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格式(精選12篇)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格式 篇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有關法律法規,甲方現將 常青花園二小區35#樓 部分項目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委托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各自的責任,本著公平、公正、誠信守則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定以下施工合同條款,保證信守執行。
一、承包范圍及工作內容
1.本工程所含所有抹灰、鑲貼、屋面(防水工程除外)、樓地面及室外散水臺階工程;
2.本工程所需砂漿、墊層砼的拌制和運輸;釘鋼板網、濕水、刷;膠、樓面基層處理、落地灰的清理;
3. 承包范圍內所有成品及半成品的養護、維修;
4. 乙方自備承包范圍內所需小型工具如:鐵鍬、泥桶、尺條、鋁合金、線、安全帽等;
5.乙方負責返工所需材料及人工費用。
二、結算方式約定
1.本工程人工費按設計圖紙及有關規范一次性包干,包干總價為人民幣肆拾萬元整 ,不再存在其它費用;如一次性驗收通過,甲方獎勵乙方人民幣壹萬元。
2..甲方每人每天支付乙方生活費貳拾元,乙方所屬項目全部完工,經驗收達到優質標準后付至總價95%,余款作為本工程維修保證金,待工程交付使用后付清;
3.甲乙雙方協商包干價中,已包括質量創優價格、確保工期價格和工完料凈價格。
4.分包價格均為包干價,不存在其他任何費用。
三、質量要求
本工程質量等級為“楚天杯”。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按設計圖紙、相關規范要求及施工技術交底施工,服從業主和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如發現乙方有違背質量要求的施工情況,甲方除責令停工整改外,其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其他責任,并且甲方拒付工程款。
四、施工工期要求:
1.工期主要按甲方形象進度執行,總工期為一百二十天。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遲工期,若有延誤,乙方自愿每天罰款500-1000元人民幣,屬甲方原因,工期順延。
3.工程完工指乙方所承包范圍內各分項工程全部完工。
五、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1.為加強對所屬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與培訓,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與每個職工都要有安全交底并簽定安全合同。
2.在施工前乙方必須派專人對腳手架、跳板、安全網、機具等,特別是腳手架的大、小橫桿、探頭跳進行全面的檢查,在檢查確保正常情況下方可安排作業人員施工,高空作業時乙方施工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切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乙方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經濟賠償在20xx0元以內,乙方自理,經濟賠償超出20xx0元,超出部分甲乙雙方各承擔50%,但具體善后工作乙方必須負責安排完畢,甲方不直接對乙方工人及家屬;
4.乙方工人進場后要做好各班組的協調工作,不準無理取鬧,打架鬧事,出現打架鬧事,甲方對承包人處以3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送公安機關處理;
5.年齡未滿18周歲 、身份來歷不明的人員、家屬、小孩以及身體有缺陷人員等,均不得使用和進入施工現場,若乙方擅自將這些人員帶入現場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后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6.必須執行安全生產“十五”不準及安全生產條例,進入施工區戴安全帽、高空作業系好安全帶,不得穿拖鞋、赤膊或酒后在現場活動及作業,在現場活動必須走指定的安全通道,否則,由此而發生的一切工傷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
7.乙方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如有違反則每人每次罰款20元整;
8.當相關部門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計劃生育管理檢查時,乙方須提供計劃生育證件,并認真接受檢查;
9.如乙方違反上述條例或未按安全、文明施工規范進行施工,不論發生任何安全事故或其它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及全部費用,甲方概不負責;
六、其它約定
1.乙方在砂漿拌制過程中必須嚴格按配合比施工,如隨意更改配合比現象每次按100-500元處罰,若在施工中確有需要更改的,需經甲方現場管理人員同意;
2.乙方必須即時清理落地灰,重新拌制使用;如發現丟棄、不即時清理落地灰現象,將視情況處以50—400元處罰;
3.乙方責任人 必須常駐本現場,如有特殊原因,需在征得甲方同意下,另行委派專人履行本合同;
