。
12.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后即時生效。
12.3 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甲方(特許人):C連鎖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二○○一年
月
日
乙方(受許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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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二○○一年
月
日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篇4
特 許 人:c連鎖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受 許 人: (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前言:
(1)乙方認可甲方是c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雙方均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布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c的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4)本協議中使用的小標題,均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釋義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詞應有如下含義:
c產品 由甲方統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產品。
c知識產權 屬甲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范圍內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c商標、商號、專利、外觀設計、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
宣傳推廣用品 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吊旗、吊畫、海報、特價牌、購物膠袋等。
2.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區 街 號開設c連鎖店,專門銷售甲方統一配送的c產品。
2.2 甲方將其所有的c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c的經營活動。
2.3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稅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稅務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c連鎖店,并以此作為最終獲得c特許經營權的前提。
3.2 連鎖店內的電腦硬件及軟件按甲方管理系統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購置,此項費用合計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
3.3 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自我投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連鎖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并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甲方提供并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不能經營其他任何產品。
3.5 乙方在連鎖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按甲方所制定的統一價格銷售。
4.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適當的調配;
4.1.2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1.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1.4 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期支付貨款 月及給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造成企業形象重大破壞,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4.2 甲方義務:
4.2.1 負責c的原材料采購、產品設計、開發和生產,并負責依約向乙方提供c產品;
4.2.2 提供乙方成立c連鎖店時需由特許方即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4.2.3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向乙方提供c連鎖經營專業培訓(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陳列推廣、電腦操作等);
4.2.4 負責乙方的鋪面設計,并在在乙方開店前指定當地的管理機構負責向乙方贈送一定數量的宣傳推廣用品(包括吊旗、吊畫、海報、特價牌及購物膠袋等),贈品的數量由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根據乙方鋪面的具體情況來定;
4.2.5 負責制定和修改c連鎖店的經營手冊、經營守則;
4.2.6 負責在一定的范圍內維護乙方的獨家經營權。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權利:
5.1.1 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并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5.1.2 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負責連鎖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
5.1.4 有權對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員工不負責任造成乙方嚴重缺貨、影響乙方的銷售之行為進行投訴,并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復;
5.1.5 有權到甲方c網站上了解、查詢產品信息及行業發展最新動態;
5.1.6 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活動。
5.2 乙方義務
5.2.1 及時向甲方給付貨款;
5.2.2 按c的統一形象要求,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或由甲方指定的裝修公司進行店鋪裝潢),并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制的貨架、標志、牌匾、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2.3 確保連鎖店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以保證連鎖店經營業務的合法正常開展;
5.2.4 在連鎖店內只能按甲方規定的統一價格經營銷售甲方許可的c產品,不得經營其他任何產品,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產品價格,需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書面申請,并得到甲方的批準后方可實施。
5.2.5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供的c產品經驗收后,乙方應妥善保管,并負責驗收后的產品質量及所銷售產品的售后服務;
5.2.6 派專人管理貨物并應甲方及其指定管理機構的要求及時提供相關數據;
5.2.7 對c網上商店有推廣宣傳的義務,對經營區域內的網上客戶提供服務的義務,并獲取協議利潤;
5.2.8 積極參予甲方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5.2.8 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對c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c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 特許加盟費用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以現金或匯票形式向甲方指定賬戶支付特許經營加盟費 元;合同保證金 元;合計 元。
7. 貨物配送、調換及運輸
7.1 甲方以進貨價按每平方米x元至x元的金額向乙方連鎖店提供首次配貨量。
7.2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根據乙方的市場情況統一配貨,在開業x個月內某種銷量不超過該品種進貨總量的%,乙方可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申請調換的貨物保存完好,并由甲方審批后給予一定比例的調換。
7.3 開店之日,乙方應提前天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賬戶,甲方在收到款項后,組織發貨;開店之后,乙方要求甲方發貨前,將貨款匯至甲方指定賬戶,甲方在確認收到乙方貨款后,安排發貨;乙方到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所屬倉庫提貨,每次配貨周期不少于x天。
8.承諾及保證
8.1 甲方對x連鎖店的商標、商號、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無權作任何處置。
8.2 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經驗等有形、無形的資產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并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9.違約責任
9.1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依約向甲方支付貨款。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支付貨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應交而未交總額的千分之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一個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追回貨款;
9.2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后,應依約向乙方發放貨物。否則,按上述條款同等執行。
10.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x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生的x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報告。
11.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并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 若執行該意向書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 一般條款
12.1 本合同的簽訂地為甲方所在地。
12.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后即時生效。
12.3 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甲方(特許人):c連鎖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受許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篇5
諾*公司連鎖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合同編號NO.
特許人:泉州市*奇時裝連鎖銷售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青濛工業區鴻盛商廈一號樓三樓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受許人: (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前 言:
(1)乙方認可甲方是“諾-奇”商號、知識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雙方均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權利能力的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布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諾-奇”商號的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4)本協議中使用的小標題,均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釋義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詞應有如下含義:
(1)商品:由甲方統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產品及甲方代理銷售的商品。
(2)知識產權:屬甲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范圍內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諾-奇”商標、商號、專利、外觀設計、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
(3)宣傳推廣用品: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吊旗、吊畫、海報、各種告示牌、購物袋、各種廣告禮品等。
2.特許授權
(1)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區 街 號開設“諾-奇”商號連鎖店,專門銷售甲方統一配送的商品。
(2)甲方將其所有的“諾-奇”商號、商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諾-奇”商號的經營活動。
(3)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無權且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經營方式
(1)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
工商局、稅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稅務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諾-奇”連鎖店,并以此作
為最終獲得“諾-奇”商號特許經營權的前提。
(2)連鎖店內的POS管理系統按甲方管理系統的需要由甲方提供并授權使用,此項費用
合計人民幣伍仟元整。
(3)乙方必須完全相信甲方的經營管理能力,并愿意接受甲方的統一管理,但盈虧自負。
甲方只參與經營管理,并不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
[(3)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自我投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連鎖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并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 注:第(3)條款中根據與乙方的商定在□內打勾任選一款。
(4)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不能經營或代理其它任何商品。但乙
方有權提供當地的市場信息供甲方參考,以便甲方能提供更為適銷的商品。
(5)乙方在經營時必須完全按照甲方所制定的統一價格體系銷售,不得擅自更改。如對
價格體系有異議的,可向甲方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執行。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扣除一定
保證金作為處罰并追究責任。
4.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
①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商品進行合理的調配;
②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③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企業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④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約定支付貨款或其它款項或給甲方造成企業形象重大破壞,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2)甲方義務:
①負責商品的采購、開發或生產,并負責向乙方配送;
②提供乙方成立“諾-奇”連鎖店時需由特許方即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③甲方需向乙方人員提供相關的專業培訓(包括店務管理、財務管理、店鋪陳列、POS系統操作等);
④負責乙方的店鋪設計,并在乙方開店前向乙方贈送一定數量的開業POP,贈品的數量根據乙方鋪面的具體情況而定;
⑤負責制定和修改“諾-奇”連鎖店的【門店作業規范手冊】、【經營守則】等;
⑥負責在一定的地域范圍內維護乙方的獨家經營權。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權利:
①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訂購甲方經營的商品,并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②有權擁有所加盟的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應得權益;
③負責加盟的連鎖店的人員招聘、財務監督管理及業務拓展;
④有權到甲方管理系統上了解、查詢商品信息及庫存情況等;
⑤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所有加盟商會議和組織的活動。
(2)乙方義務
①按約定及時向甲方給付貨款;
