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超市(大型綜合超市)蔬菜流通安全協議(精選2篇)
北京市超市(大型綜合超市)蔬菜流通安全協議 篇1
超市(大型綜合超市)公司(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生產商、供應商(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為加強對超市、大型綜合超市蔬菜的安全監管,有效控制農藥殘留超標,確保消費者健康,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保證按GB18406.1-20__《農產品安全質量無公害蔬菜安全要求》提供安全、環保、無公害的各類蔬菜,按不同品種、不同批次,提供相應的檢測報告,經驗證合格后,由甲方上架供應。
2.甲方有條件的,應設立快速檢測點,對蔬菜農藥殘留量及硝酸鹽和亞硝酸鹽含量進行抽樣檢測。檢測不合格的蔬菜由甲方負責銷毀或按有關約定處理。
3.乙方對經甲方檢測不合格的蔬菜有權要求復檢,復檢仍不合格的,其檢測費由乙方承擔。
4.甲方可定期或不定期派出質檢人員到乙方實地了解蔬菜的生產情況并進行抽檢,乙方應給予配合。
5.甲方應對采樣記錄、檢測報告、客戶檔案等登記備案。乙方如有疑義,有權查閱與其相關的資料。
6.乙方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供應質量不合格蔬菜的,甲方有權將其企業列入“黑名單”,并報上海連鎖經營協會及有關食品監管部門備案。
7.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8.本協議作為超市(大型綜合超市)產品購銷合同的補充協議。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蓋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超市(大型綜合超市)蔬菜流通安全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 項目部: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為了確保安全生產,經甲乙雙方協商,制定協議如下:
一、施工(工作)過程中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北京市等各項安全制度及相關標準、規程。
二、甲方在施工(工作)安全管理中的責任和義務
1、對乙方進行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操作技能培訓和教育。
2、乙方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崗作業。
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并將證書復印件報甲方備案。
三、乙方在工程(工作)安全管理中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入場后,必須接受甲方進行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
2、乙方在施工(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法規及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嚴禁混崗、變崗作業。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操作證上崗。
3、乙方應接受甲方開展的每日施工工作安全要點教育和班前5分鐘安全講話及每周開展的安全活動。
4、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服從甲方及工程項目部的安全管理,接受甲方監督檢查,杜絕違章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現象發生。
5、乙方應遵守交通法規,確保交通安全。遵守國家各項法規,嚴禁出現打架、斗毆、酗酒、賭博及偷盜等違法亂紀行為,違者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罰;觸犯刑律者,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6、在施工現場,因乙方原因發生的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乙方務工年齡不得超過55周歲,不得向甲方隱瞞自身不適宜從事建筑業工作的疾病,否則,后果自負。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