4.乙方在簽定本合同前,要充分認識甲方對該工程質量、進度要求,合同簽訂后或在施工過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退場,如屬乙方原因自行退場,甲方當時不予辦理結帳手續,待工程全部竣工后,按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的70%結算;
5.乙方施工人員安全、進度、質量中一項,不能達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或令其退場,結算按第上條執行;
6.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無條件服從甲方現場人員指揮管理,對甲方再三強調的事情,乙方不能或不及時完成,甲方將委派其他人員完成,工程量按每人每天100元人民幣或按完成總量的140%比例直接扣予乙方帳上。
7.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持一份,甲方持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更改,若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處理。
付:承包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甲方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格式 篇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項仿古建筑施工有關事項,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內容
四柱五樓牌坊仿古建筑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 工程造價:
經協商,本合同總造價為人民幣貳拾壹萬伍仟元整(本造價不含稅金,如需要發票稅金由甲方承擔)。若施工過程中甲方有變更需要增加工程,則按實結算。
三、甲方責任
1、場地確保三通一平,即電通、路通、水通、場地平整。
2、由于乙方異地施工,甲方負責提供住宿費、水電費等。
3、甲方負責處理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與周圍居民及有關單位(如質檢站、公路局等管理單位)的關系。
4、在施工過程中如出現阻工情況,甲方負責處理,保證乙方順利施工。如因阻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組織施工隊進入施工現場。
2、乙方按照圖紙完成四柱五樓牌坊工程的承建(建筑、彩畫)。
3、在施工中,出現一切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負并文明施工。
4、乙方負責提供所承建工程的平面、立面圖,結構圖由于涉及專利技術不予提供。
五、撥款方式
乙方進行,撥付工程構件制作費 、主體材料費為人民幣壹拾萬元整,主體完工、琉璃瓦前撥人民幣伍萬元整,其余款陸萬伍仟元一次付清。
六、雙方不得違約,在施工中,甲方造成停工損失由甲方負責是,乙方造成停工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八、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格式 篇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承包范圍: 大雄寶殿 ㎡, 元 天王殿 ㎡, 元 鐘鼓樓 ㎡, 元 住宿樓及食堂 ㎡, 元
二、合同價款 (固定價格)
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
三、工期: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工程質量標準
1、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所審定的設計施工圖紙的內容、要求及有關園林綠化施工規范進行施工。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監督管理,若發現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圖紙要求及違反操作規范進行施工的事項,甲方有權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2、施工過程必須作好記錄及隱蔽工程驗收簽證。
五.安全生產乙方必須安全、文明施工,必要時工地現場應采用圍護等措施,施工中造成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所發生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六、工程款支付:
進場付款 元;
基礎±0付款 元;
完成主體一層付款 元;
主體完工付款 元;
工程竣工付款 元。
如甲方未按以上進度付款,乙方可停工,因停工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承擔。
七、質保期: 一年
保修期限執行現行的國家標準《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缺陷期內由乙方負責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保修期從乙方施工完成交由甲方使用時算起,保修期結束后產生的維修費由甲方承擔。
八.合同的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后生效。
九.附則.