②按諾-奇的統一形象要求,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或由甲方指定的裝修公司進行店鋪裝潢),并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制的貨架、標志、牌匾、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③確保連鎖店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以保證連鎖店經營業務的合法正常開展;
④在連鎖店內只能按甲方規定的統一價格經營銷售甲方經營的商品,不得經營其它任何產品。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產品價格,需向甲方書面申請,并得到甲方的批準后方可實施。
⑤甲方提供的商品經驗收后,乙方應妥善保管,并負責驗收后商品的完全防護及所銷售商品的售后服務;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篇6
特許人(甲方):
受許人(乙方):
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為了在經營活動中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經過認真協商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就甲方將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給乙方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本合同下列名詞的含義
1.1知識產權:是指 的產品專利權、品牌、商標、標志、商號、**企業VIS視覺形象系統、特許經營管理的一系列規章制度和相關的電腦軟件等。
1.2 宣傳推廣用品:由甲方同意設計的店面形象、旗幟、吉祥物、標志、圖案、廣告畫面等。
1.3 商品:是指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的產品和甲方取得經銷權的商品。
第二條 特許經營的區域保護范圍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區(縣) 鎮(街道)的管轄范圍內開辦 特許經營店。
2.2 區域保護范圍:縣政府所在的鎮、縣以下的鎮,每鎮只開一家 特許專營店。縣級市的市區、中等城市的區,每區只開兩家 特許專營店。100萬人口以上大城市的區,在每個街道辦事處的管轄范圍內只開一家 特許專營店;區轄鎮、市轄鎮,每鎮只開一家 特許專營店。
第三條 特許經營方式
3.1 甲方將其所擁有的商品、品牌、商標、標志、 特許專營店的商號、 企業的VIS視覺形象系統、特許經營管理的一系列規章制度和相關的電腦軟件等,以簽訂本合同的形式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
3.2 乙方自籌資金在本合同約定區域內設立 特許專營店。在當地工商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3 在統一商店形象,統一由甲方提供商品,并且可退可換的情況下,由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享有特許專營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并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3.5乙方須按 特許專營店統一的標準及規范從事經營活動。
第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乙方經營的商品進行建議性調配。
4.1.2甲方對有損 企業形象和信譽的情形有監督和制止的權利。
4.1.3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商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1.4 甲方為了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專門設立 全國連鎖總部,是甲方的具體辦事機構,代表甲方前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并行駛相應權利。如 全國連鎖總部違約,就是甲方違約,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4.2 甲方義務
4.2.1 負責 特許專營店的商品組織、開發和生產,甲方依約向乙方提供商品。
4.2.2 甲方向乙方提供 特許專營店專業指導(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
4.2.3 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店面設計方案,并在乙方開店前統一安排 特許專營店經營用品、宣傳用品等。
4.2.4 甲方負責制定和修改 專營店營銷策劃方案。
4.2.5甲方無償為乙方提供商品調換服務。
4.2.6 如乙方超額完成銷售任務,甲方要按每年度超額完成部分的3%進行返利,超額5萬元以上按4%進行返利。
4.2.7 甲方的網站、書刊和其他宣傳品無償為乙方提供廣告宣傳。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的權利
5.1.1 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向甲方訂購許可其經營的商品,并在合同約定區域內開展經營業務。
5.1.2 乙方有權擁有特許專營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乙方負責特許專營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
5.1.4乙方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培訓和廣告促銷活動。
5.1.5 乙方有權在甲方的授權區域內發展分店。
5.1.6 乙方自行發展的分店,進貨量可作為乙方的進貨量。
5.1.7 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將甲方許可給乙方的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
5.1.8乙方超額完成銷售任務,有權要求甲方按每年度超額完成部分的 %進行返利,超額 元以上按 %進行返利。
5.1.9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銷售任務并無其他違約行為的前提下,有權要求甲方返還特許加盟保證金。
5.2 乙方義務
5.2.1 乙方自己配置全國直撥電話機和傳真機,有條件的還應配置計算機及上網電子郵箱等聯絡設備,以方便雙方業務聯絡。
5.2.2 乙方按 特許專營店的統一形象裝修。由甲方提供店內外裝修的裝修圖紙、店面燈箱制作圖,乙方結合專營店實際情況可作出具體的裝修調整,并保持 特許專營店的整體風格和色彩。
5.2.3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自行在當地辦理與經營相關的各種工商與完稅手續。乙方實行獨立經營、獨立核算,遵守國家有關法規,依法納稅。乙方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糾紛均由乙方承擔和處置,與甲方無關。
5.2.4 為確保各特許專營店統一形象,統一管理,乙方在開業后一個月內,必須將轉移到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一張)、店面照片(六
張)和專營店具體地址以郵件方式至甲方。
5.2.5 乙方在特許專營店內主要經營由甲方提供的商品,如自行補充銷售其他商品,須保證商品的質量,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有損甲方形象的商品。
5.2.6 如乙方連續兩個月沒有在甲方進貨,視為乙方單方面中止本合同,不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也不享受本合同的權利。甲方即可撤銷乙方的特許經營權。
5.2.7 乙方應該完成銷售定額為:第一年為 元,第二年為 元,第三年為 元。
5.2.8 乙方應該積極參與甲方同意組織的市場營銷推廣及其他有益的活動。
5.2.9 乙方在知悉任何第三方侵犯甲方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商品經營所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5.2.10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商品時,必須于收貨當天起三日內進行商品的數量和質量驗收。商品由于質量問題應在一個月內返回甲方倉庫(詳見合同附件二)。
5.2.11 如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本合同約定的特許經營權,必須向甲方遞交書面的轉讓申請,經甲方同意后,乙方(轉讓方)和受讓方必須到甲方辦理特許經營權轉讓手續。
第六條 特許加盟保證金的收取與返還
6.1 甲方同意不向乙方收取加盟費。
6.2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 交納特許加盟保證金 元。交納特許加盟保證金的目的,是表示乙方保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并因此全面享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
6.3 特許加盟保證金的返還:甲方在合同期內分三次返還乙方。當乙方第一年累計進貨量達 元時返還 元;當乙方第二年累計進貨量達 元時返還 元;當乙方第三年累計進貨量達 元時返還 元。的第一或第二年度未達到約定進貨量,但在第三年累計完成了總進貨定額,甲方在第三年度全額返還保證金給乙方。
6.4 如乙方沒有完成本合同約定的進貨量,就不能要求甲方返還保證金。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篇7
一、合同雙方
特許者: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 址:
郵政編碼:
被特許者: (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 址:
郵政編碼: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二、特許方式和內容
2.1 乙方自愿申請加盟________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后,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特許企業名稱: (以下簡稱特許企業)
登記注冊地: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特許企業性質:
經營地址:
郵政編碼:
2.2 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并提供管理體系。
2.3 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筑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 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 特許企業的經營范圍。
三、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 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_________萬元。
3.2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 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 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后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須在 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再退還保證金。
3.4 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后 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5 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后的 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6 甲方賬戶所在地為: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 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干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并定期進行再培訓。
4.3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 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________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 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鑒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 有權檢查和審核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五、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于個),并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 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________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后方可上崗。
5.3 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注冊資金,必須在 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范圍,應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 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 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6 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并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________公司標志。
5.7 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六、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6.1 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范標準。
6.2 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6.3 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于次月 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七、甲方派出人員
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 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系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八、商標使用
8.1 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
“商標”指甲方注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 甲方是注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 乙方及特許企業由于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 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范圍,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注冊該商標的申請。
8.5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于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九、保密
9.1 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準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并使其處于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復制、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9.2 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后 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十、保險
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特許企業的財產及雇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十一、違約與處罰
11.1 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 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1.2 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范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十二、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1 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2.2 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于分立、合并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范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范;
12.3 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_____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十三、合同解除或終止后雙方的責任
13.1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后,乙方應在 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注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3.2 乙方應在 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秘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志、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13.3 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志(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志)。
