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住院合同條款(精選2篇)
醫院住院合同條款 篇1
一、醫院應訂有各該醫院住院須知,提供住院病人參閱。
二、各該醫院的住院通知,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住院手續。
(二)病房守則。
(三)供應事項。
(四)收費原則。
(五)文件申請。
(六)出院手續。
三、住院手續的說明,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辦理住院手續的地點。
(二)辦理住院手續應攜帶或持憑的文件。
(三)辦理住院手續應填具的文件。
(四)其他相關事項。
四、病房守則說明,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訪客及/夜間陪病的規范。
(二)病人住院期間應配合遵守的義務。
(三)禁止吸煙的規范。
(四)財務安全的提醒。
(五)其他相關事項。
五、供應事項的說明,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膳食供應或供膳時間。
(二)病患服的供應。
(三)自備盥洗用物或其他應自備用物。
(四)其他相關事項。
六、收費原則的說明,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住院基本費用的計算原則。
(二)非保險病房的差額負擔及額度。
(三)醫療保險住院費用應自付之部分負擔比率原則。
(四)其他相關事項。
七、文件申請的說明,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診斷、出生、死亡證明書的申請與交付。
(二)出院、轉診、自動出院病歷摘要的申請與交付。
(三)檢查報告資料及檢查造影片拷貝的申請與交付。
(四)其他相關事項。
八、出院手續說明,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出院應辦理的事項。
(二)自動出院的許可程序與填寫自動出院書的義務。
(三)符合出院或轉診條件,病人應立即辦理出院或轉診的義務:
(四)其他相關事項。
九、其他事項。
醫院住院合同條款 篇2
勞動合同應具備哪些條款?
勞動合同的條款包括必備條款和約定條款兩部分,勞動合同的八條必備條款:
1、勞動合同期限。是指雙方當事人所訂立的勞動合同起始和終止時間,也是勞動關系具有法律效力的時間;
2、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工作內容主要包括勞動者從事勞動的工種和崗位,應完成的生產(工作)任務等內容,工作時間主要是指勞動者為用人單位進行勞動的時間,包括工時制度和休息休假等;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包括勞動安全衛生的設施、設備及防護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以及為勞動者提供的保證生產(工作)任務順利進行的各種物質條件和生產(工作)環境;
4、勞動報酬。是指勞動者勞動成果的返還和履行勞動合同義務后應當享有的權利,包括勞動者的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內容;
5、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強制保險的方法,以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需求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包括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為勞動者參加的社會保險;
6、勞動紀律。包括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等內容及其執行程序;
7、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主要指勞動合同期滿或者法定終止條件或當事人約定條件出現,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即行消滅,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
8、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是指當事人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勞動合同,所應承擔的相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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