1.本合同發生糾紛后,當事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格式 篇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著雙方平等、自愿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建造 武陽 麗園小區景觀 工程,簽訂以下協議:
一、 工程內容:
平米等 工程(詳見施工圖紙)。
以上項目均按雙方會審圖紙之要求及附后預算總表所列項目、規格、備注、數量、要求施工。
二、 工期:
1、 開工日期:本項目工程工期從年月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個日歷天。開工日期以開始正式施工開始算起。
2、 施工期內,若因停水、停電、大雨、暴雨天等因情況或甲方書面確認工期可順延。
3、 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時移交施工場地則工期順延。
4、 發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三、 工程合同價款:
經協商本合同總承包價款為人民幣_190000.00元(十九萬元整),若施工過程中甲方有變更需要增加工程,則按實際發生結算。
四、 承建方式
1、乙方對建筑工程包工、包料、包驗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2、甲方對乙方所進場材料進行確認核準制。乙方對其提供所承建工程的飾面樣板材料,必須經雙方共同確認方可進行施工。
3、 施工期間甲方負責乙方施工現場內發生的水電費用。
五、 工程付款辦法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工程無預付款。
2、合同生效后,發包人按時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數分三次支付。
1、四角亭A亭完工后,經業主、甲、乙三方驗收合格,付給該項工程款合同金額60%。四角亭B亭完工后,經業主、甲、乙三方驗收合格,付給該項工程款合同金額60%。四角亭C亭完工后,經業主、甲、乙三方驗收合格,付給該項工程款合同金額60%。廊架C完工后,經業主、甲、乙三方驗收合格,付給該項工程款合同金額60%。防腐木地板完工后,經業主、甲、乙三方驗收合格,付給該項工程款合同金額60%。
2、工程全部完工后,付單項工程總費用(工程總價)的20%。
3、工程全部完工后三個月內,付工程總費用(總價,包括業主認可的簽證、變更)10%。
4、扣留工程總費用(含業主認可的簽證、變更費用)10%為質保金,工程全部完工并已驗收合格為時間節點計算,一年后支付。
3、此合同所描述款項含稅金(即稅金由甲方代扣,扣除稅率為3.41%)。
六、 工程質量要求:
1、 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所審定之設計施工圖紙的內容、要求及有關古建筑施工規范進行施工。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監督管理,若發現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圖紙要求及違反操作規范進行施工的事項,甲方有權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2、 施工過程必須作好記錄及隱蔽工程驗收簽證(采用視頻資料)。
七、 工程竣工驗收結算:
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內向甲方提交竣工資料及驗收報告申請,甲方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五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并于驗收后五天內根據設計施工圖紙、合同、補充合同給予合格批準或提出整改意見。甲方在驗收合格后依據合同、補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簽證清單進行結算。
八、 延期違約責任:
乙方必須在施工期內按質、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誤,則每延誤一天計罰人民幣500元;若因甲方責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誤,乙方提出書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內書面確認工期可順延。
九、 質保內容
質保內容按有關建筑施工驗收規范標準執行。
十、質保期限
以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工程質保期,質保期為十二個月。質保期從竣工驗收之日開始計算, 期滿后由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十一、雙方在施工中的幾項規定:
1、 施工期間,甲方因故進行修改調整,應提前二天通知乙方,向乙方發出修改書或修改圖紙。如乙方發現有不妥之處,應提前二天以書面形式上報甲方,經甲方及設計部門處理后再行施工,所有修改調整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2、 施工期間,乙方必須做好安全生產防范工作,落實各項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承擔安全施工責任,教育施工人員遵紀守法。
3、 甲方負責現場工地的關系協調,以確保乙方施工進度。
4、 乙方派出專人與甲方保持聯絡,協調現場施工。乙方承建的土建項目,應與相關安裝工序密切配合,要求應用書面聯系。
十二、合同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雙方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工程期滿,甲方將款項結清后合同即告終止。
十三、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中未盡事宜,應盡可能協商解決。可補簽有關協議, 補簽有關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名:(甲方) 簽名:(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格式 篇5
發包人(全稱):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承包人(全稱):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依照《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資金來源:
工程承包范圍:
二、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_天
開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工程總造價
1、簽約合同價為:_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費:
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設備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
(3)專業工程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
(4)暫列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
2、合同價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_______質量標準
五、材料的提供
承包人在每月____日將下月采購的材料設備以報表形式報發包人,經發包人確認后方可采購。采購的材料設備須經發包人派出的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承包人三方共同簽字確認后方可使用。
六、雙方一般權利義務
1、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發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工程價款結算
1、合同簽訂三日內,甲方應付工程總造價的_____%給乙方作工程預付款。
2、鋼架安裝完成三日內,甲方再付工程總造價的_____%給乙方作鋼構件材料款。
3、工程施工完畢驗收合格,三日內甲方再付工程總造價的_____%給乙方作工程尾款。
八、工程的驗收
1、各工序應按施工技術標準進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專職質量檢查員應進行檢查。
2、施工時對路基的中線樁位進行放樣測量,對箱涵的基坑開挖及所有基礎位置進行放樣,由專職質量檢查員組織監理對測量放樣進行復測,保證施工的準確性。
3、臺背或墻后填土、路基填筑碾壓完成規定作業遍數后,在平整度符合規定標準的基礎上,采用灌砂法進行檢驗路基壓實度,檢驗合格,并經監理工程師簽證后方可進行下一層填筑。
4、鋼筋施工過程中專職質量檢查員應對鋼筋規格、數量、位置隨時進行復核檢查,特別注意一些較復雜部位的鋼筋如橋頭搭板鋼筋,在安裝完成后應進行檢查驗收,鋼筋必須綁扎牢固,鋼筋不得有滑動、轉折、移位等情況。
九、維修責任
1、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的,發包人可以委托其他人員修理。
2、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于涉及結構安裝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4、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十、違約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邀請第三方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向_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發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編碼:
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編碼:
______年___月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格式 篇6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有限公司陵水分公司廠房及設備基礎,現已做好施工前各項工作準備,經研究同意以包工包料形式發包,為便于工程順利進行,施工中明確甲、乙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經協商共同定立以下合同條款,以供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混凝土生產線設備基礎、圍墻、道路、生活區配套房及廠區綠化等工程。
2、工程地點:陵水縣新村曲港。
3、工程結構:設備基礎、堆場基礎及剪刀墻、及其它公共設施。
二、工程承包范圍根據發包方提供的施工圖文件、土建、水電安裝及說明的要求。乙方自備應符合施工要求的設備、器具、措施項目及其它費用完成工程。
三、合同工期
1、開工日期: 年 月 日(首批圖紙到之日計算)。
2、竣工日期 : 年 月 日: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攪拌站60天。
3、工期提前或延誤按第十一條執行。
四、施工管理質量標準,乙方在本工程項目中,應嚴格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進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監督,嚴格按照施工圖紙,驗收規范,保質、保量、按期、安全、文明完成本工程。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等級標準以上,對不符合施工規范的工程,甲方有權開出整改通知及罰款單,按軸線及部位完成質量檢驗(土方開挖、模板制作、鋼筋加工、鋼筋綁扎、及各隱蔽部分的檢驗)所有砼澆筑勻要有甲方簽發的澆筑令才能澆筑施工,施工單位私自澆筑的砼,第一次罰款1000元。第二次罰款20__元。否則由已方負責返工,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五、合同價款(含3.3%建安稅造價)
l、場地平整、基礎土石方開挖及回填按實際發生機械臺班計算機械臺班費及乙方人員管理費(含邊角、松土清理,回土分層注水夯實等)。
2.其它項日造價按海南省20__建筑工程綜合定額計算,按定額站當期信息價調差。計算工程造價下浮3%。取費標準按三級建筑施工企業的取費標準取費。暫定攪拌站工程造價人民幣:捌拾萬元正(¥:800000元)。
3、暫定工程造價為估算價,實際發生金額按最終工工程量結合本合同的計算規定計算核定數為準。
六、付款方式
乙方工人進場動工,甲方必須預付工程造價30%的工程款給乙方做為備料及生活費用,第二次付款是乙方按工程進度向甲方提交完成工程計量單,經甲方現場人員簽名確認按完成工程量的90%撥付工程進度款,竣工驗收后撥付總造價價95%,留5%至保修期滿后付清。
七、工程變更:
施工中,如甲方需要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通知乙方,并提供設計變更圖紙或說明,乙方應按要求進行變更。結算時同時增、減變更工程量計算的價款。未經同意的乙方不得隨便進行變更,否則乙方承擔責任。
八、竣工驗收與結算工程
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項目,乙方應提前5天通知甲方驗收,驗收前應有竣工圖及全套的隱蔽資料及各種質量檢驗表,混凝土及鋼筋必須送縣檢測站檢測。甲方在5天內組織驗收。驗收后如有不合格部分,乙方應在5天內進行整改至合格為止。竣工日期以驗收日期為準。
九、安全生產:
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規范的有關要求及規定進行施工,采取安全施工的防護措施,嚴禁違規操作,杜絕事故發生,確保施工安全、施工用電應配有操作證的電工、臨時用電應有較好的安全防護措施,及臨時用電的方案,并對安全生產負全部責任。
十、甲、乙雙方的其它職責:
甲方:
1、工程開工前,甲力應提供四份施工圖文件;
2、設置項目籌建組對整個工程的施工建設進行組織協調,代表甲方履行合同;
3、按乙方提出的進度計劃、保證提供所需預理件:
4、施工所需的水、電接至距離建筑物中心100M內,并保證正道路暢通;
5、確定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進行現場交驗;
6、按時撥付給乙方的工程進度款。如誤期支付工程款,工期延誤由甲方負責(付款時間在一星期內)。
乙方:
1、嚴格按照《工程承建簡章》要求施工。所有進入現場的材料均要求填寫記錄簽證取樣,由甲方工程師取樣抽檢送有資質的質檢單位試驗合格后方能使用。
2、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進度及施工過程中的實際進度計劃報表和工程事故提交甲方代表。
3、負責施工現場所需的照明及保衛工作。
4、己完成工程未交付前負責做好保護工作。
5、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
6、保證現場清潔衛生管理,交工前潔理現場垃圾,達到標準。
十一、其它約定:
1、工期何提前一天獎勵1000元,每超期一日罰款1000元。
2、工期延誤。對以下造成竣上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大雨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3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3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違約索賠:按民法典。
十三、在本工程總造價款撥付至80%—90%時,由甲方提供有效證明給乙方,乙方必須全額提供合法有效的建安發票,否則延誤付款及造成的工期延誤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四、本工程質保期為一年,從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質期。本合同有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呈請有關部門仲裁。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執正本貳份,簽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人代表: 法定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格式 篇7
甲方:
乙方:
茲有乙方現承包甲方發包的工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并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6、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
7、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工作:
1、甲方指派為駐工地代表,負責履行本合同的相關事宜,全面、全權負責現場的管理工作,對乙方的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等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2、負責向乙方提供臨時水電。
三、乙方工作:
1、乙方為駐工地代表,常駐現場,負責履行合同范圍內的應盡職責,按照甲方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服從甲方工地代表的監督和管理。
2、做好承包范圍內各相關工種間的交叉配合工作,竣工驗工前的成品保護工作由乙方負責。
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結構或設備管線。
四、關于質量的約定:
1、乙方須嚴格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圖紙、作法說明及設計變更等進行施工,工程質量達到施工合同要求,相關質量驗收規范作為本工程的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如因乙方責任原因造成質量不合格或不能通過驗收,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3、如因甲供材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五、關于工期的約定:
1、如因甲方不能按約給付乙方工程進度款而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2、如因乙方責任造成中途無故停工、窩工而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3、因氣候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六、關于價款和結算的約定:
1、雙方商定本工程合同承包價格每平米__________元(人民幣)。
2、本承包價格包含人工費。
3、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現金
a、開工后1日內,甲方付款10000元作為乙方的前期進場費。
b、施工每100米后,甲方結款一次
e、余款5%元待壹年后結清。
七、關于材料的約定:
1、甲方負責聯系及時提供乙方所需材料,并按時到場。經乙方驗收入庫后,由乙方負責保管。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損壞,由乙方照價賠償。
2、乙方須在預算定額范圍內使用材料(包括臨時電),材料損耗按定額計,超支的不合理材耗由乙方自行承擔,并在承包價格中相應扣減。
3、所有進場甲方的供材,乙方不得擅自挪用。
八、關于安全生產的約定:
1、甲乙雙方另行簽訂安全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和物管部門的規章制度,以及對文明現場和安全生產的要求。
3、乙方須嚴格遵守安全協議中的條款,嚴禁在施工現場發生違法亂紀等行為。
九、關于違約責任的約定:
1、乙方須自行完成本施工任務,嚴禁乙方將本項目再次進行分包或轉包。
2、因乙方責任原因而延誤工期逾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賠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元。
3、乙方必須給進場施工的工作人員購買人身保險,在施工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4、如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經濟賠償,且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履行完畢后即終止。其中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格式 篇8