十四、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災、火災、水為、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_____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十五、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蘇州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十六、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十七、附則
17.1 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后,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 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人:
日期:
乙方:
代表人:
日期: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篇8
一、合同雙方
特許者: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注冊號:
地 址:
郵政編碼:
被特許者: (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 址:
郵政編碼: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二、特許方式和內容
2.1 乙方自愿申請加盟________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后,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特許企業名稱: (以下簡稱特許企業)
登記注冊地: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特許企業性質:
經營地址:
郵政編碼:
2.2 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并提供管理體系。
2.3 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筑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 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 特許企業的經營范圍。
三、特許經營權益費及
3.1 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_________萬元。
3.2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 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 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后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須在 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再退還保證金。
3.4 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后 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5 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后的 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6 甲方賬戶所在地為: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 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干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并定期進行再培訓。
4.3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 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________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 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鑒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 有權檢查和審核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五、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于個),并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 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________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后方可上崗。
5.3 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注冊資金,必須在 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范圍,應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 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 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6 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并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________公司標志。
5.7 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六、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6.1 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范標準。
6.2 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6.3 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于次月 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七、甲方派出人員
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 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系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八、商標使用
8.1 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商標”指甲方注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 甲方是注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 乙方及特許企業由于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 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范圍,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注冊該商標的申請。
8.5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于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九、保密
9.1 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準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并使其處于保密狀態。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復制、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9.2 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后 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十、保險
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特許企業的財產及雇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十一、違約與處罰
11.1 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 萬元以上的。
11.2 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范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十二、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1 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2.2 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于分立、合并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范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范;
12.3 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_____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十三、合同解除或終止后雙方的責任
13.1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后,乙方應在 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注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3.2 乙方應在 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秘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志、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13.3 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志(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志)。
十四、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災、火災、水為、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_____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十五、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十六、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十七、附則
17.1 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后,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 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人:
日期:
乙方:
代表人:
日期: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篇9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編號NO.
特 許 人:C連鎖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受 許 人: (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前言:
(1)乙方認可甲方是C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雙方均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布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C的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4)本協議中使用的小標題,均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釋義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詞應有如下含義:
C產品 由甲方統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產品。
C知識產權 屬甲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范圍內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C商標、商號、專利、外觀設計、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
宣傳推廣用品 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吊旗、吊畫、海報、特價牌、購物膠袋等。
2.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區 街 號開設C連鎖店,專門銷售甲方統一配送的C產品。
2.2 甲方將其所有的C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C的經營活動。
2.3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稅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稅務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C連鎖店,并以此作為最終獲得C特許經營權的前提。
3.2 連鎖店內的電腦硬件及軟件按甲方管理系統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購置,此項費用合計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
3.3 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自我投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連鎖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并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甲方提供并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不能經營其他任何產品。
3.5 乙方在連鎖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按甲方所制定的統一價格銷售。
4.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適當的調配;
4.1.2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1.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1.4 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期支付貨款 月及給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造成企業形象重大破壞,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4.2 甲方義務:
4.2.1 負責C的原材料采購、產品設計、開發和生產,并負責依約向乙方提供C產品;
4.2.2 提供乙方成立C連鎖店時需由特許方即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4.2.3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向乙方提供C連鎖經營專業培訓(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陳列推廣、電腦操作等);
4.2.4 負責乙方的鋪面設計,并在在乙方開店前指定當地的管理機構負責向乙方贈送一定數量的宣傳推廣用品(包括吊旗、吊畫、海報、特價牌及購物膠袋等),贈品的數量由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根據乙方鋪面的具體情況來定;
4.2.5 負責制定和修改C連鎖店的經營手冊、經營守則;
4.2.6 負責在一定的范圍內維護乙方的獨家經營權。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權利:
5.1.1 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并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5.1.2 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負責連鎖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
5.1.4 有權對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員工不負責任造成乙方嚴重缺貨、影響乙方的銷售之行為進行投訴,并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復;
5.1.5 有權到甲方C網站上了解、查詢產品信息及行業發展最新動態;
5.1.6 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活動。
5.2 乙方義務
5.2.1 及時向甲方給付貨款;
5.2.2 按C的統一形象要求,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或由甲方指定的裝修公司進行店鋪裝潢),并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制的貨架、標志、牌匾、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2.3 確保連鎖店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以保證連鎖店經營業務的合法正常開展;
5.2.4 在連鎖店內只能按甲方規定的統一價格經營銷售甲方許可的C產品,不得經營其他任何產品,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產品價格,需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書面申請,并得到甲方的批準后方可實施。
5.2.5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供的C產品經驗收后,乙方應妥善保管,并負責驗收后的產品質量及所銷售產品的售后服務;
5.2.6 派專人管理貨物并應甲方及其指定管理機構的要求及時提供相關數據;
5.2.7 對C網上商店有推廣宣傳的義務,對經營區域內的網上客戶提供服務的義務,并獲取協議利潤;
5.2.8 積極參予甲方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5.2.8 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對C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C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 特許加盟費用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以現金或匯票形式向甲方指定賬戶支付特許經營加盟費 元;合同保證金 元;合計 元。
7. 貨物配送、調換及運輸
7.1 甲方以進貨價按每平方米 元至 元的金額向乙方連鎖店提供首次配貨量。
7.2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根據乙方的市場情況統一配貨,在開業X個月內某種銷量不超過該品種進貨總量的%,乙方可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申請調換的貨物保存完好,并由甲方審批后給予一定比例的調換。
7.3 開店之日,乙方應提前天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賬戶,甲方在收到款項后,組織發貨;開店之后,乙方要求甲方發貨前,將貨款匯至甲方指定賬戶,甲方在確認收到乙方貨款后,安排發貨;乙方到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所屬倉庫提貨,每次配貨周期不少于X天。
8.承諾及保證
8.1 甲方對X連鎖店的商標、商號、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無權作任何處置。
8.2 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經驗等有形、無形的資產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并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9.違約責任
9.1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依約向甲方支付貨款。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支付貨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應交而未交總額的千分之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一個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追回貨款;
9.2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后,應依約向乙方發放貨物。否則,按上述條款同等執行。
10.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X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生的X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報告。
11.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并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 若執行該意向書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 一般條款
12.1 本合同的簽訂地為甲方所在地。
12.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后即時生效。
12.3 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甲方(特許人):C連鎖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乙方(受許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篇10
特許人: 連鎖酒店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合同編號:
受許人: (身份證號:)(以下簡稱乙方)
經乙方提出申請,就乙方自愿加盟經營___一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謀發展的宗旨,經認真商討,達成共識。
第一條 獨立的當事者
合同當事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甲方授予乙方《特許授權書》,乙方在開業前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好合法經營的手續。乙方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行承擔經營中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二條 商標的使用承諾
閱江A家連鎖酒店總部版權所有,任何人或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復制、轉載或摘編本合同所有內容,違者我司常年法律顧問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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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在省 市區(縣) 號 層(面積 平方米)開設加盟店,使用___字號、標識及招牌。對外名稱為:___ 分店(以下簡稱加盟店)。
第三條 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
1、乙方承認經營模式、商標資產屬于甲方所有,為甲方連鎖統一的營業象征,受法律保護。
2、乙方僅在 省 市 區(縣) 號 層(面積平方米)使用___X字號、標識、招牌及酒店管理系統資產。
3、___ 店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標準統一形象,統一標識,統一對外宣傳,統一管理,統一配送,達到裝修風格、硬件配置、員工著裝、管理體制、營銷理念等方面的一致性,從而維護企業品牌的形象及聲譽。
第四條 追加建店
乙方要追加建店時,必須與甲方另簽追加建店的特許經營合同,向甲方支付加盟金及相關費用。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的具體支持及技術援助
1、甲方對乙方的營建支持為:
(1)選址規劃
(2)平面布置圖
(3)設備方案
(4)裝修方案
(5)采購方案
2、甲方對乙方的營運支持為:
(1)可行性分析
(2)盈虧平衡分析
(3)營業業績評估
(4)營運問題診斷
(5)成本控制分析
(6)營業額預估
3、甲方對乙方的培訓支持為:
(1)管理人員訓練
(2)員工訓練評估
(3)業務技能提升
(4)前臺技術培訓
4、甲方對乙方的企劃支持為:
(1)開業企劃方案
(2)開業促銷方案
(3)節假日促銷方案
(4)廣告樣張
(5)公益活動方案
5、甲方對乙方的管理制度、手冊支持為:
(1)經營管理手冊
(2)財務手冊
(3)工程手冊
(4)營銷手冊
(5)服務手冊
6、甲方對乙方的物配支持為:
(1)低質易耗品配送
(2)企業文化裝飾配送
(3)服裝配送
(4)物品配送(詳見《___X必配物資清單》)
7、乙方于開業前必須派出人員參加甲方規定的培訓研修,分別是:店長一名,領班或主管兩名,財務經理一名,以獲得經營加盟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詳見《加盟店培訓須知》)。
8、甲方派出店面執行督導經理____ 人,主管_____人,收銀______人。于開業前30天到達加盟店,總督導時間為__天。乙方承擔支持人員往返差旅費(火車硬臥)及食宿費用。
9、加盟店有義務參加定期經營會議和臨時經營會議,甲方應提前通知。
10、加盟店開業后,如總部有研修指示,乙方應按指示派遣職工參加進修提升,差旅費自理,并向甲方支付進修所需的相關費用。
11、合同期內,加盟店同意甲方派遣的督導人員檢查加盟店的經營情況。
12、甲方新開發的酒店管理系統及會員系統資產應及時傳授給加盟店使用,以達到資源共享。
第六條 加盟店開發的相關事項
1、為維護總部形象的統一性,通過集中采購降低成本,獲得利潤,乙方同意從甲方物流配送中心必須購買所需的設備、家私、服裝、床上用品、榮譽牌、裝飾等物品,具體項目見閱江A家連鎖酒店總部版權所有,任何人或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復制、轉載或摘編本合同所有內容,違者我司常年法律顧問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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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第二十條。
2、除必須在甲方購買的物品外,在不影響甲方統一形象和服務質量的前提下,乙方可在當地就近購置其它物品。
3、確認第六條所列各項購買資金及運雜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加盟店訂貨,應將貨款提前匯到甲方賬戶,否則甲方不予發貨。
4、開業后,甲方收到貨款后開始組織采購,并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將貨物送交發運。否則甲方支付違約金一萬元。(專屬訂購物資根據生產日期提前20天訂貨)
5、甲方應將發貨清單及收據隨車托運或在貨物發運后以傳真形式送達乙方。
第七條 銷售價格的設定
乙方按總部推薦的商品進貨,就甲方建議的銷售價格銷售。如甲方建議的銷售價格與加盟店當地消費水平不符,甲方根據公司形象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向加盟店提出合理的價格建議。
第八條 加盟金與標準
品牌使用按先收費后使用的原則執行。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加盟金人民幣元(大寫:)。加盟金一經收取,無論是合同期滿或者中途解約,還是其它理由,都不予退還。
第九條 加盟權益金
為保障對乙方的后續支持和服務,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每 向甲方交納加盟權益金人民幣 元(大寫: )并匯入甲方指定帳號。第一次交納的時間為年 月 日,以次類推。
第十條 加盟保證金
1、作為合同簽訂后甲方與乙方之間發生債務及乙方忠實地執行合同的擔保,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
2、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若有違反本合同及雙方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之行為,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數額充抵。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七日內予以追補足額,在合同期內,始終保持保證金的數額達到本合同規定之數額。如乙方不能足額追補,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3、乙方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執行及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時,甲方可以沒收加盟店四分之三的保證金充抵,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營業標識三個月后歸還剩余四分之一的保證金。
4、乙方無違反協議之行為,合同期滿后,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圖片標識,并歸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文件資料、各類合同原件、VI光盤、榮譽銅牌等一個月后,甲方退還乙方全部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一條 物資款及營運費用
1、乙方在甲方訂購的各項物資費用必須提前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賬戶上,甲方方能給乙方備貨、發貨。
2、甲方向乙方提供營運服務前,乙方應提前支付由此產生的差旅、工資等其它費用到甲方指定的賬戶上。
3、以上費用按多退少補的原則執行。
第十二條 合同期限
1、加盟授權經營時限為五年,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個月,乙方欲繼續從事___X加盟經營,應提前使用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書面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函件上郵戳時間為準。
3、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兩個月,如甲方未收到乙方的書面申請,則視為乙方放棄續約的權閱江A家連鎖酒店總部版權所有,任何人或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復制、轉載或摘編本合同所有內容,違者我司常年法律顧問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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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乙方。
第十三條 廣告宣傳及促銷分擔金
1、加盟店要進行宣傳、促銷、展示等活動,應事先向總部說明活動內容和進行方法,并把宣傳樣稿和方案傳給總部審批。
2、甲方要計劃和實施以維護總部加盟商全體利益為目的的宣傳、廣告等促銷活動,乙方應給予積極支持與配合。
3、廣告宣傳費用按“誰受益,誰分擔”的原則進行分攤,乙方于促銷活動前付清廣告宣傳分擔金。
第十四條 拖欠損失金
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甲方規定的權益金、廣告宣傳分擔金或其它債務時,應按相應數額每日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拖欠損失金,直至付清為止。
第十五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1、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給乙方提供的經營管理(酒管、會員)資產秘密。
2、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露前項秘密。
3、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本合同條款及價底。
4、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后仍然有效。
第十六條 甲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1、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第二條規定地點直徑三公里區域內將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若違約,應支付違約金五萬元。
2、如乙方要求提供裝修工程預算,甲方應予以協助,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對加盟店前期籌備督導,后續支持,往返差旅費、食宿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七條 乙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1、乙方設立加盟店的地址及名稱應與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授權書》中的表述一致。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事后追認,乙方不得擅自變更經營地址或經營場所規模。
3、未經甲方簽發區域授權合同,乙方不具有區域代理權。乙方擅自在本合同規定地點外另行開設“___X”即構成侵權行為,甲方將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4、乙方負有在本地區內打擊或配合總部打擊假冒“___X”品牌及侵犯“A家”商標專用權行為的義務。
5、雙方聯手打擊前述違法行為時,乙方只負責甲方人員在當地的食宿費,產生的其它費用(如訴訟費等)由雙方均攤。如獲賠償,甲乙雙方按照4:6的比例進行分配。
6、乙方為適應當地消費者的需要,對甲方專有技術進行小幅度革新的,或需增加客房以外的經營項目,應提前書面報告甲方,經甲方同意后實施。否則乙方應支付違約金一萬元。
7、合同期內,乙方若需轉讓加盟店,應與第三方一同到總部變更合同。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對本合同條款提出變更,應將變更理由、變更事項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對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后十日內就是否同意變更作書面回復。若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回復,則視為同意變更。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雙方協商一致;
(3)經法院判決解除;
(4)加盟店自行停止營業30天以上而未報公司備案記錄;
(4)因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5)加盟店如有下列行為,甲方以書面形式勸告終止或改正其行為仍無改善時,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伍萬元以內)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特許加盟經營資格同時撤消。
a、拖欠應交權益金、廣告宣傳分擔金及其它債務;
b、不接受本合同規定的配送方案及不按甲方VI形象統一制作物品;
c、其它違約行為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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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未得甲方書面同意私自出讓營業權;