第一部分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合同訂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 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 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 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 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 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3.2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適用標準、規范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范但有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范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圖紙
4.1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 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 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4.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 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理的, 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托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征得發包人批準的,工程師應征得發包人批準。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 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 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 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 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 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 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 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于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項目經理
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 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7.3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關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關征得發包人同意。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 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準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承擔有關費用;
(9)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8.2發包人可以將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辦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3發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根據發包人委托,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范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工程師確認后使用,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3)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產負責安全保衛;
(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發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7)按專用條款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9)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有關損失。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10.2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四、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5.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17.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后,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8、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范圍相一致。
19.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雙方責任
(1)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采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人采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并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后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后,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3.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應當在23.3款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預付時間應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 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 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 工程師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后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 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并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貸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共同清點。
27.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派人參加清點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發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發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包人負責。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發包人承擔有關責任。發包人應承擔責任的具體內容,雙方根據下列情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包人運出施工場地并重新采購;
(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規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4)到貸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于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于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貸時間早于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貸時間遲于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負責采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八、工程變更
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 31.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2.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通知經辦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后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3.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33.4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33.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6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4、質量保修
34.1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4.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范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 發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第33.3款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2承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約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可計算方法。
35.3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給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6、索賠
36.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6.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3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7、爭議
37.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7.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8.4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產大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不可抗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0、保險
40.1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人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
40.3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托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0.4承包人必須為人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0.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1、擔保
41.1發包人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41.2一方違約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41.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42、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2.1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就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并承擔有關費用。
42.2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3.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工程師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現后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2施工中了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44、合同解除
44.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發生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3發生本通用條款第38.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4.5一方依據44.2、44.3、44.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 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45.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條款第34條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45.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6、合同份數
46.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第三部分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3.1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 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適用標準、規范
適用標準、規范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范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圖紙
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2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發包人委托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項目經理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______________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___________________
(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場清潔衛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期延誤
13.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質量與驗收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工程試車
19.5試車費用的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2本合同價款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確定。
(1)采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3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預付款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占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
扣回工程款的時間、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工程量確認
25.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格式 篇9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雙方簽署的《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的約定,本著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工程保證金的支付達成補充合同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乙方機械設備(包括塔吊安裝)進場,支付首期保證金人民幣100萬元整。
二.工程項目完成招投標程序,甲乙雙方簽署正式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支付剩余保證金人民幣200萬元整。
本補充合同只是對工程保證金支付時間節點的補充說明,關于工程保證金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內容仍以雙方簽署的《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為準,雙方遵守執行。
本補充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正式生效,此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同等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格式 篇10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項仿古建筑施工有關事項,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內容
四柱五樓牌坊仿古建筑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造價:
經協商,本合同總造價為人民幣貳拾壹萬伍仟元整(本造價不含稅金,如需要發票稅金由甲方承擔)。若施工過程中甲方有變更需要增加工程,則按實結算。