e、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經營秘密,或讓他人使用甲方的機密文件或電腦軟件等;
f、嚴重損害總部的形象及名譽、信譽。
第十九條 確認事項
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要向乙方詳細說明加盟店開展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內容。乙方同意以下事實:在甲方說明中所展示的各種資料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對加盟店經營事業絕對成功的承諾。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
簽定本合同以后,乙方應及時或按商定時間將本合同第八、九、十條的款項交付甲方公司指定帳號后,本合同生效。費用的交付均以甲方財務確認款項到帳為準。
第二十一條 其它約定事項
1、根據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甲方按成本加運費的原則向加盟店集中配送物資,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___物資必配清單》進行定購。
2、加盟店招牌及廣告宣傳應有“全國加盟電話: ”字樣。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代表:
電話: 電話:
傳真:傳真: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篇11
特許人(以下簡稱甲方):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
特許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雙方共同發展,經乙方提出申請,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以下條款:
一、特許加盟內容
1. 經甲方正式授權后,乙方可以在縣 區開設壹家分店,名稱規定為:水滸耗兒魚火鍋 市(縣) 店。
2. 經甲方正式授權后,乙方可使用甲方的注冊商標及專有知識產權,有效期限為年。
3. 為了保證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連鎖支持體系的正常運轉,乙方在支付權益金后即可享受總部的后續支持。
4. 甲方將在本合同簽約手續完成后提交正式授權書給乙方。乙方在獲得甲方的正式授權書后方能被視為甲方知識產權的合法使用者。甲方的授權書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 乙方應將該分店的完整登記注冊材料(復印件)于開業一周內交予甲方歸檔備案。
二、加盟費用及支付方式
1. 加盟店基本資料
設店規模:平方米; 設店等級:型店;
詳細地址: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
2.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大寫:金,在取得甲方的正式授權書之前向甲方交付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作為履約保證金。并在簽訂合同二十四小時內,把加盟金和履約保證金一并匯到甲方指定銀行賬戶上方可生效(其履約保證金將于本合同正常履行屆滿后無息返還)。
3. 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權益金元整),按季度需提前15
天繳納(按照開業時間起計算)
4. 乙方應按甲方統一的經營管理模式、企業形象標準(VI系統、裝修風格等),裝修設計必須由甲方設計師統一設計,裝修設計費用由乙方承擔,其取費標準按照60元/平方米(建筑面積)計算,合計為: 元(大寫: 元整),在合同簽訂時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責任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形象系統標準,管理模式標準,技術質量標準,并以電子文檔方式提供《管理手冊》、《中高層管理手冊》、《人力資源管理手冊》、《營銷手冊》、《廚房管理手冊》、《財務管理手冊》等并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方擁有最終解釋權。
2. 甲方根據乙方需要派員協助其進行分店籌備、規劃、營建、辦理開業,后續店面管理事宜等,乙方須提供甲方外派人員的交通,食宿以及相對應崗位人員工資和補貼。
3. 甲方有義務指導乙方解決經營管理中的問題。(但需要乙方提供相應的資料和相關人員的配合)。
4. 甲方有義務為乙方的員工提供職前教育/培訓(甲方認為乙方必須培訓的人員,需到總部全面接受系統培訓;如果需要到乙方進行培訓,甲方人員的工資、差旅、食宿等需乙方承擔);乙方人員受訓合格后經甲方評估認可后方能入職。乙方所有的受訓人員的食宿費由乙方負責。
5. 甲方指定專人到乙方負責鍋底相關技術工作,薪酬由乙方支付(簽訂合同之日計算半個月之后薪資由乙方支付) ,甲方指定專人必須在8個月之內撤回
6. 乙方必須派相關人員到甲方學習鍋底相關技術工作
7. 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為保證和統一全國加盟店的鍋品質量,甲方負責向乙方統一配送必需的半成品
① 如鍋底底料及部分原材料;
② 一次性調和油;
③ 一次性罐裝調料;
④ 水滸耗兒魚專用雞精、餐具、工作服;
⑤ 桌椅、燈具等(如在當地市場能夠找到或定做一樣的,甲方不要求乙方,如乙方不能找到或定做,甲方可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負責。非經甲方正式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外購或生產(加工)半成品及部分原材料,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通告、警告,最終不改甲方有權終止或解除本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
8. 甲方有權對連鎖系統的各類管理手冊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修訂,乙方有提出相關建議權,以促進連鎖事業的不斷發展,甲方擁有最終解釋權。
9. 甲方不得無故停止對乙方的物料配送,并保證質量(因乙方倉儲或使用不當導致物料質量發生改變,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否則視為違約。
10. 乙方不得在本店以外使用甲方所擁有的商標與知識產權。
11. 乙方不得在本店以外使用甲方廣告語、美術形象、圖片、文字等內容(更不得提供給他人使用),否則將視為嚴重侵權違約,甲方有權追究其侵權違約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12. 乙方必須對甲方的品牌形象負責,不得有任何損害甲方商譽的行為,否則視為違約,并無條件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13. 乙方因業務需要有權要求甲方派管理員支持工作,甲方應盡量滿足乙方的合理要求。甲方人員的交通、食宿費用以及相對應崗位人員工資、補貼由乙方負責。
14. 未經甲方正式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食品的用途和口味、風格及技術質量標準,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或終止本合同。
15. 乙方獨立經營、獨立核算、所發生的債權債務、責任事故、侵權糾紛等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16. 非經甲方正式書面許可,乙方擅自另開分店,改變經營面積、變更經營地點或法定代表人、轉讓分店、無故歇業、許可他人使用甲方商標或以分店名義對外發生法律行為等,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責任。
17. 乙方不得在市場購買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和回收以前用過的產品。如有違反,出現的一切問題與事故均與甲方無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18. 乙方應恪守商業秘密,不得將任何甲方的技術、經營管理文件或內容泄露他人,否則視為違約。
四、違約責任
1. 乙方違約而造成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甲方以書面通知后十五日內仍未改善或補正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 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做好財務結算事宜,如有拖欠任何應付款項(包括違約性罰金),甲方有權從保證金抵扣,直至終止本合同,乙方無權異議。
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若決定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要求任何形式的賠償、補償。
① 乙方私自外購(制作)所需鍋底原料和其他甲方指定配送的原材料和設施設備等物質; ② 乙方因安全、衛生不合格受到有關部門行政處罰或多次受到投訴、媒體曝光或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影響甲方品牌形象,造成惡劣影響。乙方如有違反以上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合同期限與延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合同屆滿時乙方須提前兩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六、如遇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或履行合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解決不成時,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決定,必要時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附件。
八、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含齊縫章)后成立,乙方將特許加盟金和保證金打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后本合同自動生效。
甲方: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篇12
一、合同雙方
特許者: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
編碼:
被特許者:?(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
編碼: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二、特許方式和內容
2.1?乙方自愿申請加盟________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后,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特許企業名稱:?(以下簡稱特許企業)
登記注冊地: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特許企業性質:
經營地址:
編碼: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并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_____、建筑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_____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特許企業的經營范圍。
三、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_________萬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后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再退還保證金。
3.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后?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后的?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6?甲方賬戶所在地為: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干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并定期進行再培訓。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________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鑒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有權檢查和審核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五、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于個),并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________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后方可上崗。
5.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注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范圍,應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并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________公司標志。
5.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六、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6.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范標準。
6.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6.3?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于次月?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七、甲方派出人員
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系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八、_____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
“_____”指甲方注冊登記的各項_____和/或任何同該_____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注冊_____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_____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于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_____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_____的使用范圍,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_____相似或變形的_____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注冊該_____的申請。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_____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于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九、保密
9.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準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并使其處于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復制、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9.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后?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十、_____
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特許企業的財產及雇員投保,_____合同應報甲方備案,_____費由乙方承擔。
十一、違約與處罰
11.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1.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_____的使用范圍。或與其它_____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_____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與許可_____相似或變形的_____;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_____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十二、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于分立、合并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范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范;
1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_____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十三、合同解除或終止后雙方的責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后,乙方應在?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注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3.2?乙方應在?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秘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志、_____、招牌和資料等;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_____、商名、標志(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_____、商名和標志)。
十四、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災、火災、水為、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_____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十五、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蘇州_____委員會會_____。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十六、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十七、附則
17.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后,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人:
日期:
乙方:
代表人:
日期: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篇1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超市特許經營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特許權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座落于_____省_____市_____路_____號的門店以“_____超市”為懸掛招牌,并將以甲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超市加盟連鎖店。門店號:_____號
2、甲方對于凡使用“_____超市”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處理:門店位置、商標制作法、銷售技術、門店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等事項。乙廣的發展計劃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其目的是為了保證乙能取得正常的發展。
3、乙方店鋪的內外裝飾及門店招牌須與甲方統一。乙使用的各種設備與甲方統一,如有更改須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當月_____日必須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稅銷售額的_____%為特許權使用費。逾期須按每日萬分之_____支付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門店裝修,設備,商品流動資金及其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承擔。
第二條:人員培訓
1、甲方將負責對乙方下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錄用(淘汰制)培訓。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當地執法部門認可的有效健康證,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
2、乙每家門店人員定編數必須報甲方備案同意。
第三條:廣告及促銷
為有效擴展銷售,乙方對甲方統一辦理的門店促銷活動應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如甲方為擴展銷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贈券,會員優惠卡等,乙方應與甲方直營門店同等使用,無條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額由乙方自行負擔,如乙方需自知
自行刊登廣告,應預先將擬定刊登的廣告媒體文案送甲方核準,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刊登。
第四條:商品的提供及結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須每批結算,并承擔商品發貨地至加盟店的`運費和力支費。乙方自行采購的商品,需到甲方業務部門辦理報驗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銷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須參照甲提供的零售價格執行。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術,運作規范和營銷策略。
2、根據本合同約定收取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等費用。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提供各種企業標準,超市操作規范,超市工作規范,超市管理技術規范和其它規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地執行。
2、乙方的營業時間必須與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況要理發須征得甲方同意。
3、乙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種財務報表,并如實提供各種財務報表。
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規范。
5、在經營活動中乙方發生殘損商品,必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退調。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遣督導人員的監督,指導乙方所開設的店鋪的經營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員應穿著甲方統一制服,佩帶統一胸卡,印制統一名片,用以維護與甲方相同的企業形象。
8、乙不準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場所,實放與H超市制度相同或類似的營業活動或其它行為,不參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業。
9、乙方享有與甲方直營連鎖店相同的商品供應價格和促銷活動的權利。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內,嚴重損害甲方利益,名譽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秘密,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保留追訴要求賠償的權利。
2、乙方沒有按時履行支付義務,除向甲方補交余款外,應按每日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若有因此造成的損失,視損失程度支付相應賠償金以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每_____年修改合同內容一次)。期限屆滿前天經雙方同意應辦一續約手續,尚未辦理續約手續者,期限屆滿本約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若無意繼續經營,應于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并支付違約金,待甲方認可后辦理結帳解約手續。
3、在協議期滿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內,乙方必須拆除“_____超市”的標章,圖形及與此有關的文字,圖案設計,招牌或其它營業標記,并不得再使用“_____超市”的字樣及其它屬于甲方所有的營業標記,管理技術,商業秘密等。
第九條:保密
一方對因超市特許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生效條件
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協議—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其余用于辦理手續所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篇14
甲方: 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方準予乙方開設________服飾________品牌特許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準予乙方在____開設“________”品牌________服飾。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____轉讓第三方。
二、乙方自行在______開設地辦理工商、稅務等經營手續,費用自理,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合法經營。乙方______于第三方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干涉。
三、乙方的裝潢和廣告及形象設計必須按照甲方的統一規定實施。
四、甲方以統一價格的_____折向乙方提供貨品(不含稅),現款現貨,貨款兩清。從甲方工廠到乙方的貨物運輸、保險及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只承擔溫州運輸費用。
五、乙方必須以甲方規定的統一價格出售。甲方將根據季節變化、市場供求等因素統籌考慮零售價格,及時通知乙方。
六、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貨物換貨率為首批_____%換,補貨買斷為____折,換貨率按季節計算。
七、乙方保證每月進貨金額不少于___萬元。如果連續三個月乙方達不到約定的進貨額,甲方有權提出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八、店面及批發部不得小于______平米。
九、為了配合甲方及時掌握市場情況,增強市場競爭能力,乙方必須每天以傳真方式向甲方通報貨物的銷售、庫存情況,否則甲方將停止供貨。乙方向甲方補貨也必須以傳真方式告知甲方。
十、乙方需調換的貨物必須保持完好,換貨的費用支出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可以在同一區域內開設分店或進入商場專柜銷售,但需經甲方實地考察并書面同意。考察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乙方不能自行仿制甲方提供的服飾,不得在特約點中摻賣非甲方提供的服飾。如發現,即終止合同。
十二、本合同訂立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萬元作為貨款金。
十三、以上要求如果乙方有違約行為,根據情況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部分或全部作為違約金,并保留進一步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終止時,乙方應交還甲方的專賣銘牌及一切印有甲方產品標識的物品。
十五、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期滿后另行簽訂合同。
十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 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為了促進和擴大青島多彩扎啤的區域銷售,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公平、互利雙贏的原則,現就青島多彩扎啤區域特許經營事宜,經過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區域特許經營權的授予和使用
1、特許經營權必須具備的條件:
(1)乙方必須具備一家規模在400平方米以上的標準形象店,并按標準形象店或者甲方許可的其他方式推廣青島扎啤專營店(按公司統一模式裝修)。
(2)乙方必須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且經營資金不得低于人民幣壹佰萬元。乙方必須具備相應法人或自然人資格且手續齊備,并將其相關的復印件(如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交予甲方存檔。
2、甲方授權乙方作為“青島啤酒扎啤城”的區域特許經營商,在省內的 (地級市、市區)內的 縣(縣級市)范圍內開設“青島扎啤城”并發展區域青島扎啤專營店的權利,但該項權利只能在雙方本條款確定的區域內使用,不得跨區域經營。
3、甲方授權乙方使用“商標”(包括文字和圖形)和“商號”(青島啤酒扎啤城),乙方經甲方授權后方可在所轄區域發展青島扎啤專營店,并將相關資料報甲方存檔備案。但乙方在授權區域內以自己的名義同其所轄直銷商簽訂直銷經營合同,乙方與所轄直銷商之間的權利義務均由乙方享有、承擔。
二、區域特許經營權的期限
1、自__ 年_ 月_日至__年12月31日止,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無異議的,續訂下一期合同。續訂合同的前提條件為:
(1) 乙方承諾與歷屆青島扎啤一級經銷商無債權債務關系和其他經濟糾紛。
(2) 雙方除下述(4)補充條款約定外,乙方承諾上一經銷年度和甲方錢貨兩訖和無其他債權債務關系和經濟糾紛。
(3)每期合同續訂必須按合同所規定的時間內簽訂下一期合同,以保證合同的連續性和真實性。(如乙方未在合同規定時間內續簽合同并超出規定時間一個月以上的,甲方視同乙方自動放棄本合同,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提前收回經銷授權。)
(4)補充條款:_________。
2、甲方不得擅自收回乙方第一、2款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但乙方嚴重違約、違規以及合同解除終止條件發生除外。
三、保證金:
乙方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作為合同確定履行的費用。保證金為人民幣__萬元整(大寫),本保證金應于簽訂合同當日內支付。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拖欠甲方任何款項或違反合同規定應支付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相應金額充抵,保證金充抵后,乙方應在七日內補足保證金金額,如沒有補足的,甲方有權停止供貨,直至補足保證金,超過一個月尚沒有補足的,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剩余保證金不予退還。若合同終止,甲方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四、供貨方式
乙方在付清所有貨款的前提下,可選擇如下提貨方式:
1、自提
2、委托:乙方委托甲方辦理運輸業務所產生的中轉運輸、短途運輸、保管費、保險費等均由乙方承擔費用。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商標”(包括文字和圖形)、“商號”(青島啤酒扎啤城)、企業識別系統及其所提供的其他經營知識、技術或資料所有權屬于甲方。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區域青島扎啤專營店按照規定統一使用甲方的企業識別系統。甲方對乙方“商標”、“商號”、企業的識別系統及店面招牌,室內企業文化等提出書面合理方案,乙方必須執行,否則,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直至解除合同。
3、甲方有權對乙方及青島扎啤專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檢查、指導、監督和考核,以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服務質量的一致性。同時,甲方有權委托其他住址和機構代為行使上述權利。
4、甲方負責輔導乙方運營的整體規劃,包括發展規劃、人力資源配制、業務開發流程、經營管理方案等內容。
5、甲方不定期到乙方及青島扎啤專營店做營運輔導,并擬出建議供乙方參考。
6、甲方確保提供給乙方的扎啤每桶出酒量28升。
7、甲方應依據經審批后的乙方銷售計劃合理安排扎啤產品生產,滿足乙方銷售需求。
8、甲方對乙方區域的特許經營給予相應的營銷支持,積極協助乙方開拓市場和促銷。
9、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多彩扎啤系列啤酒)及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扎啤生產日期等有效證件。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獲得甲方青島多彩扎啤區域內的獨家經銷權后,可享受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各項售后服務,由乙方發展的直銷商不受此條款的限制。
2、經甲方授權乙方有權使用“商標”、“商號”、企業識別系統及甲方所提供之其它經營知識,技術或資料。甲方對乙方商標,商號,企業識別系統等提出書面要求的,乙方必須執行。否則,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直至解除合同。
3、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權利義務主體,各自對外產生的.權利義務由各自獨立享有和承擔。乙方和在其特許經營區域內發展的青島扎啤專營店應自行承擔營業所需一切資金及經營上的盈虧,與甲方無關。
4、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經營政策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作業手冊、規章制度的規定,接受甲方或其授權組織和機構的監督、指導,并對其直營店和區域青島扎啤專營店的產品品質、服務品質進行嚴格的監制和管理,以維護青島多彩扎啤的形象。乙方直營店或區域青島扎啤專營店有損青島多彩扎啤形象的,甲方有權提出整改,直至取消其區域特許經營權及青島扎啤專營店資格。
5、對甲方的管理,營銷模式的創新,新產品的開發有建議權。
6、乙方直營店或區域青島扎啤專營店不得經營未經甲方許可的其他任何啤酒(青島啤酒除外),一經發現,即屬乙方違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每發現一次賠償甲方人民幣伍仟元計算。
7、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權特許區域內銷售產品,不得跨出特許區域外銷售產品,嚴禁竄貨,一經發現,即屬乙方違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每發現一次賠償甲方人民幣伍仟元計算,情節嚴重,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區域特許經營權。
8、嚴禁乙方灌裝其他廠家酒液,一經發現,即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從乙方交納的合同保險金內扣除人民幣壹萬元/次,情節嚴重,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區域特許經營權。
9、乙方從甲方處購買的扎啤桶、扎啤杯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流入其他市場,如流入其他市場,一經發現,即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從乙方交納的合同保險金內扣除人民幣壹萬元/次,情節嚴重,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區域特許經營權。