三、甲方責任
1、場地確保三通一平,即電通、路通、水通、場地平整。
2、由于乙方異地施工,甲方負責提供住宿費、水電費等。
3、甲方負責處理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與周圍居民及有關單位(如質檢站、公路局等管理單位)的關系。
4、在施工過程中如出現阻工情況,甲方負責處理,保證乙方順利施工。如因阻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組織施工隊進入施工現場。
2、乙方按照圖紙完成四柱五樓牌坊工程的承建(建筑、彩畫)。
3、在施工中,出現一切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負并文明施工。
4、乙方負責提供所承建工程的平面、立面圖,結構圖由于涉及專利技術不予提供。
五、撥款方式
乙方進行,撥付工程構件制作費、主體材料費為人民幣壹拾萬元整,主體完工、琉璃瓦前撥人民幣伍萬元整,其余款陸萬伍仟元一次付清。
六、雙方不得違約,在施工中,甲方造成停工損失由甲方負責是,乙方造成停工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八、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年月日
古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文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著雙方平等、自愿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建造武陽麗園小區景觀工程,簽訂以下協議:
一、工程內容:
平米等工程(詳見施工圖紙)。
以上項目均按雙方會審圖紙之要求及附后預算總表所列項目、規格、備注、數量、要求施工。
二、工期:
1、開工日期:本項目工程工期從年月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個日歷天。開工日期以開始正式施工開始算起。
2、施工期內,若因停水、停電、大雨、暴雨天等因情況或甲方書面確認工期可順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時移交施工場地則工期順延。
4、發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三、工程合同價款:
經協商本合同總承包價款為人民幣_190000.00元(十九萬元整),若施工過程中甲方有變更需要增加工程,則按實際發生結算。
四、承建方式
1、乙方對建筑工程包工、包料、包驗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2、甲方對乙方所進場材料進行確認核準制。乙方對其提供所承建工程的飾面樣板材料,必須經雙方共同確認方可進行施工。
3、施工期間甲方負責乙方施工現場內發生的水電費用。
五、工程付款辦法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工程無預付款。
2、合同生效后,發包人按時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數分三次支付。
1、四角亭亭完工后,經業主、甲、乙三方驗收合格,付給該項工程款合同金額60%。四角亭亭完工后,經業主、甲、乙三方驗收合格,付給該項工程款合同金額60%。四角亭亭完工后,經業主、甲、乙三方驗收合格,付給該項工程款合同金額60%。廊架完工后,經業主、甲、乙三方驗收合格,付給該項工程款合同金額60%。防腐木地板完工后,經業主、甲、乙三方驗收合格,付給該項工程款合同金額60%。
2、工程全部完工后,付單項工程總費用(工程總價)的20%。
3、工程全部完工后三個月內,付工程總費用(總價,包括業主認可的簽證、變更)10%。
4、扣留工程總費用(含業主認可的簽證、變更費用)10%為質保金,工程全部完工并已驗收合格為時間節點計算,一年后支付。
3、此合同所描述款項含稅金(即稅金由甲方代扣,扣除稅率為3.41%)。
六、工程質量要求:
1、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所審定之設計施工圖紙的內容、要求及有關古建筑施工規范進行施工。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監督管理,若發現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圖紙要求及違反操作規范進行施工的事項,甲方有權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2、施工過程必須作好記錄及隱蔽工程驗收簽證(采用視頻資料)。
七、工程竣工驗收結算:
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內向甲方提交竣工資料及驗收報告申請,甲方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五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并于驗收后五天內根據設計施工圖紙、合同、補充合同給予合格批準或提出整改意見。甲方在驗收合格后依據合同、補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簽證清單進行結算。
八、延期違約責任:
乙方必須在施工期內按質、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誤,則每延誤一天計罰人民幣500元;若因甲方責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誤,乙方提出書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內書面確認工期可順延。
九、質保內容
質保內容按有關建筑施工驗收規范標準執行。
十、質保期限
以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工程質保期,質保期為十二個月。質保期從竣工驗收之日開始計算,期滿后由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十一、雙方在施工中的幾項規定:
1、施工期間,甲方因故進行修改調整,應提前二天通知乙方,向乙方發出修改書或修改圖紙。如乙方發現有不妥之處,應提前二天以書面形式上報甲方,經甲方及設計部門處理后再行施工,所有修改調整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2、施工期間,乙方必須做好安全生產防范工作,落實各項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承擔安全施工責任,教育施工人員遵紀守法。
3、甲方負責現場工地的關系協調,以確保乙方施工進度。
4、乙方派出專人與甲方保持聯絡,協調現場施工。乙方承建的土建項目,應與相關安裝工序密切配合,要求應用書面聯系。
十二、合同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雙方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工程期滿,甲方將款項結清后合同即告終止。
十三、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中未盡事宜,應盡可能協商解決。可補簽有關協議,補簽有關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名:(甲方)簽名:(乙方)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格式 篇11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概況
1、甲方裝飾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為本市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并經市建委有關部門審定具有民用裝飾《資質證書》的企業法人。
2、裝飾施工地點:__區(縣)___路___弄(村)___號__樓___室。
3、住房結構:_____房型____房___廳___套,施工面積___平方米。
4、裝飾施工內容:詳見附件一《裝飾施工內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總價款: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 其中: 材料費:______,人工費:______ 管理費:______,設計費:______ 垃圾清運費:____,稅金(
3.41%):__ 其他費用:_____ 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7、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開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二、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設備表》。 本工程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后,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價款保管費,費率由雙方約定,由于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三《主材料報價單》。
3、乙方對甲方采購的裝飾材料、設備,均應用于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4、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系偽劣商品,應按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三、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2、本工程由___方設計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5、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系,在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詳見附件見)后,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由此影響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商定。凡甲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6、工程驗收。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能按預約規定日期參加驗收,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事后,若甲方要求復驗,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也予順延。