10、乙方必須從甲方訂購統一提供的與扎啤特許經營有關的各種機器設備、容器以及其他特許經營物品,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自行采購,一經發現,即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從乙方交納的合同保險金內扣除人民幣壹仟元/次。
11、乙方應及時向廠家返回空酒桶,保證廠家及時清洗空酒桶,每批次酒桶在乙方處最長時間不得超過兩個月,超過兩個月的除加清洗費叁元/桶,另每桶處罰人民幣伍元,年末返桶不及時的每桶再加收罰款貳元。
12、乙方應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其特許區域經銷青島扎啤的所有銷售網點充打扎啤使用的是食品級的二氧化碳;如違法經營,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賠償義務,同時甲方保留斷供和取消乙方區域特許經營權的權利。
13、如因批次產品質量原因,甲方應為乙方無條件等量調換并承擔所需運費。乙方保證絕不銷售過期扎啤、變質扎啤和其他存有質量問題扎啤給消費者,保證絕不違法經銷青島扎啤。
14、乙方應積極拓展市場、擴大促銷,使銷售量逐年遞增,力爭實現特許經營區域銷售目標計劃。乙方在該合同年度銷售任務見附件一《合同年度市場銷售獎罰細則》。
15、乙方每月應以電話、傳真等形式向甲方提供下個月銷售計劃,甲方審批后備案落實。
七、合同的轉讓
乙方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可以將本合同中的全部或部份權利轉讓給第三方,但該受讓者必須無條件接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并繼續承擔乙方在合同中的全部義務;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市場轉讓費金額的百分之二作為延續市場維護管理費。區域特許經營授權當年合同原則上不能轉讓,如果當年合同轉讓的,甲方就乙方取得的市場轉讓費超額利潤部分另行加收百分之三十作為先期市場開發管理費。
乙方轉讓本合同時,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在甲方發出優先受讓的通知后,乙方不得撤銷轉讓或變更轉讓價格與轉讓條件,否則,乙方在壹年內不得進行轉讓。
八、保密條款
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經營模式和技術標準等內容為商業秘密,乙方對此有保密義務,保密期限為解除合同后的5年內不得泄露。
九、違約責任
雙方應該真誠履行本合同,如有違約,按本合同以上條款約定的執行,無約定的,違約方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十、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貨品的生產所在地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十一、合同的解除、終止
乙方出現以下情形,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取消乙方區域特許經營權:
1、乙方發生合同約定的嚴重違約違規事項;
2、乙方連續兩年未開發市場;
3、乙方不按照市場開發計劃開發市場或者連續兩年銷售量嚴重下滑(較上年下降比例超過百分之二十五)時。
如因國家政策、政府部門、甲方上級主管部門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甲方無法繼續再經銷青島多彩扎啤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篇16
特許人:
受許人:
第一部分序言
各方對下列事項達成一致:
第1條宗旨
特許人授予受許人在特許經營下商品化經營(制造)下述產品(服務)之權利,或者接受根據本合同條款在該建筑物內和在第4條所規定的區域執行特許經營協定。
第2條受許人法律地位
2.1受許人以自身名義,自付費用,作為單獨的商人進行其活動。因此,他須尊重對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的要求。作為一個獨立的商人,受許人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一切贏利中獲利。
2.2受許人不是特許人的代理人、買賣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員或合伙人。受許人不是作為特許人的傭金代理人,受許人無權以特許人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人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人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3條授予的各項權利
為了使受許人正常經營,特許人授予受許人下列各項權利:
(1)使用代表___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樣的權利,經依照_________登記為產品(服務的)的商標(使用登記為_________專利的制造技術的權利);
(2)使用_________名字或標志的權利;
(3)查閱并使用作為本協議附件,稱作_________文件所規定專有技術的權利;
(4)在引進以及經營過程中協助受許人從技術、商業、法律和經營受益的權利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中有規定。
(5)出售和使用特許人制造的產品(由指定的供應商)意即_________。
第4條區域
使用授予受許人特許經營的權利應在本協議附件3所載地區和建筑物中行使。受許人未經特許人從事前或經書面許可,不應變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條專屬性
5.1在本合同期間,在第4條所載區域中,特許人承諾:不將本特許經營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本身不從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許經營,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所有在法律上或事實上控制特許人,或為特許人所控制或與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認為是第三方。
5.2在本協議期間,受特許人應在第1條所載的建筑物內獨自經營特許經營;不得在第4條所載的地域之外與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尋求客戶。
第6條期間
本協議在簽字之日生效,為期_________年。
本協議自動延長連續的年期,除非特許人或受許人在第一個期限屆滿前或第一個延期屆滿前至少_________月發出通知。通知應采用掛號信或其他可以準確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可用以計算通知期間)的書面傳遞手段。
本協議在簽字日生效,期間可不確定。
各方應提前月通知將終止本合同,用掛號信或其他可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是該通知期間的起始日)的傳遞手段。
第二部分總則
第7條善意
各方應本著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特別應當盡其全力,彼此應表明其謹慎、忠實和合作態度。各方同意在合同范圍之內,他們的關系為合作關系。上述條款是一項實質責任。
第8條遵守國家法律
受許人遵守適用的法律,并應有必要的授權。
第9條特許人的質量標準
受許人如第1條所載出售(制造)產品(服務),在特許人網絡的牌號商標形象方面,應當與這些條件方面保證保持完善的和諧和組織。
為此,受許人特別應遵守下列規定:
9.1建筑物
(1)受許人在和建筑物裝飾以及產品(服務)的展示方面都應嚴格遵守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經營人規格所規定的條件。至遲本協議簽字之日,特許人應對裝修費用給受許人一個粗略估算。此項粗略費用由受許人承擔。在本協議履行之中,特許人對于上述規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補充安裝、改造等,其費用均由受許人負擔。
(2)受許人在遵照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人指示的同時應自負費用,保證完全維修建筑物。
9.2授予的各項權利
(1)受許人應按照所列條款,并在其界限內,使用第3條所規定的工業和知識產權。受許人除了在出售第1條所列產品(服務)外,不得為了別的目的,使用這些權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以任何理由使用這些權利。
(2)受許人應自負費用,在建筑物內外添附特許經營的明顯的標志,包括特許人許可受許人使用的店鋪標志。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添除其他明顯的成分,不論9.2.3第2項如何適用。費用由受許人負擔,連同保險費用、維修費以及有關的稅款(如果有的話)。
(3)受許人應在一切通信、發票以及在其從事活動中使用的商業和廣告文件中,及在從事商業活動的建筑物上使用“_________”名稱。受許人也可標出其公司的名稱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不可發生混淆;受許人的身份不損害特許人名稱、標記或標志的形象。
9.3關于客戶的形象:為了尊重客戶關于網絡牌號和商標的形象,受許人應當:
(1)按照適用于特許經營活動的商業習慣從事特許經營;
(2)不影響第26.1條規定,保持第1條所載商品足夠的庫存量以立即滿足客戶的需要;
(3)在數量上和質量上聘用必要的職工,并保證這些職工在儀表和與客戶的關系方面能符合特許人的規格,這些規格載于手冊,作為本合同的附件2;
(4)嚴格認真地尊重他對貨物(服務)供應商的承諾,特別是,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供應人支付金額;
(5)不影響第11條規定,不得出售可能損害網絡牌號形象的任何產品(服務);
(6)將自行制定的廣告計劃事先提交特許人書面同意,同意只限于廣告的性質,而不涉及銷售條件,例如廣告的價格;
(7)對于供應的不符合本協議附件2所規定的質量標準的所有物品(服務),保證立即替換或給予補償;
(8)受許人對顧客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地對待。
9.4從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所述的技術、商業和管理角度看,受許人應適應特許人所確立的商業方法。受許人除為出售第1條所指商業(服務)外不得為任何目的使用這些方法,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使用。為了維護網絡的共同身份和名譽,特許人應對受許人給予幫助和建議。受許人應按第16.3條規定的條件舉辦廣告和促銷活動。
9.5監督程序
(1)特許人每季度次,最少事前48小時書面通知(選定日),于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時間充分進入受許人的建筑物,以便特許人得以確信受許人符合本合同各項條件。為此,在特許人的要求和專家(公司審計、律師_________)協助下,可對受許人的狀態進行財務和法律審計。此項費用應由特許人負擔。在受許人方面,受許人在回答特許人(或其他經授權的人)提出的問題和自發地提交所有有用的資料時,向特許人提供完全的和忠實的合作。
(2)受許人應向特許人盡可能快地提供有關企業商務、財務或技術的全部要求的資料。每(年、季度等等)受許人都應向特許人提交下列文件:會計報表,對其余的資料,受許人應在每月最后一天向特許人提交有關會計文件,以便特許人確定第14條所規定的定期費用。
第10條保護特許人的各項權利
10.1受許人應立即將侵犯或濫用商標、商業名稱或其他簡稱以及任何侵權或不正當競爭情況通知特許人。
10.2受許人應就法律程序向特許人提供必要的幫助,以便在訴訟中成功地得出結論。此項幫助引起的費用應由特許人(或受許人)負擔。在事前書面通知后,受許人如果在法律上能這樣做時,應進入任何有用的法律程序,以便特許人的權利得到確認。訴訟費用應由特許人(或受許人)負擔。
第11條不允許競爭
11.1受許人不得在本合同第4條所規定的地區內:
(1)直接地或間接地、獨立地或作為一雇員,代表他自己或者使用任何其他人的名義,進行具有類似性質的任何商業活動而按本協議所述條款銷售產品(提供服務)。
(2)給予金融援助或投資于一家競爭者公司,而此類援助或投資使他能對公司的經濟活動產生任何影響。
(3)如果不遵守上述11.1條中規定的義務,應依法支付合同賠償金,無須任何事先通知。
11.2如果受許人決定開發一家非競爭性的公司,必須事先書面通知特許人。
11.3本合同無論以任何理由終止后,第11.1條內容繼續適用一年。
第12條秘密
12.1受許人在其與特許人的來往關系中所獲得的一切信息,無論此種信息的形式和目的為何,均視為秘密。但是,對秘密信息的表述不適用于:
(1)本合同簽字之日已是眾所周知的信息,并非由于受許人未盡義務而導致眾所周知的信息。
(2)當特許人傳達信息給受許人之日,后者早已持有該項信息并能證明其確已持有的信息。
(3)由有權透露的第三人透露給受許人的信息。
12.2受許人承擔義務不直接或間接地把從特許人獲得的秘密信息傳達給任何第三方,但工作人員或任何其他履行本協議所列義務所必需的信息除外。
12.3特許人保證他本人或其下屬履行本協議義務的任何其他人不于本協議規定的范圍之外使用秘密信息。
12.4按法律規定或事實上控制了受許人或受到受許人單獨或聯合控制的任何個人或公司,均被視為履行本協議義務的人。
12.5履行本合同的工作人員在按上述工作義務搜集信息時應認識到本合同的存在和所傳達信息的秘密性質。受許人保證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工作人員在接受信息之前就應該遵守秘密信息的機密性和禁用的義務,如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一樣。他們的就職合同應該包括如下條款:保密規定未得遵守時,特許人有權對工作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采取直接行動。在任何情況下,特許人對其工作人員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完全負責(甚至在他們的就職合同終止以后或這些雇員離職以后)。
12.6只要秘密信息尚未公開,受許人就不應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于任何其他目的,在合同有效期內和終止后均如此,不論終止的原因是什么。本條亦適用于第28條所述轉讓的情況。
第三部分特許使用費/價格
第13條初始費用
為了獲得受許人的身份和加入的權利,受許人必須付給特許人一筆金額的特許使用費。
特許使用費在本協議簽字時以支票支付。這筆一次總付的金額包括特許人為執行特許(協助、培訓等)而給予受許人的所有好處,不包括第1條所述商品(服務)的供應和第9.1.1條所述受許人的費用。
第14條分期支付
14.1為了回報他在本合同中所接受的好處,受許人應當每月(或每季)付給特許人相當于上月營業額的%的費用,營業額的計算參照受許人開給客戶的賬單總額,無論是否已兩訖。賬單金額即實際價格(已扣除不包括現金折扣在內的所有折扣),包括一切附加費用(例如包裝、運輸、保險等等)和進口關稅或其他稅,這些費用、關稅或其他稅在發票中分別涉及。營業額是特許人開給受許人的賬單金額,無論是否付訖,但不包括進口關稅或其他稅。
14.2特許人按第9.5.2條規定,在從受許人獲得的信息的基礎上應在每月(季)末開出天內應付的發票。在特許人的總部由辦理支付事宜。
14.3任何6個月期限(年)的特許費用總額不得少于法國法郎。此最低金額將于每年在簽訂本合同的周年時按下列指數予以調整,無需事先通知。如有必要,特許人每6個月開具一張規范化發票,按第14.2條規定支付。
14.4如遇不付款情況,對所欠款項應罰利息,每月,不需事先書面通知。
14.5受許人應從由特許人指定的一家銀行,即_________(享有國際聲譽的銀行)取得對受許人可按本合同規定應予以支取的全部金額的一項聯合責任擔保,最高金額限為_________。最遲于本合同簽字后_________天,受許人應向特許人提交全部銀行單據。
第四部分品牌、商標(專利)
第15條獨家(非獨家)使用權
特許人按本合同第3條的規定和第4條關于地區的規定授予受許人以使用品牌、商標、專利的獨家權利或者非獨家權利等,但此種使用權限于第1條所規定的對產品(服務)之銷售。
第16條特許人義務
16.1第3條所述之品牌和商標已按本合同附件5關于登記的規定在指定地區合法登記在案,此項登記將在及時支付所有特許合作費和及時續登的情況下繼續有效。特許人是品牌、商標持有人(有使用權),因而有資格授予受許人使用的權利。受許人對這些權利的使用并不妨礙任何第三方在按本合同規定的地區內的權利。在合同簽訂時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抱怨和聲稱對品牌或商標擁有權利的行動或者未來有任何可以預見的行為。
16.2特許人同意在本協議期間和直到特許經營終止前暫借給:
(1)使用品牌或商標招牌或標志、尺寸_________,按附件4規定的條款豎立在辦公樓外面。
(2)顯示品牌或商標的內部招牌。
16.3特許人應在國內外宣傳品牌或商標。特許人將全力保證使受許人從此種宣傳中得到,特別是他對受許人的業務予以認定。特許人應每年一次向受許人提供他的宣傳計劃和廣告活動,并要求后者提出必要的.建議或意見,以保證此活動卓有成效。一旦每次宣傳活動開始,特許人應盡快向受許人提供必要的資料(招牌、小冊子、標語牌、小紀念品、樣板、樣品等);費用由前者承擔。
第17條受許人義務
受許人應根據本協議第9.3條在規定的地區宣傳品牌和商標,并在年度預算中至少撥出經費_________以完成此項任務。
第18條協作
雙方同意相互協商和合作,以便提高品牌和商標在公眾中的知名度。
第五部分專有技術(技術訣竅)
第19條非獨家使用權
根據本協議附件2所述文件“_________”之規定,特許人給予受許人獲得并使用有關技術的權利。
第20條特許人的義務
20.1特許人應保證受許人的初始的和后續的培訓:
(1)在任何活動開始之前,特許人應對受許人及其職工進行培訓,使他們熟悉各種條款以及網絡的技術、金融、商務和管理程序。培訓共天,由特許人通知時間和地點。組織培訓的費用由特許人負責,但差旅費和食宿費由受許人負擔。
(2)在本特許協議有效期間,特許人應在年度基礎上在_________月份內組織一次天的培訓研討會,由受許人及其雇員中的有關人員參加。研討會將按特許人擇定的時間和地點舉行。組織此類培訓的費用由特許人負責,但差旅費和食宿費由受許人負擔。
(3)特許人應根據受許人的要求,并在受許人負擔費用的情況下組織課題研討班,時間和地點由受許人確定。
20.2在初始培訓計劃期間,特許人應向受許人提供一份_________的全套文件以及特許人認為有必要的其他培訓資料。受許人應保證勤奮地使用這些資料和文件。在特許合同期間,至少每月(每季)次特許人應向受許人提供中不同方面問題的解說;費用由前者承擔,以保證對某些問題的解釋清晰無誤,并介紹特許人和其他受許人的經驗。受許人可以參加編寫上述解說或提供其接收到的任何信息。
20.3如果特許人決定改變某些實施的方法,他必須立即書面通知受許人。因此,特許人應當經常地、每年不少于次地向受許人提供手冊的任何修訂,并向他提供新版的手冊,費用由特許人負擔,以保證受許人能始終保有最新版的手冊。
第21條受許人的義務
21.1受許人應進一步發展他按第20.1條和第20.2條規定,從特許人那里獲得的專有技術以及按第20.3條所為的革新。
21.2受許人及其職工應參加按第20條規定所組織的必要的初始訓練班。
21.3受許人應向特許人提供一切能改善網絡的建議和他從經營特許活動中獲得的經驗。受許人同意為了特許網絡的利益向特許人提供關于這一專有技術的使用情況。
第12條規定的條款,包括必要的改動,均適用特許人。
特許人應保證,特別是向受許人提供專有技術時,通知他們此種信息的秘密性質,因而要保證他們保守秘密和遵守不使用信息的義務。特許人也須保證在其違反秘密協議時,受許人享有直接提起訴訟或采取其他行為的好處。
第六部分協助
第22條協助
特許人應按照下述各條向受許人提供第3條規定的商業、法律、管理和技術協助。
第23條特許人的義務
23.1特許人同意在任何特許經營開始之前向受許人提供下列服務:
(1)建立特許業務之前的市場調查;
(2)向受許人提供包括安排、場地裝修和產品(服務)展示標準在內的說明;發展業務所需的清單;向受許人提供一名裝修人員以實現此安排;
(3)向受許人提供示范的裝修條款和有關受許人許可范圍內進行改制的建議;
(4)向受許人提供最低有_________預算的場地進行開業廣告宣傳,并就受許人為開展特許經營而進行的任何廣告宣傳活動提出建議。
23.2為達到本合同條款之目的,特許人應當:
(1)滿足受許人有關商務、法律、技術、管理方面的任何要求;
(2)根據受許人的要求向其提供關于其他受許人在上一年所獲交易結果及其預計銷售的任何資料;
(3)至少每隔1年(每隔2年)進行一次市場調查;
(4)根據受許人的要求,自負費用派一人負責特許活動,以便在1年中的’最多天內向受許人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七部分供應產品
第24條供應的義務
為特許經營之目的,特許人應按照下述各條規定向受許人提供第1條所述的產品。
第25條特許人的義務
25.1特許人應當在收到訂單之日起最多_________天內實現受許人的產品訂單。
25.2供應第1條所列貨物應受下列約束:
(1)銷售條款(指明適用的貿易術語通則)其內容和本合同的附件6后,由國際商會定義和解釋。
(2)特許人的一般銷售條款,其內容見附件7,即不得背離上述a款及本合同的規定。
第26條受許人的義務
26.1受許人應當從特許人(或從指定的供應商,即)排他性地獲得產品。為滿足客戶的需要,受許人應當設立和維護其固定價值最少不低于_________法國法郎(每一年,以后每年按第14.1條規定的年產值_________%)的存貨。該價值參考受許人的購貨總值在扣除增值稅、回扣和特許人給予的折扣后的價值來確定。
26.2受許人應向特許人購買商品,其最低總值應為:第一年_________法國法郎;第二年_________法國法郎;這些數量應參照特許人的發票來確定,不包括增值稅,并應扣除任何獎項、回扣和折扣。
26.3受許人應確保最低有第14條所規定的第一年產值的_________%,以后每年增長_________%。(如果受許人在相應的年份超過這個最低百分比,受許人有權享有超過部分_________%的折扣,該折扣應由特許人在財務年度結束之日起_________天內給予受許人。)每年年初,雙方商定來年的銷售目標,受許人應采取各種有效手段,確保該定額能夠實現。
26.4受許人應最遲在每季度的最后一個工作日,向特許人提供下三個月的預計訂單。特許人無義務實現與預計數有至少30%不同的任何訂單,并且不因此對任何損害承擔責任。
26.5作為一個獨立商人,受許人自由確定銷售產品轉售價格。受許人應通知特許人準備采用的價格以及有關確定價格的任何變化(折扣、回扣_________)。特許人應向受許人提供一個推薦性的轉售價格。受許人若不按此推薦行事,不構成違約。但是,按照合作的精神,受許人應努力尊重此推薦以便確保在市場政策和廣告宣傳方面的一定協調。因此,受許人不應給予可能損害特許網絡形象的回扣或折扣。
26.6受許人可以自由決定產品轉售條件,但有義務保證向其客戶提供本協議附件2手冊中描述的特許人的擔保。
26.7受許人應自負費用,按照附件8的規定和取得附件8手冊中規定的有關金額的保險單。在簽署本合同后最遲天內受許人應向特許人提供保險單及已付保險費的證明。受許人應要求在保險單中訂立一個條款,由保險公司通知特許人任何未付保險費的情況。
第八部分合同的轉讓–分包公司
第27條特許人轉讓和分包公司
特許人可以轉讓分包本協議中的任何或所有義務。
在不遲于_________天內,他應當通過掛號回執信將轉讓或分包通知受許人。
除非有受許人的事先同意,特許人和受許人應當對通知日(掛號信的收到日期應予考慮)存在的所有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28條受許人轉讓和分包公司
28.1本合同是在考慮了受許人的本人情況后訂立的,因此沒有特許人事先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免費或以其他方式向任何第三人轉讓或分包本協議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和義務。如果考慮第三人的情況,則該第三人應當是控制受許人或者被受許人共同控制下的任何人或公司。
28.2受許人必須向特許人提供候選人的完整地址、交易條件以及特許人要求的任何進一步信息。特許人應當在收到受許人轉讓請求后不遲于幾個月內以掛號回執信向受許人通知其決定。
28.3考慮到本合同的性質,特許人在考慮提議的候選人和交易條件時享有充分的權利。轉讓要約中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出候選人自負費用承擔受許人過去或將來的權利和義務。分包要約中,必須要求候選人明確同意遵守第12條所述的保密條款。
28.4如果特許人同意轉讓,受許人應當:
(1)在協議訂立后_________天內,向特許人支付固定數額法郎,以補償對受讓人進行培訓和協助的費用。
(2)在轉讓之日起一年期間內,在第4條規定的區域遵守第11條不得競爭條款。
(3)與受讓人一起對特許人同意轉讓通知(收到日期應予考慮)之前的所有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部分合同的終止
第29條不可抗力
29.1如果特許人和受許人由于其不能控制的情況而不能履行其義務,本協議的履行可終止。不能控制的情況應理解為由任何一方不應負責的事件造成,而從商業或生產的觀點看,任何一當事人不可能履行其義務或者該事件可能使得該履行不現實。該事件直接影響一方當事人如期履行其義務的能力,包括戰爭、自然災難、政府行為、社會騷亂(罷工、封鎖_________)。
29.2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當事人必須在_________天內以書面方式,必要時以傳真或電傳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該事件的發生,除非特許人和受許人國家間的所有通訊方式均受影響。在此情況下,該當事人應當盡可能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內未能這樣做,他將不能繼續從本條規定中獲益。聲稱遭遇不可抗力的當事人應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便限制由于不可預見事件可能造成的所有損害。
29.3如果不可預見的事件持續1個月以上,另一方當事人可通過掛號回執信在_________天內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并且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30條提前終止
如果特許人或受許人任何一方嚴重違反合同,另一方當事人可以通過掛號信回執,不經任何必要通知,終止本合同。終止合同的決定在收到掛號信時立即生效,但不妨礙進一步索賠的損害賠償的權利。
嚴重違約是指_________。
如果特許人或受許人任何一方已有無償付能力的風險,例如,產生了受破產威脅主張的債務,扣押令、欠稅、公司債務、銀行賬號凍結以及破產、因破產而欠債務、法院監管或者任何其他形式的自愿或強制清盤,終止本合同。終止決定在收到掛號信時立即生效,且不妨礙進一步要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第31條股權變化
如果特許人或受許人的股東有重要變化,本合同終止。
重要變化是指影響代表公司資本的多數股票持有情況的任何變化或者附屬于該股票的投票權的任何變化。
本合同不因特許人或受許人股東有重要變化而終止。
第32條效力
32.1如果本合同終止,不論終止理由如何,受許人應當:
(1)在收到特許人書面要求_________天內,返還特許人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不管物品的形式或目的(手冊、小冊子、標志、樣品_________)如何。
(2)消除可能提醒客戶其以前特許的所有直接或間接的引用之處。
(3)按照第23.2條規定轉移終止時存在的所有存貨。
32.2如果本合同終止,不論終止理由如何,特許人應取回終止之日的所有存貨,交換原來的售價。如果本合同終止,不論終止理由如何,特許人應當保證在同一地域內指定的新的受許人取走終止之日存在的所有存貨,交換已支付給特許人的原來的售價。
第十部分其他規定
第33條某條文的無效
如果某個條文被認為是無效的,該無效不應影響整個協議。
雙方當事人同意,如果可能,將根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基本關系盡可能客觀和誠信地用能夠反映他們意愿的條文替換被宣告無效的條文。
第34條合同的范圍
34.1本協議產生當事人的全部權利和義務,并且替代此前存在的任何合同。
34.2本協議僅可通過雙方當事人簽字和寫明日期的附加書面條文來更改和修正。
第35條放棄
本協議中一條或其他條款的不適用、與其他條款之具體而明確的背離,不應解釋為受許人放棄了其他條款之權利。
第36條適用的法律
本協議受_________法律管轄。
第37條爭議
任何直接或間接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爭議應明確地按照國際商會調解和仲裁規則,由指定的仲裁員解決。
仲裁地點應為_________,程序應以_________語言進行。
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僅登記地法院有管轄權。
本條也適用于第三人和人數眾多被告的合并審理、附帶請求和司法追加。
本協議正本兩份,各方當事人承認已收妥了自己的一份。
特許人(蓋章):_________受許人(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篇17
甲方:交通運輸局
乙方:*有限公司
為了實現城鄉公交一體化,使廣大人民群眾享受社會改革、發展成果,感受黨和政府的關愛,根據《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__年第5號)、《基礎設施和公共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縣委政府城鄉公交一體化工作要求和縣長辦公會議紀要〔20__〕37號和〔20__〕2號決定,經招標確定*有限公司為道路旅客運輸獨家經營單位(中標等相關文件附后),負責我縣城鄉公交一體化改造和經營工作。經雙方協商,就相關事宜簽訂《特許經營協議》如下:
第一條 特許經營內容及有效期限
1、縣域內原有126臺農村客運車輛及經營權由乙方進行收購,所需資金由乙方負責。
2、甲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相關規定,許可乙方相關經營范圍、期限,并按相關規定進行審驗。許可經營期限屆滿前一年,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請延長許可經營期限。
3、乙方在被授予特許經營權,且完成所有車輛收購后,作為唯一的道路運輸企業,享有在獨家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營運及相關業務,以獲取合法利潤的權利。
第二條 政策保障
1、甲方支持乙方依法享受國家及地方政府制定的各種道路旅客運輸行業扶持政策及優惠政策,建立健全投入、補貼和補償機制,統籌安排,重點扶持。對投入運營的車輛給予每年每車5萬元運營補貼或按實際運輸成本和車輛數予以補貼。
2、甲方協助乙方爭取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資金支持和補助補貼。爭取的資金做為企業再發展和投入,不能因爭取到了而取消和減少縣政府的經營補貼資金。
第三條 特許經營服務的質量標準、安全管理、行業規范
1、服務質量標準 :按照《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執行。
2、安全管理及行業規范:按照《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和《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條 改造計劃及運營方案
1、車輛投放及線路開通。乙方投入運營后,首批投入20輛純電動公交車輛,開通—邢襄古鎮、抗大路—漿水公交線路;按照交通發展規劃如期投入所需的全部純電動的公交車輛,依次開通邢左線—路羅、邢和線—將軍墓、—宋家莊、邢昔線—宋家莊等主線,實行公交運營模式。現有的農村班線實行農村班車運營模式,實現縣域內公交和班車并行經營;公交車、班車配置空調、語音報站、刷卡器、全智能支付、北斗動態監控、視頻監控等設施。
2、首末班:冬季首班運營時間6:30,末班運行時間17:00;夏季首班運營時間6:00,末班運行時間18:00。運營時間由乙方根據縣政府主管部門要求以及季節與運營實際適時調整。
3、發車間隔:公交發車間隔20—40分鐘/班,高峰時段、節假日及春節期間,根據需要增加班次。
4、公交票制:公交票價執行階梯式票價,遵守物價管理部門制定的票價。
5、建立智能公交系統,利用先進的技術手段,動態地獲取實時交通信息,實現對車輛的實時監控和調度。方便公眾出行、提高營運效率和服務水平,緩解目前城鄉交通擁堵狀況。
6、運營管理:專業化管理,精細化服務。
乙方將各線路運營質量每日上報甲方,對運營趟次完成率、首末班準點率、發車準點率、安全事故、有責事故等每日形成數據報表。公交車刷卡器實現銀聯卡聯網。
7、協調*市公交公司退出西部山區經營線路,以便更好調整服務力度,更好的方便旅客便利出行。
第五條 公用設施的管理、維護、建設
1、由乙方墊資建設純電動公交車停放處、保養處、充電處、職工辦公樓、司乘公寓等的建設。公用設施建成后,由甲方根據具體情況,待第三方評估完成后進行回購。
2、乙方負責站亭等客運設施的建設、管理、維護,確保其能夠滿足交通運輸發展需要。甲方負責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對相關的公用設施建設提供審批手續和上級及其它有關部門的資金補貼和投入。
第六條 甲方的職責
1、監督乙方履行法定義務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
2、對乙方的經營計劃實施情況和服務的質量以及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
3、受理公眾對乙方的投訴。
4、在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等緊急情況下,臨時接管特許經營項目。
5、加強市場監管,打擊非法營運、包車等無審批程序擅自運營車輛,規范公交服務市場行為。
第七條 乙方應當履行的責任
1、在政府公共資源配置總體規劃的指導下,科學合理地實施企業年度客運經營計劃。
2、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行業安全生產標準規范,組織企業安全生產。
3、為社會提供足量的、符合標準的優質服務。
4、執行道路運輸主管部門和物價部門制定的服務價格標準;
5、接受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6、按規定的時間將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經營計劃、年度報告等報主管部門備案。
7、加強對營運車輛等設施、設備的運行維護和更新改造,確保車輛、設施完好并符合城鄉公交發展要求。
8、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和合理的服務建議。
第八條 乙方的服務承諾及承擔的社會義務承諾
1、乙方的服務承諾:把公交打造成政府滿意的公交服務的樣板工程。
2、乙方承擔社會義務的承諾:離休干部、七十周歲以上老人和三級(含三級)以上殘疾人憑證享受免費乘車;現役軍人、傷殘軍人享受免費乘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優惠乘車政策。
第九條 緊急調用權和處置權
1、在社會發生緊急情況下,甲方有權在合理的限度內,根據需要調用乙方的車輛、人員、公交設施及物資;決定臨時調整乙方線路和采取其他必要且合理的緊急措施,對不服從調用和緊急處置的,甲方可以強制實施。
2、依照前款規定調用車輛、公交設施及物資的,在緊急情況結束后應及時歸還,由此發生的費用、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3、乙方承擔政府其他公益性指令任務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4、本條“緊急情況”是指:
(1)發生騷亂、暴動、上訪、靜坐、游行、示威、集會等群體性事件,或舉行大型會議、賽事、演出、紀念等團體活動、迅速疏散、運送人群。
(2)搶險救災,避免公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其他情況。
第十條 特許經營權的變更、延續、提前收回、臨時接管、終止
1、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若需變更協議內容的,雙方應當在共同協商的基礎上簽訂補充協議。
2、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單方提出解除協議的,應當提前一年提出申請,甲方應當自收到乙方申請的3個月內作出答復。在甲方同意解除協議前,乙方必須保證正常的經營服務。
3、甲方根據發展需要調整規劃和本協議時,應充分保障乙方的合理利益。
4、乙方須在特許經營權期滿前一年,按照規定申請延長特許權期限,否則視為乙方放棄延長特許經營優先權。甲方應在考慮保證乙方人員、資產及服務連續性的前提下,給予乙方延長特許經營權的優先性。
5、乙方在經營期間出現如下情況之一,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特許經營權并實施臨時接管:
(1)服務質量不符合標準,并未按照公交主管部門要求進行限期整改的。
(2)擅自轉讓、出租或變更特許經營權的。
(3)未經公交主管部門批準,擅自停業、歇業,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秩序和安全的。
(4)疏于管理造成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
6、因公共利益需要,政府調整規劃,造成乙方的特許經營權發生變更或者終止時,甲方對乙方資產按第三方評估或協議進行合理處置、人員按相關規定進行必要的安置,以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在特許經營權變更或終止程序完成前,乙方應保證公交服務的連續性與穩定性。
第十一條 履約擔保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署日,向甲方出具一份由甲方認可銀行開具的履約保函,作為乙方履行本協議義務的擔保。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或無故提出終止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由于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依法認定為無效時,由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均有過錯的,則由雙方按責任大小承擔各自相應的責任。
第十三條 風險分擔
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行業安全生產標準規范,組織企業安全生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在特許經營過程中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罰款、經濟賠償、訴訟及其他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第十四條 協議的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不包括因政府管轄權變更調整),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目的無法實現的。
2、另一方對本協議的履行已無任何保障或喪失實際履約能力的。
3、另一方嚴重違約致使不能實現協議目的的。
4、本協議約定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解除情形出現的。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的解釋或履行,當事人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本協議不因政府和相關部門撤并及管轄權的變更歸屬而發生變化,要確保道路旅客運輸和本協議的穩定性和連續性。
2、雙方對本協議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并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3、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以下無正文)
(接上頁,此頁無正文)
授予方(甲方): 接受方(乙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