7、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通知____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詳見附件《工程質量驗收單》)。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如通過竣工驗收,甲方應承認原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四、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約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做法說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的,甲方負責和賠償;屬于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五、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注:裝飾工程有形市場另有規定的,亦可按市場規定辦理。
2、工程結算:詳見附件六《工程結算單》。
3、工程保修期________年。須工程款全部結清,甲、乙雙方方能簽訂《工程保修單》(詳見附件七),保修期從竣工驗收簽章之日起算。
4、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施工結束須開具發票。
六、其它事項
1、甲方工作:
(1)甲方應在開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____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或部分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X等應采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條件,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2)做好施工中因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影響鄰里關系等的協調工作。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結構或設計管線,負責到所在地房管部門或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并承擔承擔有關費用。
2、乙方工作: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現場交底。
(2)指派____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對其行為乙方應予認可。如更換人員,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3)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業管理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及各種共用設備管線。
七、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支付違約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未辦理有關手續,強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及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擔責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或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責任。
八、糾紛處理方式:
1、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憑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業開具的統一發票,可向____市建筑裝飾協會家庭裝飾委員會商請調解,也可向所在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消費者協會投拆。
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 ―――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將不選定的解決方式劃出)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經雙方簽字(在有形市場簽訂的合同須經市場管理部門蓋章見證)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要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___%支付違約金,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約定:
1.
2.
3. 十
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格式 篇1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方為了發揮雙方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負責就達萬高速WD11合同段橋梁等工程(以下簡稱:達萬高速項目),引薦甲方和達萬高速項目的建設單位直接洽談,向甲方提供關于該工程項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終促成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該工程的施工合同。如合同未能簽訂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費用。
二、乙方的義務
1、 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關該工程項目的信息,內容包括:合同條件、工程量清單總價、建設單位供應材料品種及單價等。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對該工程項目進行實地考察。
2、 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關于該工程項目的上述信息真實可靠。
3、乙方應保證該工程項目真實可靠、資金到位、各種施工手續齊全,并能夠正常施工。
4、乙方在甲方與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期間,應盡到作為居間人的慎謹和誠實義務。如果能夠達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仍有義務負責協調好甲方與建設單位的關系。
三、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負責和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
2、 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設單位所簽訂的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 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如果未及時支付,則按未按時支付金額的1%/天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四、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本項目居間費用為:250萬元(大寫:貳佰伍拾萬元整)
2、付款方式:
3、甲方必須以現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間費用的承擔
居間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托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乙方無論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項,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擔居間活動費用。
六、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協議所涉及的商業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間過程中獲取的甲方商業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為,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的居間報酬。
七、合同終止
1、本合同簽字生效后,如果至 年 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間任務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2、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后終止。
3、甲乙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項時,本合同終止。
八、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他事項
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托事項進行轉委托。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